集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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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现有郭村镇集市的建议

一.集市的起源和发展

1.集市的概念;

农村集市贸易指中国农村在固定地点进行的集中的初级贸易。这种贸易的参加者主要是农村集市所在地及其附近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其他乡村居民,他们之间的买卖活动是生产者向消费者的直接出售,是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是一种简单的商品流通。除此以外,参加者还有小商贩以及其他的生产者和消费者。

2. 集市的产生

农村集市贸易在古代早已产生。在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之后,由于部落之间、农业生产者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产品交换次数增多,交换的规模和范围扩大,由原始的偶然的交易场所,逐步形成为有固定时间和地点的集市。中国南北朝时的农村集市,称为草市;唐代南方的农村集市称为墟,北方称为集,西南为场。农村集市大多地处城市近郊或依傍水陆交通要道。这里较易受商业的刺激,商品交换容易发展。

3.中国现阶段的农村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在农村仍然普遍存在。农民家庭经济所生产的产品大部分属于地产地销产品,仍然要有集市这种便于产消直接见面的流通形式。农村集市是国内市场体系的初级环节和市场网中最小的网点,在农村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集市是无计划无组织的市场,供求和价格自发地起着调节的作用,仍带有盲目性,不过在国家管理和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的影响下,它和私有制社会的集市有所不同。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能满足农村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的某些需要,能在农村内部互通有无或调剂余缺,并且是城乡之间物资交流的必要环节,能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4. 农村集市”需要政府引导

(1)农村集市”是我们国家农村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市场形式,在改革开放初期,对于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农村集市”是一种“一次性消费”,它容易造成环境问题。由于参加集

市的人们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在当地没有固定的生活场所,他们席地而睡,随地乱扔垃圾,却很少清理。因此他们走后,留下的是一片狼籍。另外一方面,他们的目的是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早上不到天亮就开始呼喝,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噪声污染.

(3)不仅如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集市”越来越暴露出它的缺点。曾经有一段时间,“农村集市”是居民生活稀缺品的主要来源。但是,现在人们购买到更多是质量比较低劣的产品。而且由于推销人员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农村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农村成了某些不法商家的“最后的市场”。同时,伴随着不法商家来的还有不少“文化垃圾”,一些低俗,不健康的表演在“农村集市”中堂而皇之的亮相,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

(4)“农村集市”的种种问题反映的正是市场经济的缺陷,它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引导。

二.集市历史文化和近代的

1.历史文化

农产品生产者在农村同消费者和经营者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亦称“农村初级市场”。在中国,对这种市场,北方农民称作“集”或“会”,南方称作“好”,西南地区称作“场”或“街”。在农村集市上进行商品交换活动叫农村集市贸易。农村集市的开放时间有不定期的,也有定期的(一年一度,一季一度,每隔几日或长年开放)。农村集市的具体地点,有的是在农村集镇的街道上或指定地区临时设摊;也有的是在固定地区建立固定摊位。农村集市的农产品价格是自由价格,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质量、数量和当时当地商品供求情况,协商议定。中国最早的农村集市叫“市”,起于商、周时代。《易·系辞下》记载有:‘旧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春秋时期,农村集市已有相当大的规模。唐代有“墟市”。东晋时在城外水陆要道或津渡,开始有“草市”。北宋时,墟集交易量增大,开始有就场收税的制度。明、清以后,商品经济发展,集市增多,交易品种更为广泛。有些地区形成了以一两种大宗商品为交易对象的专业市场,如丝墟、米市、猪市、叶(桑)市、药会等。在这类农村集市中,以农民和其他小商品生产者交换为主。

2. 解放后的崛起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农村集市贸易成为在国家领导下农民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场所,在商品流通中仍然起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1949年到现阶段,中国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大致分为七个阶段:

①从工949年到工953年末,农村集市贸易是全面开放的。

②从1953年末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除粮、油、

烤烟、生猪、麻类、甘蔗等在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前不准上集市

和棉花禁止上集市以外,对其他农副产品仍允许在农村集市自

由成交。

③从1957年到1959年,逐步限制、压缩集市贸易,最后全面

关闭。1957年8月,国务院规定:粮、棉、油一律不开放自由市

场;由供销社统一收购的烤烟、生猪、麻类、甘蔗、茶叶、重要

的中药材等,农民留用多余的部分,也必须卖给供销社,不准

上市场;鸡、鸭、鹅、鲜蛋、分散区的水产品、非集中区的干鲜

果、不属于统一收购的中药材等,仍开放自由市场,但若供应

紧张,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按统一收购物资的办法管理。

④从1959年到1966年,农村集市贸易又得到恢复。1959年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布《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

示》,并正式规定集市贸易的原则是“活而不乱,管而不死”。

1960年,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

集市贸易,活跃农村经济”。1962年9月,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

全会着重指出,在农村经济还是集体所有制,在农村还保留社

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的情况下,集市贸易是农民之间互通有无、

调剂余缺的场所,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需要。

⑤从1966年到1978年,很多地区又关闭了农村集市,或减

少集期,限制商品上市,造成农村集市萧条冷落。

⑥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集市

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应该予以鼓励和支持。1983

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

知,规定农民完成统购派购任务后的产品(包括粮食,不包括棉

花)和非统购派购产品,允许自由购销。农民个人或合伙可以长

途运销农副产品,可以出县、出省。国务院并于同年2月5日

发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从法律上肯定了农村集市贸易

的地位。198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疏

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组织各方力量满足农民对技术、

资金、供销、储运、加工、市场信息、经营辅导等方面的要求,

有计划地在大中城市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建

立沟通市场信息、组织期货交易的农副产品贸易中心。

⑦到1995年底,农村集市已有6.3万余个,比1978年增加70%;

成交额达624亿元,比1978年增加 3.8倍。到2010年底,农村

集市已有7.6万余个,比1995年增加120%;成交额达1867亿元。

由此可见现有中国农村的集市所占有的整体消费比例,是不可忽

视的。

三.郭村镇集市的现状

1.郭村简介

郭村镇地处单县城西南15公里,北京至珠海的105国道横穿全境,西接曹县,北靠成武,南临商丘,公路四通八达,是单县西南的政治文化和交通中心和最大的商品集散地,辖30个行政村,69000人,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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