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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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铁厂
光绪十五年(1889年)七月清廷调张之洞任湖广总督,督办芦汉铁路南段。

接任两广总督的李翰章,以广东铁矿资源不足、建厂财力困难等理由,建议把铁厂移置湖北或直隶(今河北)。

经清廷批准,张之涧决定把铁厂移到湖北,由户部拨款200万两库平银作建厂经费。

光绪十六年四月十六日(1890年6月3日)成立湖北铁政局,委蔡锡勇为总办,并把在广东聘雇的外国工匠陆续调到湖北。

为了进一步调查煤铁资源,张之洞先后组织15批30人次到湖北、湖南、陕西、四川等地查勘。

经矿师、化验教习复勘太冶铁矿,确定矿石含铁64%,仅露天储量就达2700万吨,百年不能采尽。

兴国州有极好的锰铁,湖南、湖北还产白煤,也有一些烟煤可用。

同年十月发现大冶王三石煤矿。

与此同时,张之洞还派员从大冶石灰窑、黄石港到江夏(今武昌)金口等沿长江两岸数百里选择厂址。

李鸿章主张厂址应选在产煤的地方;盛宣怀主张设在大冶石灰窑下,说该地距煤、铁、锰矿产地近,可节省运费;张之洞从便于直接管理着眼,力主设在省城对江的汉阳,最后决定将铁厂建在汉阳大别山下(今龟山)。

汉阳铁厂基建工程于光绪十七年(1891年)八月正式动工。

全部工程包括填基1.2丈,约9万方,建造了炼生铁厂(设日产100吨(248立方米)高炉2座)、贝塞麦钢厂(即转炉炼钢厂,设5.5吨酸性转炉2座)、马丁钢厂(即平炉炼钢厂,设10吨平炉1座)、造钢轨厂(设800毫米轧机)、造铁货厂、炼熟铁厂六大厂和机器厂、铸铁厂、打铁厂、造鱼片钩钉厂四小厂。

从炉机到地脚螺栓全部从英国、比利时引进。

经过两年十个月的施工,于光绪十九年(l893年)十月二十二日竣工。

同时施工的还有大冶铁矿和从大冶铁矿矿山到石灰窑江岸的35公里运矿铁路及运矿码头等,大冶王三石煤矿和江夏(武昌)马鞍山煤矿(王三石煤矿开采两年后被水淹,被迫停工。

马鞍山煤矿设有洗煤机和近代焦炉,投产后发现磺多灰重,不适合冶炼)。

这些工程也于光绪十九年(lS93年)先后竣工。

光绪二十年(1894年)五月二十五日,汉阳铁厂先开一座高炉炼铁。

开炉碰到的首要问题是焦炭不足,虽经购买英、比、德等国焦炭及开平焦,但是成本高,并且不能及时运到,不得不停炉。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七月再次开炉,仍因煤焦问题无法解决,仅生产一个多月又停炉。

汉阳铁厂总计投资568万两库平银,如加上广东垫付的预定金13万多两,及从广东调湖北运矿轮船1只10万两,则在588万两以上,其中包括光绪二十年(1894年)及二十一年(1895年)两年的日常开支约160多万两(每月约6一7万两),其余则为设备购置、保险运输和基建等费用。

汉阳铁厂从投产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生产的钢铁共卖出银24825两,占投产后两年开支160万两的1.55%,时值中日甲午战争中国失败,清廷要负担2亿两战争赔偿费用,出路只有招商承办。

开始张之涓拟给外商承办,但遭到湖南巡抚陈宝箴、铁政局总办蔡锡勇的反对。

此时盛宣怀在甲午战争中因贪污采购军粮的公款,为御史参劾,张之洞便保举他招商承办汉阳铁厂。

经过盛宣怀与张之洞的磋商,订了招商承办的章程,主要内容有:从接办之日起划清官本,自铁路局购买钢轨之日起,每出一吨生铁提镭一两以还官本,官本还足之后继续提取以为报效;先招商股100万两,年利8厘;商办之后,用人理事1均由督办一人经手,重要的随时报湖广总督考查等等。

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四月十一日起正式改为官督商办。

为了保证铁厂产品销路,清廷又于同年九月任命盛宣怀督办铁路总公司,并要求全国所需钢铁料应向汉阳铁厂购买,还批准汉阳铁厂的产品减免厘税5年。

官督商办之后,最大难题仍然是缺煤缺焦,经过在安徽、湖南等地近两年的调查,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由张之洞、盛宣怀合奏,决定在萍乡采煤炼焦,并提出禁止另设公司,各小煤厂所产的煤由萍乡煤矿总局统一收购,委张赞宸为萍乡煤矿总局总办,并委德国矿师赖伦负责工程,择地安源施工。

