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安全管理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泳池安全管理规范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1.目的
保障泳池安全运营,杜绝事故隐患。
2.范围
适用于万科物业泳池管理。
3.方法与过程控制
3.1 泳池救生设施配置
3.1.1 救生观察台配置
A.游泳池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
B.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应接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
C.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得低于1.5米,室内游泳时天花低于3.5米并泳池面积较小的,观察台高度不得小于1.2米,室内泳池救生观察台需要有遮掩设备,遮阳设备不得遮挡救生员视线。
D.救生观察台需要可靠固定,不得有倒塌,断裂危险,人员上下应方便,不得存在安全隐患,救生观察台位置应靠近池边,避免救生台前方站人,出现观察死角。
3.1.2 有救生圈,救生杆等救生器材,250平方米以上的泳池救生圈配制不少于4个,250平方米以上泳池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一个救生圈,救生圈材质须符合安全要求,室内泳池不得使用船用海圈,救生椅上应设置至少一个救生圈,其余救生圈均匀分布在泳池周边,救生杆按水面面积250平方米配置一条,救生杆均应放置在泳池周边便于取用的位置。
3.1.3 泳池配置有急救室的,急救室应配有氧气袋(瓶)、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应搭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未配置急救室的,泳池现场应配备救生药箱。3.1.4 救生药箱内配置如下药品,心脏急救类(如;速效救心丸),消毒类(如;酒精)、止血类(如;云南白药、创可贴),防中暑类(如;藿香正气丸,十滴水),包扎用品(如;纱布、剪刀、胶布)跌打损伤类(如;红花油)。
3.1.5 水质检测及处理应配置如下物品:余氯/PH值测试盒,余氯/PH值测试药剂,强氯精、片碱、食用碳酸钠、聚合氧化铝或明矾、碳酸铜等。
3.1.6 救生员应配置如下救生工具,偏光眼镜、哨子、手持式扬声器。
3.1.7 泳池现场应配置如下工具;扫把、拖布、水桶、水瓢、胶手套、抹布、垃圾袋、水管、小心地滑告示牌,暂停开放告示牌等。
3.2 泳池设备设施改进
3.2.1 对泳池池体,护栏及区隔设施,循环管网及设备,给,回水口及泄水口,防滑地面等涉及泳客行动安全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必须由公司专业部门拟定改造方案,经泳池建设单位专业端口进行技术审核后,报原设计单位复核同意,符合报批,报建条件的,应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报批,报建程序的要求。
3.2.2 涉及到泳池给、回水口及泄水口、溢流沟、平衡水池、循环过滤设备、池水加热设备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泳池专业手工单位施工。
3.2.3 新建、改建、扩建游泳池场所的设计、选址、水质处理设施设备等必须按当地政府要求经体育、卫生、公安部门审查同意,经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4 泳池区域实施较大规模维修改造时,必须暂停泳池使用,泳池附属设施实施较大规模维修改造时,必须暂停该设施使用或暂停泳池使用,暂停泳池使用或设施使用时,入口需要有醒目标识,相关铜带应可靠封闭,泳池兼有消防储水池功能的,停业后不能长时间放空,在换水期间也应做好相应的消防用水应急措施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
3.2.5 使用泳池作为消防水池的,抽水口格栅面积不能小于抽水管道面积的6倍,格栅空隙宽度不得超过10MM,抽水口格栅空隙水流速度不能大于0.5M/S,严禁在儿童池或泳池浅水区设置消防抽水口。
3.3 泳池运行安全管理
3.3.1 泳池经营证照要求;
A.泳池开放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及其它当地政府要求的证照。
B.相关证照复印件必须咋泳池现场公示。
3.3.2 泳池救生人员配置要求
A.人工泳池水面面试在25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置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试每增加250平方米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儿童池需安排专职的就恒源,海水游泳池所按每100平方米海岸线配备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B.泳池开放期间需有医务人员在泳池值班,不能安排在现场值班的,必须保障医务人员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C.专职泳池救生员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救生员上岗证》,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及其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取得的证件后方可上岗。
D.泳池每日开放场次有物业服务中心根据泳客游泳需求,经营管理需要等因数确定,但每场次开放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两场次应间隔不少于30分钟,场休期间应该保障救生员得到充分休息。
3.3.3 泳池管理及救生人员培训
A.泳池开放前,必须对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的泳池管理相关人员及救生员进行培训,对管理人员应强调泳池管理规范要求的培训,对救生员的培训应涵盖救生技能训练,泳池现场秩序管理要求等内容,与泳池管理有关的所有人员需要熟记泳池管理《三大纪律十项注意》内容;
■“三大纪律”内容
入口管理严格,泳池秩序是生命,泳池开放不缺岗。
■“十项注意”内容
人人有健康声明,监控无视线死角,救生员不分心走神,标识要齐全醒目,夜场需灯光明亮,教练不超过五个孩子,水质要时时达标,按时做设施检查,每周有救生训练,关闭后防钻防爬。
B.临时顶岗救生人员,泳池入口岗位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熟悉岗位工作要求。
3.3.4 泳池安全警示标示;
A.办理游泳证(票)前温馨提示(应安置在泳池售票处显眼位置)
以下情况不允许进入泳池区域,不便之处请见谅;
■患有传染性肝炎、肺结核、痢疾、严重脚廯及其他皮肤症状,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红眼病、严重沙眼,中耳炎等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病人。
■患有心血疾病、肾炎、支气管哮喘、鼓膜穿孔及其他因有用可能影响自身安全的病人。■患有癫痫病、精神病、性传播等疾病者。
■大斌初愈者或身体虚弱者以及高龄并行动困难者。
■怀孕4个月以下8个月以上的孕妇无监护人员陪同下池游泳者。
■无有效健康证明者或未签署健康申(声)明者。
■12岁以下及身高1.4米以下儿童无成年人监护者。
■酗酒或携带酒精性饮料者。
■携带宠物者。
B.进入泳池区域前注意事项(应安置在更衣室或进入泳池通道显眼处)
■12岁以下及身高1.4米以下儿童必须有监护人在泳池内陪同方能有用,监护人离开泳池,儿童必须离开。
■孕妇必须由监护人在泳池内陪同方能游泳,监护人离开泳池,孕妇必须离开。
■必须着泳装,戴泳帽方能下水游泳。
■泳客更以后,应先淋浴,并经浸脚消毒后方可进入游泳区。
■室外泳池遇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请勿进入。
■存放物品后请锁好柜门,钥匙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在更衣柜中
C.泳池区域注意事项(应设置在泳池周边显眼处)
■禁止在游泳区内更换衣裤,禁止游泳。
■泳池区域内不得奔跑和追打嬉闹,防止发生危险,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将请出泳池区。
■不得在泳池内使用水床,橡皮艇等大型水上娱乐设施,以免妨碍他人。
■眼镜做出推人入水,拉人入水,按人在水中等危险行为。
■严禁跳水,以免受伤或伤及他人。
■严禁在游泳池内拍照,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见到有人溺水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