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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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XXXX〔2003〕3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技术标准和安全保障措施,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惩以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为奖惩考核依据。

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和上一年度安全管理状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部、室,各全资、控股企业的法人单位及非法人单位。

第二章责任第四条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用文档第五条各单位负责人应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特点、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在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紧急避救措施。

第三章奖惩办法第七条奖励构成(一)安全奖励分为月度安全奖、安全管理达标先进奖及达标奖、安全生产先进奖及专项奖励。

月度安全奖由月安全基本奖和30%的月综合奖组成。

月安全基本奖由集团公司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确定,月综合奖由集团公司根据当月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二)安全管理达标先进奖及达标奖的奖励额度在单位负责人与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确定。

(三)安全生产先进奖用于表彰、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表彰决定及奖励额度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会议确定。

(四)专项奖励是用于表扬、表彰及奖励在特殊事件、特定环境、特别时段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

表扬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彰决定及奖励金额由各单位或集团公司研究确定。

实用文档第八条奖励办法(一)月度安全奖的发放以集团公司安全考核为依据,每季度发放一次。

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是指针对燃气行业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的奖励和惩罚措施,通过激励和约束的方式,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提高奖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对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的1200字说明。

一、奖励措施:1.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燃气企业在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效遵守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有表彰、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级别可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也可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确定。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定期评选和表彰在燃气安全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证书和奖金等奖励,同时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树立榜样,推动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提升。

3.燃气安全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对于从事燃气安全技术研究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资金资助和技术支持,鼓励开展燃气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4.燃气安全培训奖励:对参加燃气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和奖金等奖励,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

二、惩罚措施:1.违规处罚:对违反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惩罚性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制裁。

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等;对事故责任人员,可以限制其从事相关从业活动,并监控其日常行为。

3.燃气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让社会公众知晓,并引导消费者选择合规的燃气企业。

同时,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可以限期整改并进行再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

4.安全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如果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引起他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燃气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燃气生产、供应、维护、管理等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种类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标兵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4.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改进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5. 安全生产季度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三个月无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条件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对事故救援有突出贡献的。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违章行为,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

3. 安全生产标兵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为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

4. 安全生产创新奖: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改进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

5. 安全生产季度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三个月无违章行为,且工作表现良好的。

第六条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根据事故避免的价值、贡献程度等因素,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根据安全生产业绩,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安全生产标兵奖:根据安全生产贡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 安全生产创新奖:根据创新成果的价值和推广效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 安全生产季度奖:根据员工无违章行为的时间长短和工作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燃气企业安全部门奖罚制度

燃气企业安全部门奖罚制度

燃气企业安全部门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2. 适用于所有燃气企业安全部门员工。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

2. 隐患排查奖:对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创新改进奖:对提出并实施有效安全改进措施的员工给予奖励。

4. 教育培训奖:对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处罚制度1. 违反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处罚。

2. 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对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员工进行处罚。

3. 安全事故责任: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罚。

4. 安全培训缺席:对无故缺席安全培训的员工进行处罚。

四、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奖:根据安全生产成果和影响程度,给予不同等级的物质奖励。

2. 隐患排查奖:根据隐患的严重性和及时性,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创新改进奖:根据改进措施的创新性和实施效果,给予奖励。

4. 教育培训奖:根据教育培训的参与度和成效,给予奖励。

五、处罚标准1. 违反操作规程: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罚。

2. 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根据隐患的严重性和未报告的影响,给予警告或罚款。

3. 安全事故责任: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或解雇等处罚。

4. 安全培训缺席:根据缺席的原因和次数,给予警告或罚款。

六、奖罚程序1. 奖罚申请:由安全部门负责人提出奖罚建议。

2. 奖罚审核:由企业管理层对奖罚建议进行审核。

3. 奖罚决定:经审核通过后,由企业管理层做出奖罚决定。

4. 奖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奖罚的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燃气公司是一个涉及危险品的行业,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燃气公司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办法,以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同时惩罚安全违规行为。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共1200字。

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优秀的个人,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出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优秀的班组或部门,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3. 安全知识竞赛奖: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根据比赛成绩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4. 安全提案奖:对员工提出的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鼓励实施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5. 事故防范奖:对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并防范事故隐患或者提供重要的危险情报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6. 安全技能培训奖:对参加安全技能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处罚制度1. 安全违章处罚:对于安全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记恶劣行为等。