萍乡煤(总局先后乘小井存煤过多,资金困难,并吞收买小井265口,使安源周围数十里内的煤井都为萍乡煤矿所有,并设有机焦炉、土焦炉以及辅助设备等厂。

到光绪
三十三年(1907年),打通紫家冲大槽,基建工程完成,昼夜可出煤1300余吨,出焦780吨左右,其中土焦170一180吨左右。

萍乡煤矿共投资计银6767 867余两,由招商局、汉阳铁厂、铁路总公司陆续人股100万两,向德商礼和洋行借款400万马克,其余是向各钱庄借贷,辗转挪用,扯东补西,借款支付利息达银150万两。

光绪三十年(1904年),盛宣怀派李维格带外籍工程师彭脱、赖伦到欧美考查,历时八个月,最后经英国化学家梭德化验汉阳铁厂所用的矿石、煤焦及钢铁产品,确认大冶铁矿含磷高,酸性转炉不能去磷1而鱼尾板等小件系平炉所炼,质量好。

于是又购买4座容积30吨的平炉、轧机及相应的配套设备,设备保险运输费共16.8万英镑,还在德国聘请了工程师4人。

以大冶铁矿矿山作抵押,向日本兴业银行借款300万日元,其中200万日元作为汉阳铁厂改造费用。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盛宣怀委任李维格为汉阳铁厂总办,开始进行扩充改造,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建成容积30吨平炉2座,其他工程仍继续加紧施工。

产品质量提高,产量增长,除向芦汉、正太等铁路提供钢轨外,并向美国、日本和南洋群岛出口钢货。

在此期间,盛宣怀在大冶铁矿开辟了得道湾狮子山矿区。

矿山生产规模扩大,年产铁矿石达30万吨。

汉阳铁厂扩充改造工程用商本银1200余万两,萍乡煤矿基建工程(含购置轮驳)共用商本银740余万两。

其中老商股350余万两,约合500万元,息金填给股票79.5万两,转50万两公债票,预支矿价、轨价300万两,欠债1000余万两。

为了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盛宣怀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二月,申请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合并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经清廷批准后,遂遵照商律股分有限公司条例,在农工商部注册,改官督商办为完全商办公司。

拟招新股1500万元,连同老股500万元,共2000万元。

到宣统三年(1911年)实收股本1300多万元。

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义成功,建立了中华民国。

汉阳铁厂曾一度停产,民国元年(1912年)即行恢复生产。

民国2年(1913年)汉冶萍公司又向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借款1500万日元.其中900万日元为扩充改良事业费,600万日元为还高利旧债。

扩充改良事业费主要用于兴建大冶铁厂(建日产450吨高炉2座),又建汉阳铁厂日产250吨4号高炉1座及容积30吨7号平炉1座,相应扩建大冶铁矿及萍乡煤矿。

民国3年(1914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英、法、德、俄等国互相厮杀,无暇东顾,加之钢铁原料价格暴涨,汉冶萍公司出现短暂的“黄金时代”。

大战期间.汉阳铁厂开日产250吨高炉2座,日产1凶吨高炉2座,开容积30吨的平炉7座,每日约产生铁700吨,钢2lO吨;大冶铁矿年产铁矿石50一60万吨;萍乡煤矿年产煤90多万吨,产焦23一26万吨。

煤焦、铁矿石、生铁、钢材产量都大幅度增长,共获利294O多万元。

这一时期又购置开办了一批附属厂矿,投资兴办了一些合资企业。

民国5年(l916年),大冶铁厂开始基本建设。

其高炉及附属设备是向美国列干德利公司订购的,共花美金26.35万元。

原定于民国5年(1916年)底交货,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禁止钢铁机件出口,经多方交涉,到民国9年(1920年)才陆续交齐。

民国6年(l917年)大冶铁厂动工,建筑工程由日本最高工程顾问大岛道太郎负责,经过近5年的施工,基本建成。

民国川年(1921年)7月24日,水塔在抽水试压时崩塌,冲毁炉机、房屋,工人死伤多名,投产延期。

1号高炉于民国11年(1922年)6月24日开炼,7月5日又因事故停炼。

2号高炉于民国12年(1923年)4月4日投产到民国14年(1925年)10月因煤焦不足而停产,两座日产450吨高炉,总共只生产了26个多月,共出铁258 842吨。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钢铁价格急剧下跌,汉冶萍公司迅速衰落。

