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商业街各区域车辆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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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商业街各区域车辆管理方案

根据即已实施的规划方案,鉴于各区域地理位置、环境及设施的不同,针对性的对各区域所有车辆进行不同的管理(所有车辆包括:固定的及临时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具体如下:

一、商业主街区域车辆管理:

(一) 商业主街车辆管理

1、在刚开始执行管理时期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可能会很大,甚至会发生与经营者、客户等意想不到的冲突,基于这点上考虑:

(1) 在刚开始执行管理的头一个月里(具体时间根据实际管理情况而定)将整个商业主街完全处于规划中的半封闭状态管理,只允许电动车、摩托车通行;在执行前期及初期对广大经营者加大宣传力度,以取得其谅解、配合,包括:在路障安置点作出《商业街管理规定》、向经营者发放宣传单等;

(2) 商铺经营者的送货机动车在营业时间及非营业时间需要进入商业主街的凭物业服务处发放的的临时出入牌值班保安予以放行、其他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3) 经营者机动车及客户机动车停放在售楼部正对面规划的临时停车位停放(此临时停车位有待规划);

2、在上述管理执行一个月后(具体时间根据实际管理情况而定):

(1) 根据原规划方案在营业时间,也就是8:00-19:00时间段主街西面岗保安将商业主街处于规划时半封闭状态;届时,只允许电动车、摩托车通行,但绝对不允许车辆(包括:、摩托车、机动车)在主街上停放;因此段时间本区域工作量可能会较大,仅凭主街西面岗保安一个人维持是不够的,必须由巡逻的机动岗保安在本时间段全面配合其工作,维持主街停车秩序;

(2) 19:00-0:00(暂时设想商铺停止营业时间为0:00)开始,主街西面岗保安将东、西限制机动车进入的路障移除使整个商业主街处于完全开放状态,任何车辆均可畅通通行,但不允许车辆作长时间停留(初步定以商铺停止营业为限);由巡逻的机动岗保安全面配合主街西面岗保安维持停车秩序;

(3) 在形成良好的停车秩序后,经营者机动车可凭物业服务处发放的临时出入牌由值班保安予以放行进入主街道规划位置有序停放(此停车位有待规划);

(二) 商业街人行道车辆(电动车、摩托车)管理

1、根据《商业街管理规定》及向经营者发放的宣传单,要求商铺经营者在营业时间(8:00-00:00)段配合及监督下属员工配合执行、落实《商业街管理规定》,有序的将电动车、摩托车在人行道指定的规划位置整齐停放;巡逻的机动岗保安及主街西面岗保安负责监督及指挥、维持相关停车秩序;

2、在停止营业时间段(暂时设想商铺停止营业时间为0:00)由主街西面岗保安将人行道活动路障封闭并不间断的在该区域进行巡视,避免治安案件的发生直至次日商铺营业为止;

二、主街北面街道区域(1#楼西北角道闸至B栋东北角道闸)车辆管理

(一) 业主或住户车辆(包括: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管理

1、由于受地理位置限制,该区域停车位出现严重不足,据截止到2010年年底不完全统计:一期机动车超过93辆,电动车、摩托车超过165辆;而一期、及二期因没有地下室,路面规划停车位仅38个、可规划位置约20个;鉴于此等情况:

(1) 该区域必须严格控制或杜绝外来车辆(包括: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进入;

(2) 引导、要求二期B栋机动车车主将车辆停到地下室,将有限的露天停车位留给一期车主使用的情况下基本可以满足机动车停放;这其中牵连到停车费问题:因地下室停车位与露天停车位停车费存在较大差距(地下室停车位160元/月、露天停车位100元/月)可以考虑适当放宽B栋机动车地下室停放费用的优惠政策,吸引B栋机动车车主将车停到地下室;管理员在发卡时必须将地下室进出口及A栋南面道闸同时开通刷卡功能

(3) 因16#楼社区活动室佳美超市有意向租用(如佳美超市不租用此处,本条不予采用),该区域电动车、摩托车只能规划在16#楼北面1#、2#、3#楼北面沿街整齐停放而不得在商铺前停放,但需要增加遮雨棚及充电位置;

(4) 凡进入该区域业主车辆(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一律刷卡进出,管理员在发卡时同时开通该区域2进2出(即:1#楼西北角道闸、B栋东北角道闸)的刷卡功能;

(二) 佳美超市车辆(包括:员工车辆、客户车辆及送货车辆)管理

1、凡佳美超市员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到道闸以内,须停放在道闸以外规划的临时停车位或停放到一楼广场规划停车位上;

2、客户车辆须停放在道闸以外规划的临时停车位或商业主街人行道上规划的停车位上;值班保安必须严格控制道闸外临时停车位停车数量,及时指挥、疏导停车位已满后进入的车辆,避免出入口车辆堵塞的现象发生;

(3) 送货车辆需要进入的一律凭物业服务处的临时出入牌值班保安予以放行;

三、A栋区域车辆管理

(一) 业主或住户车辆(包括: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管理

1、据截止到2010年年底不完全统计:该区域机动车超过42辆,电动车、摩托车超过137辆;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露天停车位基本能满足该区域目前的停车需求;

2、A栋东北角路面受位置限制,在道闸安装设计规划时候作为单进设计:该区域所有车辆(包括: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只能从A栋东北角刷卡进入、从东南角刷卡出;

3、将A栋南面区域未营业或未出售的商铺做好相应的封闭措施,禁止车辆停入商铺内;给整体管理营造一个有序的环境;

(二) 该区域商铺车辆(包括:员工车辆、客户车辆及送货车辆)管理

1、凡商铺员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到道闸以内,须停放在道闸以外规划的临时停车位上整齐、有序停放;

2、客户车辆须停放在道闸以外规划的临时停车位上;值班保安必须严格控制道闸外临时停车位停车数量,及时指挥、疏导停车位已满后进入的车辆,避免发生堵塞地下室入口的现象发生;

3、送货车辆需要进入的一律凭物业服务处的临时出入牌值班保安予以放行;

4、经营者机动车需要进入的一律按照业主或住户车辆处理,即:凭卡刷卡进出或按照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四、商铺一楼(7#楼、8#楼、钟楼休闲广场、4#楼、5#楼)车辆管理待三期建成后统一规划,根据现在的条件作如下管理:

1、将8#楼商铺前靠栏杆面规划为电动车、摩托车临时停放点;此路段不允许机动车停放;

2、钟楼休闲广场中间规划出三排机动车停放点,中间两排用作客户临时机动车停放;

3、在4#楼、7#楼商铺前距离2米规划出2排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作为经营户及员工临时停放点;

4、受地理位置限制4#、5#楼之间不允许机动车进入停放,将钟楼休闲广场规划的另一排机动车停放点(靠5#楼的一排)作为4#、5#楼固定机动车停车之用;

5、封闭4#、5#楼未投入使用或闲置的商铺,在靠花台北面规划一排停车位作为该区域电动车、摩托车停车之用但需要增加遮雨棚及充电位置;

6、4#、5#楼电动车、摩托车及机动车按照“年检标志”图样设计并在标志商加暗影“准”字,便于区分;车主需缴纳相关费用后将此标志贴于明显处才能进出该区域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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