2. 安全责任追究:对于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职、降职等。

3. 安全培训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并导致事故的员工,要求其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进行严格的监管,直至合格为止。

4. 安全教育处罚:对于不重视安全工作,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在案。

5. 安全违纪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工作的员工,如造成严重事故或直接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解雇处罚。

三、执行与监督1. 奖励与处罚的决定应由专门的安全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2. 奖励与处罚的结果应公示,并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评定员工奖惩和晋升职位的参考依据。

3. 对于发生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应及时进行,确保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并进行公正公平的处理。

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安全生产奖励1.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奖: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表现,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对获奖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

2.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每年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技能比赛,评选出个人技能最好者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奖励。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奖:对于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排查整改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金奖励。

第四条安全生产惩罚1.安全生产责任人失职处分:对于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者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安全生产违章处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给予责令改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有时限整改不到位的,或者累积多次违规的,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3.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于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奖惩程序1.奖励程序:(1)公司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奖励的标准和金额;(2)各部门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奖励申请;(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确定奖励名单;(4)领导班子成员签字核准奖金发放。

2.惩罚程序:(1)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发现后,由所在部门主管汇总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并决定处罚措施;(3)领导班子成员签字核准处罚决定;(4)通知所述人员并告知其权益申诉渠道;(5)事后进行跟踪巡查,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示和监督公司将定期公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情况,并对公示结果接受投诉、举报。

同时,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违规处理的申诉对于受到安全生产违规处理的人员,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人力资源部门将委派专人组成申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结果。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以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奖惩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燃气生产全过程。

4. 责任到人,奖惩结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奖励制度1. 奖励范围(1)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2)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3)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中,表现英勇、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4)为燃气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

2. 奖励形式(1)授予荣誉称号;(2)给予物质奖励;(3)晋升职务或职称;(4)表彰奖励;(5)其他形式的奖励。

3. 奖励标准(1)根据贡献大小,确定奖励等级;(2)对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工作性质、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等因素;(3)奖励金额及晋升职务、职称等具体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惩罚制度1. 惩罚范围(1)违反燃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2)玩忽职守,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的;(3)泄露燃气信息,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4)拒绝、阻碍安全生产检查,或者在接受安全生产检查时弄虚作假的;(5)其他违反燃气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2. 惩罚形式(1)通报批评;(2)罚款;(3)降职、撤职;(4)解除劳动合同;(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3. 惩罚标准(1)根据违反规定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确定惩罚等级;(2)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主观恶性、责任大小等因素;(3)罚款金额、降职、撤职等具体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五、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由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候选对象;(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候选对象进行审核;(3)企业领导层审议通过;(4)公示奖励名单;(5)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燃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全体员工及外包施工单位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公平公正;2. 以预防为主,奖惩结合;3. 重在教育和激励,促进员工安全意识提高。

四、奖励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后,给予奖励;3. 对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处置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给予奖励;4. 对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5. 对连续多年无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惩罚制度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 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培训任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5.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2. 惩罚: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是具体的奖惩措施:一、奖励措施1.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为1000元;2.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对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后,给予奖励,奖金为500元;3. 安全生产应急英雄奖:对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处置事故,避免事故扩大,给予奖励,奖金为1000元;4.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奖项:根据竞赛成绩,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5. 连续三年无安全事故奖:对连续三年无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奖金为500元。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燃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一)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二)在单位内部通报表扬;(三)优先晋升、评优评先。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一)给予一次性奖金;(二)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三)优先安排培训、进修等。

第七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一)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表扬和奖励;(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积极协助,为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提供重要线索的;(四)在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作出贡献的。

第八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处罚:(一)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三)不服从管理,抵制安全检查的;(四)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五)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第十条处罚的执行:(一)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期限为3个月;(二)记过:扣除当月奖金,期限为6个月;(三)记大过:扣除当月奖金,期限为12个月;(四)降级:降低职务等级,期限为12个月;(五)撤职:解除或撤销职务,期限为12个月;(六)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奖励措施1、奖励目标:根据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激励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生产管理。

2、奖励对象:对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燃气安全责任单位、班组、个人等。

3、奖励方式: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奖金、奖品、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等。

4、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将根据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率、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

