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作业保障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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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60303
水上施工作业保障和防范
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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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施工作业保障和防范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单位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单位、各施工船舶和交通船舶应保持与地方政府和海事、气象等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理、业主的定期联系和沟通,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有关政策、法律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各施工船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准入――安全监察――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的全程监管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档案。
2.水上复杂施工环境的防范措施
水上作业施工过程复杂,涉及设备设施多,作业环境变
化多端,因此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覆盖面广的防范措施。针对水上复杂的施工环境,单位应制定防台措施、防雾措施和保障航运安全措施。
(1)防台措施
1)编制防台预案,积极做好防台应急工作。
2)安排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预报和船舶不同的抗风能力提前作好防范准备。
3)接到台风警报后,调度室应及时通知小型施工船舶进港避风;在接到发布的紧急警报后,应及时通知大型船舶进港避风。
4)施工船舶值守人员在接到台风预报消息后,应密切注意其行经路线,并根据本船抗风能力及预定避风地点的航行时间,确定避风的起航时间。
5)施工船舶应根据预报风力、船舶抗风等级、风期长短,加固锚缆,绑扎易动物件,检查船机及救生设备,并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6)台风警报解除后,各避风船应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大风风力预报和有公关部门的指令,结合本船抗风等级,决定船
舶返回施工区的时间,并按规定分批有序进入作业区。
(2)防雾措施
1)安排专人负责收听当地有关雾情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2)锚泊船舶应昼夜派员值班。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对本船动态进行报告。
3)航行船舶采用雾航措施。船长上驾驶台,显示相应雾中信号并发布船位报告,加强�t望。但视程小于500米时应择地抛锚防雾。
(3)保障航运安全措施
单位定期向海事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收集相关航行通告、收听航行警告,掌握区域内沉船、水域工程等水上水下障碍物的变化情况,施工船舶船员也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上述内容。
在掌握了这些基本情况之后,施工船舶应按照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范围和指定的计划航线航行,航行中需不断测量实际船位,加强�t望,校正航线,以策安全。施工船舶在航行浅滩水域时应注意,如发现舵向较差、船机震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前进,待探明水深后再决定进、退避滩方案。
各施工作业点要对已建和在建工程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对已建平台,还应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
3.防范大桥通航孔航道内沉船风险的对策措施
所有施工船舶应服从航运主管部门的指挥,并随时注意收听海事部门发布的航行安全信息和大桥两侧航行船舶情况通报,自觉遵照航运主管部门推荐的航道航行。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措施如下:
(1)立即救助遇险船员,安排船舶探摸,了解沉船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安排大型起重船打捞沉船。
(2)报请有关部门对沉船的通航孔道实施临时封航,并进行现场警戒,待沉船打捞起后再恢复通航。
(3)报请有关部门开辟临时航道,设置临时航道灯浮和航道改变的警示标志,指导其他船舶安全航行。
(4)对整体打捞难度较大,则应报请有关部门实施解体清障打捞。
4.防范船舶间碰撞风险的对策措施
为了避免船舶间的碰撞,施工船舶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
设计和划定的施工作业区进行施工,严禁随意调换作业区和随意穿越其他作业区;需要调整安全作业区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布航行通告,并重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作业时,施工船舶应在明显处显示相应的信号,并在施工安全作业区设置警戒灯浮和警戒船。对未按推荐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
若发生船舶碰撞事故,防范措施如下:
1)迅速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3)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5.防范船舶损坏管线风险的对策措施
首先,施工船舶应掌握施工水域水下管线的走向,尽量远离。对于施工点离管线较近又无法避开,应事先制定保护
管线的安全措施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征求管线管理部门的意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船舶在管线附近水域施工时应严加防范,必要时全部停工撤离。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尽快申请管线维修船进行维修,以减少损失,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6.防范人员坠水风险的对策措施
1)交通船舶必须符合水上航行安全要求,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器材。
2)交通船不准超载。乘坐人员应听从船员的指挥,船到位后,应待靠稳拴牢方可上、下。
3)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4)人员上下通道必须设安全网,跳板要固定。作业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周边必须有栏杆和安全网等可靠的临边维护。
5)作业平台上应配置足够数量的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保证夜间足够的照明,还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
6)施工人员应开展游泳培训,加强自救和互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