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地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2)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3)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4)

四、教师考核制度 (5)

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6)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7)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7)

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8)

九、考试管理制度 (9)

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10)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0号)有关规定,加快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

量,提高培训效果,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继续教育基地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程类、经济类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

2、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3、开展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工程类、经济类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多种方式的的培训实践理论想结合,达到更好的教学水平;

4、按时制定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按照陕西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6、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成绩登记和上传工作,以及继续教育证书打印、验章等工作;

7、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8、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1、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190号)进行收费,杜绝乱收费;

2、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仍按照网络学习最高不超过4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不超过5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费(含考试及证书费用);

3、培训中使用的书籍按发行价格代售;

4、收费严格按规定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证》变更手续,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5、收费时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基地教师聘任的基本条件:

1、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教师任职资格、及副高职(副教授)以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4、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5、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师资人员必须做到:

1、教师上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内容与课时,保证提高教学效果;

2、教师要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因材施教,授课的内容要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法律法规;

3、教师上课教案要经继续教育基地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上讲台;

4、授课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减少课时,不得随意调课换课,保证培训课时到位;

5、教师应认真上好每节课,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培训的教育手段和授课方式;

6、教师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实习基地推广工程类、经济类领域新成果。

四、教师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搞好教师的“理论、实践能力”等教学工作的质量考核工作,一方面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教育的监督工作,使教师考核的工作任务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教师考核制度如下:

1、教师考核组织及成员由基地主任、教学主任、教学相关成员组成;

2、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德、能、勤、绩方面。分为五个项目来综合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学员评议、同行评议、领导评议)、实践能力、科学研究、工作态度方面;

3、教师考核的打分标准:1)、教学工作量的多少(满分为20分),2)、教学效果的三个方面(满分为50分),其中:学生评议(满分为10分)、同行评议(满分为20分)、领导评议(满分为20分),3)、实践能力(满分为10分),4)、科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情况(满分为10分);5)、工作态度是否端正(满分为10分)。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及其他社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教学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教师奖惩制度如下:

1、凡是在授课过程中,违反教学管理规程,造成教学差错的,初次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撤换教师;

2、在教学过程中,凡是检查出教师工作消极、敷衍了事、工作质量低、不负责任者,课时津贴扣30%;

3、在教学检查过程中,凡是教学资料缺项或质量较低者,罚课时津贴20%;

4、凡参加教科研活动并有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的予以奖励;

5、凡自制课件、电子讲义并应用较好者,予以奖励;

6、凡在教学中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者,予以奖励;

7、凡是承担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且工作量较大并完成较好者,予以奖励。

五、教学培训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1、通过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可以了解到自己所授课程的质量,包括教学内容是否恰当、教学原则是否科学、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合理;

2、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检查和跟踪基地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

3、督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教学方案、课程教学资源、师资配置及其培训工作的落实情况;

4、检查和跟踪教师备课、上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教学质量情况;

5、听取学员对培训的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汇报;

6、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跟踪;

7、综合评估培训情况,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咨询建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