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合作社的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成员和管理人员。
合作社成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主办经营,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合法获得的财产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应当以农民合作社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坚持社员自愿、公平互利、法定民主、独立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主管理。
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和财产不得被合作社成员个人占有,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权限使用和处置财产。
第六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行制定并向合作社成员公示合作社章程,章程应当包括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分工协作、经济管理、决策程序、成员权益、利益分配、退出和解散等内容。
第七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形式,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九条成员大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合作社的所有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应当全体成员参加,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决策。
第十条理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按照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制定和实施合作社的重要决策。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章程所规定的业务相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农业产业链上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养殖、种植、加工、销售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合作社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经济合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成员收入。
2. 本合作社遵循公平、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活动。
二、成员管理1. 成员资格:凡承认本社章程,愿意遵守本社管理制度的农民均可申请成为成员。
2. 成员权利:包括参加社员大会、投票表决、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等。
3. 成员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按时缴纳会费,维护合作社利益。
三、组织机构1. 社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 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四、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2. 财务报告:定期向社员大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监督。
五、资产管理1. 资产登记:合作社的所有资产必须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
2. 资产使用:合作社资产只能用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六、服务与支持1. 技术支持: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
2. 市场服务:协助成员进行产品销售,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七、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定期对合作社运营风险进行评估。
2. 风险预案: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合作社稳定发展。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社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农业管理部门。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六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一、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
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
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
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
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4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由自愿的农民按照互利、平等的原则自发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分享合作社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合作共享,逐步形成自治、自负盈亏、自负债务、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企业制度。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五条农民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加入合作社的自愿性,认同合作社的宗旨和理念,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
每个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决策采用简单多数原则。
第七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退出合作社,但需提前通知合作社进行登记。
第八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公开查询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管理决策。
第九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积分制度,对于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为合作社发展做出贡献的成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农民合作社应定期召开成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农民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十三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并向成员公开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农民合作社应按照市场需求和成员意愿经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促进农民合作社和成员的收益。
第十五条农民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应依法纳税,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
第十六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采购、销售和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民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成员大会、政府和社会公开监督报告。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良好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作社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二条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决策权:合作社会员有权参与并表决关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2. 被选举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被选举为合作社管理机构的成员;3. 分红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合作社规定,获得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分红;4. 信息权:合作社会员有权获取合作社的经营信息,包括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等;5. 退出权:合作社会员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策:合作社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经过合法程序决定的合作社事项;2.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作社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贡献;3. 守信经营:合作社会员应诚实守信地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4. 缴纳会费:合作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置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务。
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任期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七条理事会办公室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并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活动第八条合作社从事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合作社应及时向会员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合作社的退出与解散第十一条合作社会员有以下退出合作社的情形:1. 自愿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自愿退出合作社;2. 违约退出:合作社会员严重违反合作社章程或经营规定,影响合作社利益的,合作社有权决定将其排除在合作社之外;3. 转让退出:合作社会员可以将其在合作社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合作社会员或第三方,经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程序完成股权转移后退出合作社。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6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模版理事长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党的____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经理岗位责任制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使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保障社员权力,发挥合作社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____%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
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一、组织结构制度合作社的组织结构是管理制度的基础,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实现各级管理人员的层层分工和协作配合。
通常,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理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