民国8年(1919年)汉阳
铁厂1号、2号高炉停产。

民国10年(1921年)民国政府(北京)改变钢轨标准,造成汉冶萍公司近5万吨钢轨无销路,汉阳铁厂炼钢全部停产。

民国13年(1924年)汉阳铁厂3号、4号高炉停产。

民国14年(1925年)大冶铁厂高炉全部停产。

民国17年(1928年)萍乡煤矿为江西省政府接管。

至此,汉冶萍公司只剩下大冶铁矿一处继续生产,沦为日本制铁所的供矿单位。

民国26年(1937年)国民政府军政部兵工署及资源委员会设立钢铁厂迁建委员会,将汉阳铁厂设备和大冶铁厂及大冶铁矿部分设备运往四川重庆大渡口另建新厂。

民国27年(1938年)10月大冶沦陷,日本军部决定把大冶铁矿委托给日本制铁株式会社经营,成立“日铁大冶矿业所”,进行掠夺性开采,先后运往日本的铁矿石达44O多万吨(包括抗战爆发后汉冶萍公司采出未运销的23万吨)。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接收“日铁大冶矿业所”,成立华中钢铁有限公司。

资源委员会于民国37年(1948年)接收了汉冶萍公司上海总事务所,至此,前后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汉冶萍公司遂告结束。

汉冶萍公司是近代中国最大的钢铁煤联营企业,采用近代技术共生产铁矿石1400多万吨,生铁240多万吨,钢60多万吨,煤1500多万吨,焦炭400多万吨(煤统计到民国17年、焦统计到民国13年为止)。

拥有三万名钢铁和采掘工人,培训了一批技术人员(张之洞办汉阳铁厂时曾先后派40人到比利时学习,商办以后又先后派出8人到欧、美留学,曾任汉阳铁厂总办的吴健、萍乡煤矿的矿师金祖生都是公司派往英国、德国学习矿冶技术的专业人员),但是最终还是失败了。

李维格曾于民国初年写《汉冶萍公司历史说略》一文,较详细地分析了公司困难的原因,他认为主要原因如下:
东亚创局,事非膏习,自张盛工公以及二公前后所用之人,无一非门外汉,暗中摸索,何能入室升堂,此困难原因之一也;官款不继,后招商承办,……又以张公铸成大错,方且引为殷鉴.指摘之不遑.何来附股,其时全赖盛公与轮电两公司华商多有感情,慨然分其公积,作为创始股份,及至三十四年新厂告成.铁路渐兴,又值厂矿注册,成为公司……始有大批股份投入,然迄今仍债多股少,不但付利,兼须拨还债本,此困难原因之二也;事未办成何来余利,而华商股款附入,官利即起……岂有难如制铁事业,方在购机建厂,而即须付利……,此困难原嗣之三也;汉厂之大希望在路轨,……及各路开工而洋厂争竞,各国保其本国铜铁事业,加重进口税,使外铁不能侵入,中国不但不能加重,且并值百抽五之轻税亦豁免一,故若欲洋轨之来,以与汉厂斗者,洋厂得重税之保护,在本国获利丰厚,……且铁路洋工程司(师)于汉厂之轨种种留难,以达其外购目的,此困难原因之四也;萍矿之大希望在合兴公司之粤汉铁路,而当时赎路风潮剧烈,卒至废约,停顿十余年,萍矿间接直接之损失不知凡几,……此困难原因之五也。

……
汉冶萍公司的没落,从公司内部来说,主要是经营管理不善。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汉冶萍公司处于黄金时代,从民国3年(1914年)至民国8年(1919年)共盈利2940多万元,其中发放股息就达920多万元,占全部盈余的31%,发放董事长、经理等办事人员酬劳奖金达100多万元。

此外,还花了40万元修“盛公祠”,而用干扩建的经费只420多万元,占14.2896。

公司与厂矿办事人员营私舞弊层出不穷,公司曾发生四大贪污案,萍乡坐办林志熙侵吞公款银30万两,虽经起诉,但是不了了之。

日本财团先后贷款5000多万日元给汉冶萍公司(即资本输出),一步步控制了汉冶萍公司。

日本制铁所以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在1911一1925年期间.共购买生铁895 867吨,铁矿石9475 556吨(包括大冶沦陷后运走原汉冶萍公司开采出的235 688吨),获得巨额利润。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钢铁价格暴涨,而汉冶萍公司供给日本的生铁和矿石仍按合同规定价出售,虽经公司派人交涉,有所调整,但提高的幅度很小。

此外,民国年间,军阀混战,造成交通经常梗阻,煤焦运输中断,使汉阳铁厂和大冶铁厂被迫停产。

汉冶萍公司的失败,是中国近代工业化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损失。

1906年汉阳铁厂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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