5、奖励程序: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燃气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评定,并将评定结果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个人。

6、奖励资金:对于物质奖励,将由企业统一拨付奖金或发放奖品,对于精神奖励,将通过颁发表彰证书等形式进行表彰。

二、惩罚措施1、惩罚目标:对于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以倒逼企业和个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惩罚对象:对于严重违规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等。

3、惩罚方式:惩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行政处罚等手段,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予以停工整顿、降级或解聘等处理。

4、惩罚标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

5、惩罚程序:对于符合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燃气安全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惩罚资金:对于罚款类的惩罚,将由企业统一收取罚款,对于人员处罚类的惩罚,将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三、奖惩结合的管理1、奖励和惩罚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环节,奖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运用。

2、对于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奖励,对于发现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惩罚,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奖惩结合,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对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公司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显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技术创新奖:对在燃气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项目或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五条对违反燃气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以下情形:1.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罚款、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 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降职、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伪造、篡改、销毁安全生产记录,隐瞒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罚款、记过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六条奖励程序:1. 评选部门或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奖励名单。

2. 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处罚程序:1.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建议。

3. 公司领导审批后,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燃气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燃气安全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燃气使用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

二、奖励措施1. 对于在燃气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及时发现并报告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扬。

3. 对于在燃气安全培训、演练中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将提供额外的培训机会和晋升机会。

三、惩罚措施1. 对于违反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于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燃气安全隐患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燃气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与燃气相关的工作,直至培训合格。

五、监督检查1. 公司设立燃气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定期检查燃气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员工的安全操作。

2.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六、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XX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XXXX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安全生产长期运行,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人员(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及对事故单位、事故直接和相关责任者、违章违纪者实行处罚。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本制度,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评比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人事岗负责对责任人的处理和罚金的扣除。

财务部负责罚金的收缴。

第六条公司工会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第七条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提出业务范围内的奖惩意见。

第三章奖励办法第八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单位、部门,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评比,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和“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称号。

荣获“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安全管理部门即为安全生产先进安全管理部门。

公司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2)对于及时发现报告非本岗位和非本人责任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或在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处理险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由公司或各部门给予奖励。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奖励Iooo〜Ioooo元。

(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奖励200〜2000元。

燃气安全奖惩制度范本细则

燃气安全奖惩制度范本细则

一、目的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燃气安全意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燃气设施、管道、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2. 公平、公正、公开;3.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奖励1. 对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 对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消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3. 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4. 对在燃气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奖励标准1. 优秀个人奖励:1000元;2. 优秀集体奖励:10000元;3. 燃气安全隐患举报奖励:500元;4. 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奖励:1000-5000元;5. 燃气安全宣传、培训突出贡献奖励:500-2000元。

六、惩罚1. 对违反燃气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2. 对未按规定进行燃气设施维护、检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3. 对燃气设施周边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4. 对燃气事故瞒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七、处罚标准1. 轻微违规:警告或罚款500元;2. 一般违规:罚款1000-5000元;3. 严重违规:罚款5000-10000元,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八、实施与监督1. 公司设立燃气安全奖惩委员会,负责燃气安全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2. 各部门、班组要加强对燃气安全奖惩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落实;3. 公司对燃气安全奖惩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燃气安全奖惩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燃气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燃气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燃气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精心打造“平安××燃气”长效工程,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持久的活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燃气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任务指标、落实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全年无人身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下的财物损失未超过一次,经安委会考评后、奖励总经理﹝厂长﹞3000元至10000元。

第五条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或及时发现并制止危及人身安全的违章行为,或在突发事件面前头脑冷静、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经安监处确认后给予当事人3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制度完善,记录准确,档案保管齐全;一年内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年终经安委会考评后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在安全教育中工作突出,对员工培训活动绩效明显,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实质性提升,年终经安委会考评后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奖励。

第八条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经安委会考评后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奖励。

第九条上述奖励是安全工作层面上的单项激励,与管理人员年薪互不牵扯。

第三章负领导责任或负管理责任人的处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设备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违章违纪或失职失察造成的损失,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十条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领导罚款300元,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并作警告处罚,警告达两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造成后果者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接到不符合项的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至30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应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罚直接领导100元,罚当事人50元。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内容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内容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内容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内容。