1.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对合作社的整体运营负有最终责任。
理事会由主席、副主席等组成,并拥有决策合作社发展和规划的权力。
2.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监督,并对合作社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经理:是合作社的行政管理人员,由合作社理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事务管理。
二、成员管理制度合作社的成员是合作社的基础,因此成员管理制度对于合作社的发展至关重要。
1.招募与退出:合作社应制定招募成员的标准,并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合作社也应规定成员的退出条件和程序。
2.权益分配:合作社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教育和培训:合作社应定期开展成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合作社财务运作正常和合法的重要保障。
1.财务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机制。
2.资金管理:合作社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并保证合作社的运转。
3.审计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运营状况的监督和核查。
四、决策管理制度决策管理制度是合作社正常运作和发展的基础。
合作社应建立决策程序和决策规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决策程序:合作社应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2.决策规则:合作社应建立决策规则,制定合作社各项事务的决策标准和操作程序。
3.决策参与:合作社应鼓励广大成员参与决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做到科学决策。
五、风险管理制度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风险,风险管理制度是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和防控的重要手段。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依法组织生产,开展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社员的利益,保证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经营、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得为政府或者其他单位所有,所有权须由社员共同享有。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自愿组织,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禁止强迫或者诱骗他人加入或者退出。
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自愿加入合作社,享有平等权利,按照合作社章程约定履行义务。
第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完善社员自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对社员实行简明、明确、公开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社员的知情权。
第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良好运行。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场经济的参与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农民和其他合作社和组织组成。
第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组织形式为成员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和规模,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法律规定形成合作社章程。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十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经济活动。
第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拓展相关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
第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合作社章程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
第十九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应当依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缴出资,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或者额度缴纳资金。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形式,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责任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社员共同参与决策,负责决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制定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和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经理层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理事会的决策制定具体的经营方案,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二、人员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应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经营特点制定。
人员管理应包括社员管理、职工管理和干部管理。
社员管理包括社员的入社和退社程序、社员权益保障、社员义务和责任等。
职工管理包括职工招聘、培训、评奖、晋升等。
干部管理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
三、资金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合作、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资金管理应包括资金筹措、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和资金分配等。
资金筹措主要包括社员的入股资金以及各种贷款和补贴等。
资金使用应根据合作社的经营需要制定相应的使用规定。
资金监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资金分配应根据合作社的营收情况和社员的贡献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四、决策程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程序应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决策程序应分为准备阶段、讨论阶段和决策阶段。
准备阶段包括问题的提出和信息收集。
讨论阶段包括各个部门和职能人员的讨论和意见交流。
决策阶段由理事会或经理层进行最终的决策。
决策应尽量做到既考虑个体的利益,又综合兼顾整体的利益。
五、责任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制度是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3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农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以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经济组织。
2.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
3. 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全体成员和管理人员。
二、组织架构1. 合作社按照合作人的数量和产业特点,设立合作社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
2. 合作社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3.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管理规定和决策执行。
4.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
5. 经营管理团队是合作社的具体经营管理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经营管理事务。
三、经营管理1. 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 合作社应严格按照经营计划进行经营活动,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3. 合作社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行情,合理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4. 合作社应加强生产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5. 合作社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确保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决策程序1. 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合作社会员大会讨论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多数会员的通过方可实施。
2. 合作社的日常经营事项由理事会决策执行,经过半数以上理事的通过方可实施。
3. 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经营事务的决策和执行,应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的落实和执行。
五、信息共享1.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与会员和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信息共享透明公开。
2.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备份和存档,保护信息的安全和私密性。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合作社中取得显著贡献的成员和管理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方案实用制度一、组织架构1.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职位,形成明确的三权分立。
2.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3.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
4.总经理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对理事会负责。
二、财务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财务法规和合作社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确保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真实、完整、准确。
3.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应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接受其监督。
4.合作社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合作社的财务安全。
三、人力资源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合作社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2.合作社应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制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合作社。
