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本真作文教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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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本真作文教学初探

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而作文教学的现状是教师不重视去调查学情,为了“应试”而猜题、套题,甚至默许学生胡编乱造,致使学生的作文远离生活、缺乏体验、缺乏真情。

从四个方面谈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体现出的小学作文教学理念的主要变化。

借鉴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思想,追求本真的快乐作文,是所有语文教师共同的奋斗目标。1.注重激情引趣,让作文扣人心弦 2.坚持日积月累,让作文沁人心脾3.引入自改互评,让作文感人肺腑。

关键词:本真作文;理念变化;快乐作文

农村小学作文现状

一、本真作文的必要性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从中不难看出学生的真情实感是学生写作的根本动力和源泉。作文教学在训练学生语言能力的同时,也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让学生真实地感悟生活的真谛,同时也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本真作文的现实性

2013年12月我们对我校三到六年级学生及部分教师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3.3%的学生喜欢习作,高达66.6%的学生不喜欢习作。在习作时能写真事的学生占10%,能通过真事表达真情的学生占5%。几乎每位教师都怕上习作课,觉得无计可施。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作文大多数是为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或应试而作,为了所谓的“有意义”“有趣”“难忘”,他们抛开自己的生活经历,要么照搬作文选上的内容,要么胡编乱造,文中描述的生活与自己的亲身经历相去甚远,甚至望风捕影、无中生有地编造故事,脱离生活实际,缺少童心童趣,缺乏真情实感。

2. 教师在习作教学中对孩子们的要求过高,过分强调文章的选材与立意,篇章结构的安排,好词佳句、修辞手法的运用,不注意引导孩子关注身边的生活素材,不能用心体会孩子们的心理需求,导致他们有话不敢写,有感不敢发,为了迎合老师的心理,获得高分,他们只能乱搬乱套。而教师的个人引导又不到位,导致学生大多达不到要求,继而慢慢失去了对习作的兴趣,逐步产生了怕习作、厌习作的心理,习作时无从下手。同时在习作教学中教学方式单一,简单地进行“解题”、“读范文”、“写作”的三段式教学,甚至有些教师只给学生读读习作要求,就让学生自己去写。教师不重视去调查学情,为了“应试”而猜题、套题,甚至默许学生胡编乱造,致使学生的作文远离生活、缺乏体验、缺乏真情。习作似乎成了师生共同的包袱,长此以往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作文作为学生内心世界的“宣泄”,是学生精神生活的一部分,应当是真我的体现。在作文中说真话、抒真情是学习做“真人”的一种“捷径”。

鉴于此,解决当前农村小学生习作中学生主体地位缺失以及写作内容、情感等方面不真实的问题迫在眉睫,教师要让习作成为学生自我的积极倾诉,童年生活的记忆珍藏,心灵成长的宝贵历程。

小学作文教学理念的变化

以下分四个方面谈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体现出的小学作文教学理念的主要变化。

一、从功利到人文的位移

《语文课程标准》颁布以来,大家都看到了在作文教学目标要求、形式等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认为作文教学的要求降低了,文体淡化了,训练提得少了。原来要求小学生写的记叙文改为记实作文、想象作文等等。但这些变化的背景是什么?根据何在呢?

随着改革的深入,基础教育,包括小学语文教育、作文教学中深层结构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需要我们冷静、严肃和更富有智慧地去思考。诸如,教育的本质;语文教育、作文教学的本质;小学语文教育、作文教学与中学语文教育、作文教学的区别;教育与训练的区别;知识技能的教学是目的还是手段。具体到小学作文教学,目标、过程、评价及形式、内容方面的变化与功利教育的区别等等。

小学生是具有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和谐统一体,儿童生命的发展具有整体

性和延续性。精神生命的教育应该是认知与情感的和谐统一。对于小学作文教学而言则意味着教学目标、过程、评价的整体性。

要特别指出的是,《语文课程标准》里提出的课程目标“三个维度”不是“三个目标”。语文素养是体现于一个完整、复杂、多样、丰富的人的身上的。三个维度是一个整体,但人的发展不等同于七个目标的简单相加之和,七个方面中任何一个方面也不能等同于教育。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寓于知识、能力的学习过程中的,而不是游离其外的,这应是语文素养的一个基本特征。

这种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整体性,表现在作文教学过程中,是学生语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的综合重组,更融进了学生自身对生活的理解和感悟。正是在各方面语文素养的协调作用下,学生使用准确语言抒写对生活的独特感受,表达对人生的独特见解。作为整体性的小学作文教学要满足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才能促进他们和谐的发展。

语文课程标准》降低作文要求、淡化文体并不是没有要求、不要文体。而是要从儿童发展的整体性、延续性出发,不要对学生作文提过早、过难、过高的要求。小学阶段作文教学的要求是“最基本”的,这一点在《语文课程标准》第一学段(3-4年级)、第二学段(5-6年级)习作的阶段目标中不断出现的“能”,“能用”“尝试”“简短”“能写简单的”,“学写”等词语,己有很清楚明了的表述。

另外,降低作文起始阶段的要求,容易使学生获得成功,避免挫折感,对保持作文的兴趣是有利的。从儿童语言、表达能力发展特点来看,小学作文教学是以儿童原有的听说能力为基础的。儿童在入学之前己有相当数量的词语,口头言语己具备了与人交流的能力。口语的独白言语和文字书写的段落、篇章大同小异,自然就成为儿童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发展的基础。

我们还注意到,小学3-6年级的作文,《语文课程标准》中称为习作,这是强调了小学作文练习的性质,不同于中学生和成人的写作,更不同于文学家的创作。小学作文教学不以培养作家、文学家为首要目的,而应是面向全体学生培养最基本写作能力的学习活动。明确了“练习”的性质,就不会、也不应再对小学生的作文提过早、过高、过难的要求了。高、难的要求可能对一小部分尖子生有利,但肯定会阻碍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发展。《语文课程标准》强调了“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乐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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