一、奖励管理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每年评选并公示一次,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奖励可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奖状等。

2. 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励:每年评选并公示一次,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的团队。

奖励可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奖状等。

3.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个人和团队。

奖金由公司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和奖励政策进行裁决。

二、惩罚管理1. 违规行为惩罚: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明确的惩罚措施。

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将对应不同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扣除工资、停职、降低岗位级别、辞退等处罚。

2. 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责任造成的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果是行政责任,则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公司设立了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

对于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安全问题线索并得到验证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安全事故处理流程1. 事故发生立即汇报:任何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相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给安全管理部门。

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情况等。

2. 事故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

3. 处理事故责任:对于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对重大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安全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各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岗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应急措施、事故案例分析等。

燃气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奖惩分明,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1. 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2.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提成等。

3. 晋升提级: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给予晋升提级的机会。

第五条奖励条件: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事迹突出。

2.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岗位技能熟练,为公司创造良好效益。

3.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省资金。

5. 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技能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回事故与经济损失。

7. 领导有方,带领团队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8. 自学能力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相关证书。

9. 其他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的行为。

第六条奖励程序: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相关部门审核。

3. 公司领导会议会审。

4. 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处罚第七条处罚方式: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4. 降级: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员工,给予降级处理。

5. 辞退: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予以辞退。

第八条处罚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2. 工作消极,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或重复劳动。

3.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

4. 侵占公司财产,索要、收受贿赂。

5. 发生安全事故,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事故扩大。

6. 恶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

燃气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公司秩序。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2. 在公司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上刊登先进事迹;3. 提升职务或岗位等级;4. 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提供奖金、奖品;2. 加班费、误餐费等补贴;3. 调整工资、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条件:1. 工作表现突出,为燃气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4.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对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2. 警告期限为一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或岗位等级。

第十条记过: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记过;2. 记过期限为三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或岗位等级。

第十一条降职: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降职;2. 降职后,员工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相应降低。

第十二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辞退;2. 辞退员工,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三条奖励程序:1.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部门负责人提名,报公司领导审批;2. 经审批通过的,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奖励。

第十四条惩罚程序:1.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3. 经审批通过的,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执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燃气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燃气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奖惩管理制度(附记录表单)

燃气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奖惩管理制度(附记录表单)

安全生产检查及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好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危害识别,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全面评价各部室、分输站安全管理成果,实现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各分输站。

第三条安全检查原则:安全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室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各级领导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四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

1、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1)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各基层场站会议纪要(记录)等。

(2)HSE责任制、HSE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符合情况;HSE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安全资料完善情况等。

(3)检查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特殊工种取证及持证上岗情况。

第五条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按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检维修和改扩建项目施工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检查生产、施工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2、各级HSE责任制是否落实,职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第六条安全检查应参照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燃气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章安全检查形式第七条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

第八条外部检查指政府监管部门等上级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考核等。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情况开展计划性和临时性的自查活动。

第十条内部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或不定期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检查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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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XXXX〔2003〕3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技术标准和安全保障措施,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惩以集团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为奖惩考核依据。

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和上一年度安全管理状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部、室,各全资、控股企业的法人单位及非法人单位。

第二章责任第四条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人应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特点、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在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紧急避救措施。

第三章奖惩办法第七条奖励构成(一)安全奖励分为月度安全奖、安全管理达标先进奖及达标奖、安全生产先进奖及专项奖励。

月度安全奖由月安全基本奖和30%的月综合奖组成。

月安全基本奖由集团公司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确定,月综合奖由集团公司根据当月生产经营情况确定。

(二)安全管理达标先进奖及达标奖的奖励额度在单位负责人与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确定。

(三)安全生产先进奖用于表彰、奖励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

表彰决定及奖励额度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会议确定。

(四)专项奖励是用于表扬、表彰及奖励在特殊事件、特定环境、特别时段表现突出的团体及个人。

表扬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彰决定及奖励金额由各单位或集团公司研究确定。

第八条奖励办法(一)月度安全奖的发放以集团公司安全考核为依据,每季度发放一次。

集团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对考核单位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分,对季度考评分数达到98分(含98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当季月度安全奖并上浮20%;对季度考评分数在98-96分(含96分)的单位,全额发放当季月度安全奖并上浮15%;对季度考评分数在96-94分(含94分)的单位,全额发放当季月度安全奖并上浮10%;对季度考评分数在94-92分(含92分)的单位,全额发放当季月度安全奖并上浮5%;对季度考评分数在92-90分(含90分)的单位,全额发放当季月度安全奖;未纳入安全考核的单位,当季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月度安全奖按安全考核单位的平均值发放。