3.合作社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合作社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生产管理1.合作社应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2.合作社应设立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的跟踪、产品质量的把控等工作。
3.合作社应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合作社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便于问题的追溯和解决。
五、销售管理1.合作社应设立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
2.合作社应制定销售策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计划。
3.合作社应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提高客户满意度。
4.合作社应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提升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风险管理1.合作社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合作社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合作组织第四条农业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社员自愿组成,合作社中不得有国家和其他组织的投资。
第五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适当的地点建立合作社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生产准备场所等。
第六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招募合作社社员的程序,并明确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社员大会是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
第八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期限,建立健全相应的选举和任免制度。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培训体系,提升社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根据生产需要,引进优质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生产效益。
第十一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三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保障社员的利益。
第十四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防灾减灾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六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_合作社管理制度(3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_合作社管理制度(3篇)合作社管理制度1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模板范文(4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利益,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根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坚持“自愿入社、资金入股、利益共享、互助合作”的原则,按照经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采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包括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六条成员代表大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通过选举产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成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决议合作社章程、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
第七条理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任免由成员代表大会决定。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决策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经营计划、监督和检查经营工作等。
第八条监事会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和任免由成员代表大会决定。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审计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向成员代表大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田耕作、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可以开展农业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性经营活动。
第四章会员权益第十一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资金入股原则,投资股金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收益;(二)根据劳动创造价值的多少,参与劳动分配并获得相应的收益;(三)享有合作社的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权益;(四)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五)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优惠政策;(六)享有退出合作社,收回股金或者转让股权的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1.组织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设立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成员大
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会、
监事会成员等。
理事会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经济管理制度
3.人员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成员资格管理、职工工资和福利、劳
动纪律等。
成员资格管理制度应规定成员加入和退社的条件和程序。
职工
工资和福利制度应合理设定工资水平,确保职工的合理权益。
劳动纪律制
度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4.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合作社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体,质量是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消
费者满意度的关键。
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农产品的生产标准、质量
检验和监测等措施。
合作社需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产品种植和
加工的质量水平。
5.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注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护耕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应规定合理的耕地利用和轮作制度,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土地退化。
6.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应规定合作社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义务劳动等,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作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完善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有序运行和稳定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济组织中一种重要形式,其发展对于提升农民收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以下是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供参考。
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
第三条理事会由合作社会员代表组成,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合作社经营活动。
第四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
第五条合作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六条合作社应当根据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制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透明、规范、合规。
第八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九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合作社的安全稳定运营。
第四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员管理第十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建立会员激励机制,提高会员参与度和忠诚度。
第五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第六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合作社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合作社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定期开展自身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合作社应当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以上是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3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一、入社管理1、入社条件和程序。
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
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7、承担本社的亏损;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联系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四、学习培训制度1、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2、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
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3、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篇1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营。
规范运营可以从登记注册,办公室布局,社员管理,决策规范,业务规范,荣誉添加等几个方面努力改进,目标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规范发展。
(一)登记注册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是合作社规范运营的第一步。
合作社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个法定注册登记证件。
