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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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一、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简介
(一)、评估目的
市政桥梁工程施工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实施困难,作业安全风险高居不下,一直以来是行业安全监管的重点环节。在施工阶段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是市政桥梁工程设计风险评估在实施阶段的深化和落实,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辨识和评价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源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实现安全生产,使事故和危害引起的损失最少。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在对施工图设计、第五标段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等项目建设资料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同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特点,辨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危险物品等所潜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以求明确各类危险源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而从安全技术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可行的安全措施,提高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度,实现安全生产。
(二)、评估原则
本次评估以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晋中市城区东、南外环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第五合同段施工图设计》、《晋中市城区东、南外环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第五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规范的评估程序,坚持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等原则,以严肃的科学态度开展本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三)、评估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包括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两项内容。
1、总体风险评估
桥梁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
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
2、专项风险评估
当桥梁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作为评估对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施工工法,分解施工作业程序,结合工序(单位)作业特点、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等致险因子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评价的重点是晋中市城区东、南外环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五合同段项目建设中的桥梁工程,通过逐一总体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后,对其中桥梁工程进行专项评估,建立风险源普查清单,并通过风险分析和估测,确定重大风险源及其风险等级,继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评估结论。
第二章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晋中市城区外环道路快速化改造项目第五合同段,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施工,起止桩号为HK12+000~HK13+500,全长1.5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南环东延跨线桥1座、跨潇河主线及辅道桥1座、东郝村下穿地道1座以及路基及配套防护排水工程,各子单位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环东延跨线桥
本桥全长258米,跨径组合:(2×30)m+(30+48+30)m+(3×30)m=258m,采用的是预应力混凝土斜腹板双箱室连续箱梁结构,桥梁标准桥宽24.5m,主跨48m变高度梁中支点梁高采用2.8m;其余桥跨梁高均为2.0m。横梁处设双支座,支座横向中心距6m。
下部结构为桥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桥墩柱下布设5-6根φ1.5m桩基,桩顶承台厚度2.5m。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下设12根φ1.2m桩基。
桥墩布置于中央绿化带内。桥墩墩柱采用直柱墩。标准联中墩墩柱横截面尺寸为1.6×1.7m;联接墩(过渡墩)墩顶在顺桥向的墩厚度扩大至 2.8m。大跨处中墩墩柱横截面
尺寸为1.8×2.0m。
2、跨潇河主线及辅道桥
南环跨潇河主线及辅道桥起始点位于DHK13+18.620,终止点位于DHK13+376.12,总长度共32.5m×11跨=357.5m,灌注桩合计206根,其中两个桥头每承台38根,桩长50m,10个跨中承台每承台13根,桩长55m,灌注桩桩直径1500mm。
3、东郝村下穿地道工程
起迄桩号:glK0+135.00~glK0+210.00
结构形式:暗埋式现浇钢筋混凝土箱体
断面布置形式:0.7m侧墙+8.8m箱室(0.9m检修道+7m机动车道+0.9m检修道)+0.7m侧墙
4、道路工程
东外环道路设计中心线按规划道路中心线走向,道路等级为快速路,设计时速80Km/h,红线宽度60~67m,主线双向6~8车道,本合同段范围内存在四段主路:东外环DHK12+650~DHK12+680段、东外环DHK12+840~DHK12+887.96、东外环DHK12+887.96~DHK12+920、南外环DHK13+460~DHK13+500段及东郝村下穿地道处gl道路。
第三章风险控制措施及建议
一、桥梁一般风险源控制措施及建议
(一)、现场管理
1、高空作业
(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高(主)墩等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浓雾
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每日上岗前,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4)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5)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堆放应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高空支架操作平台上支撑、挑架或未固定的构件上等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的联系,应采用通讯装置,并设专人负责。
2、机电设备
(1)应建立机电设备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
(2)机电设备运行状态应完好,并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定人操作,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机电设备定期保养并记录。
(5)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特种机械设备及大型非标定型设备(如架桥机、龙门吊等)进场后使用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并取得鉴定合格证书及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气割、电焊作业
(1)所有气割、焊接工具及防护用品应完整无缺,完全有效;气割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焊接设备,焊具及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应佩带安全带,并佩戴安全帽。
(3)现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及时清理或采取防护措施。
(4)进行气割作业时,严禁用液化气代替乙炔气,严禁氧气瓶、乙炔瓶混放,以确保气割作业安全。
(5)必须在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办妥“动火证”手续。
4、起重作业
(1)起重指挥、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指挥人员作业时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