(二)集团公司每年年终对各安全考核单位就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达到“达标先进”及“达标”标准的单位,由集团公司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的奖励额度对其单位的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部(科)长给予奖励。

对达到“达标先进”及“达标”标准的单位员工,由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奖励额度进行奖励。

(三)集团公司年终对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对完成集团公司制定的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实现集团公司确定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员工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及额度由集团公司确定;给予集团公司本部安委会成员奖励,奖励额度参照集团总经理与安全考核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标准执行。

(四)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团体及个人给予专项奖励1、发现事故预兆,及时上报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与突发事故抢险、抢救,使集团公司人、财、物免受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

3、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有突出贡献的。

第九条惩罚办法(一)对季度考评分数在90-85分(含85分)的单位,当季月度安全奖下浮50%;对季度考评分数在85分以下的单位,扣除当季月度安全奖。

(二)对全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集团公司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讨,追扣该单位全年月度安全奖,扣发该单位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部(科)长当年部分年终奖。

扣发比例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三)单位下属各部门的分管及主管领导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且在限定期内未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扣除该部门分管及主管领导一个月的月安全基本奖;部门及班组负责人违反安全制度,违章指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部门及班组负责人一个月的月安全基本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其本人一个月的月安全基本奖。

(四)在一个签约期内轻微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40%(含)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半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一个季度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一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在一个签约期内轻微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70%(含)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半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一个季度月度安全奖。

在一个签约期内轻微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半年月度安全奖。

(五)在一个签约期内一般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40%(含)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半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一个季度的月度安全奖。

在一个签约期内一般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70%(含)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半年的月度安全奖。

在一个签约期内一般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全年的月度安全奖。

(六)在一个签约期内严重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40%(含)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和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全年月度安全奖;扣除该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半年的月度安全奖。

在一个签约期内严重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70%(含)时,扣除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扣除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和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该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全年的月度安全奖。

在一个签约期内严重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时,对该单位事故班组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对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扣除该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扣除该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

(七)各单位应对轻微、一般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八)各单位在一个工作年度,造成一起严重责任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予以除名处理;对事故班组负责人予以撤职处理,并扣除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对事故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并扣除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

造成二起严重责任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予以除名处理;对事故班组负责人予以撤职处理,并扣除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对事故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分管领导予以降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扣除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

(九)各单位在一个工作年度,造成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事故班组负责人予以除名处理;对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予以撤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扣除该事故部门分管领导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扣除该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

造成二起重大责任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事故班组负责人予以除名处理;对该单位事故部门负责人和事故部门分管领导予以撤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该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

(十)各单位在一个工作年度,造成一起特大责任事故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班组负责人和事故部门负责人予以除名处理;对该事故部门分管领导予以撤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对该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负责人予以降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

(十一)对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安委会视情节轻重扣除该事故单位安全考核分数。

(十二)各安全考核单位在集团公司年终考评中,有两家考评不合格的扣除集团公司本部安委会成员一个季度的月度安全奖;有三家考评不合格的扣除集团公司本部安委会成员半年的月度安全奖和30%年终奖;有四家考评不合格的扣除集团公司本部安委会成员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

(十三)对隐瞒、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故性质、级别扣除当季单位安全考核分数外,加扣事故单位当季安全考核分数5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及事故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加大一级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所称事故指《深圳市燃气集团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所列的各类事故。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一个签约期内的单位特指集团公司各安全管理考核单位。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深燃字[1996]51号及深燃字[1997]2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事故处罚归类表附件二:集团公司2003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各燃气经营安全管理考核单位2003年度燃气事故控制明细表说明:表中事故数为责任与非责任事故的总和。

事故控制指标中以用户数为单位计的,如用户数不足十万户的按十万户计,超过十万户的按实际用户数计;用户数以单位上一年度用户总数计,其中每一公用户折合为10户民用户。

事故控制指标中以十万公里为单位计的,以单位所有罐车或运瓶车上一年度行驶的总里程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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