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局和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证。
(二)办公室布局办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也是发展社员的门面。
规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
室外部分:门头上要悬挂合作社全称横排,大门两侧门框边上挂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门上一般要贴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样,窗上要贴合作社的口号和服务,比如“服务三农”“民主管理”“造福社员”等。
室内部分主要是在营业窗口设计上,要避免装修成银行的样子,不要有大的封闭玻璃墙。
一般要体现亲民性。
在墙上要挂上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节选、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领导人照片等。
(三)社员管理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管理社员。
凡入社农户,都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复印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发放社员证。
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在成员账户和社员证同时记录交易信息,作为年底分红以及申报国家补贴的依据。
社员退社要提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以合适的形式退还社员股金以及公积金。
总之,无论是入社、交易、分红、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决策规范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制定和执行决策事项。
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用来修订章程、分红、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制定来年发展计划以及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
社员大会表决要经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每个社员签字生效,要留有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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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生产基地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科技支撑和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监控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进拳头产品的产业化经营,制定下列制度。
一、责任人制度
生产基地推行法人、基地负责人、单元负责人、种植工人“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一级向一级负责。
二、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一)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设立基地办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
基地办负责统筹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科技支撑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基地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日常工作。
(二)基地办内部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文丽负责全面工作,林祖福负责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程书文负责监督管理与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2、分工协作制度。
各岗位工作人员以完成岗位工作为已任,必要时,须全力以赴协助其他岗位开展工作。
3、责任追究制度。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工作负责,出现经过努力完全可以避免的错误,造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制度
1、“四级管理”体系。
在基地办统筹下,建立法人、
基地负责人、单元负责人、生产工人4级管理体系。
2、“八统一”制度。
基地实施统一地块编号、统一生产记录、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产品检测和统一产品包装。
3、标准化生产。
基地办按照国家无公害食品技术标准编制生产技术规程。
4、设置基地标识牌。
在基地显要位置设立生产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范围、面积、建设单位、主导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和有效期。
5、档案管理与质量可追溯制。
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以地块为单位编号。
建立由基地名称、地块名称及编号、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内容组成的档案。
印制、发放由生产地块名称及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面积、栽播日期、土壤管理、施肥防病治虫、收获日期、仓储情况、出售情况等内容组成的《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如实填写,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以供追溯。
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制度
(一)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制度
依托四川省经作所引进、储备新品种和栽培新技术。
依托区、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立基地建设科技服务组,试验、示范后、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
(二)基地管理人员考试上岗制度
基地参与黄瓜、茄子技术推广的有关领导、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产品营销人员必须通过基地办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种植工人培训制度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种植的全体农村劳动力必须无条件接受技术规程的培训。
培训以种植单元(品种)为单位,实行固定培训日制,每月半天,委托农技专家担任辅导员;以庭院为课堂、田间为教室开展技术规程培训。
四、农业投入品监控制度
(一)基地禁销禁用农资
农药类。
禁止销售和使用砷酸钙、砷酸铅、甲基肿酸锌(稻脚青)、甲基肿酸铵(田安)、福美甲砷,福美砷、薯瘟锡(毒菌锡)、三苯基醋酸锡、三苯基氯化锡、氯化锡、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醋酸苯汞(赛力散)、敌枯双、氟化钙,氟化钠、氟乙酸钠、氟乙酰胺、氟铝酸钠、DDT、六六六、林丹、·艾氏剂、狄氏剂、五氯酚钠、硫丹、三氯杀螨醇、二溴乙烷、二溴氯丙烷、溴甲烷、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甲胺磷、甲基异柳磷、治螟磷、氧化乐果、磷胺、地虫磷(大风雷)、灭克磷、水胺硫磷、氯唑磷、硫线磷、杀扑磷、特丁硫磷、克线丹、苯线磷、甲基硫环磷、乙酰甲胺磷、速扑杀、内吸磷、涕灭威、克百威(呋喃丹)、灭多威(万灵)、丁(丙)硫克百威、硫克百威、杀虫脒、五氯硝基苯、稻瘟醇(五氯苯甲醇)、苯菌灵(苯莱特)等61种杀虫、杀菌、杀螨、杀线虫、杀鼠剂;禁止使用各类除草剂、有机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今后国家或省市明令禁止在使用的农药品种。
肥料类。
禁止单独施用单质化肥;主要施用腐熟的农家肥,推荐使用腐殖酸类有机无机肥;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且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得超过1:1,禁止使用硝态氮肥。
(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委托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对基地内的农资经营门市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随机抽查。
发现经营禁售禁用品者,罚没所有违禁品;并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三)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
委托区农业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办法公布新的禁用农药、肥料名目。
(四)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
不准农业投入品公告中规定的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得进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基础设施建设制度
基地建设与实施生态农业、农村能源开发等项目配套,以小流域、集流区为治理改造单元,采取农艺、生物与工程措施结合,田土改造与地力培肥结合,村社道路与田间道路结合,坚持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一)基地保护区建设制度
基地边界外方圆5千米和上风920千米范围内不准新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杜绝工业废水、废气、废渣进入基地农业生态环境。
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按照部颁标准修建大型沼气池,对动物排泄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与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结合,在基地普及家用沼气池,待主要农家肥一人畜粪尿经发酵变为无害沼气肥后方可施用。
非沼气池处理过和农家肥,必须经堆制等过程,实施高温发酵处理,确保无害。
(二)投入品检测制度
依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以批次为单元,对农药、商品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实施检测,严防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和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基地农业生态环境。
七、投入、产出品登记制度
(一)投入品购买使用登记制度
基地在购买生产所需农业投入品时必须如实登记:并在农业科技人员的指导下,合理施用,同时记录在案。
(二)产出品销售收购登记制度
销售时填写《产品销售记录》
八、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一)田间检测制度
产品成熟前20天,委托区农业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派出专职人员对基地产品的质量安全实施随机抽样检测。
田间检测执行DB51/338无公害农产品肥料使用准则和
DB51/337无公害农产品农药使用准则。
只要有1个样本不达标,视所在单元不达标。
(二)市场检测制度
委托区农业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基地内的产品交易的中心市场设置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室,各配备RP--410型农药残毒速测仪1台;负责对入市产品实施农药残毒快速检测,
九、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监督管理队伍。
委托区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对基地环境、投入品销售与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农户生产档案、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与营销实施全程监管,每季度对基地进行一次例行监督检查,全年共4次。
基地建立监管队伍,对基地环境、投入品销售与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绿色食品包装与营销监督与举报责任,每季度对服务开展一次例行检查,全年共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