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贪污受贿司法解释量刑标准一览表 一目了然附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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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
2011-08-26 来源:为你辩护网
贪污或受贿2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六个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直至有期徒刑二年。

个人贪污或受贿5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处拘役刑。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个人贪污、受贿5 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情节严重的,以5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七年,每增加84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个人贪污、受贿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另行规定。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个人贪污、受贿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2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具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另行规定。

【索贿的重处规定】索贿的,比照受贿重处10%。

说明:每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是在确定相对应的基准刑之后,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各种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综合计算出来的。

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对比表(贪污贿赂犯罪部分)

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对比表(贪污贿赂犯罪部分)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对比表(贪污贿赂犯罪部分)(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1-3万元立案标准(例外情况)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F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00万以上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50-300 万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具有本解 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 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 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 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

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

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

贪污罪最新量刑标准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受他人财物或者非法获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贪污罪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为了严惩贪污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国不断完善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以确保惩罚与罪行相适应。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在确定量刑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如果被告人的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那么其应当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其次,要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贪污罪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秩序。

因此,在确定量刑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最后,要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

如果被告人在犯罪后能够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损失,有利于减轻其刑罚。

因此,在确定量刑标准时,也需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以便更好地体现刑法的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的考量,最新的贪污罪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于数额较大的贪污罪行为,可以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数额较小的贪污罪行为,可以依法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贪污罪行为,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总之,贪污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方面进行考量,以确保惩罚与罪行相适应。

同时,也提醒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贪污腐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对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数额来确定。

对于数额较大的贪污罪行为,最高可判处死刑,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在100万元以下,但是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也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数额较小的贪污罪行为,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其次,除了数额之外,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还要考虑到其他情节的影响。

比如,如果犯罪行为是在自然灾害、事故等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犯罪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发生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犯罪行为是在迫于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可以从轻处罚。

另外,如果犯罪行为是多次发生的,情节严重的,也会加重刑罚。

最后,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和行为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能够积极悔过,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数额、其他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态度行为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司法解释量刑图解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司法解释量刑图解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50-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50-100万元;
4、其他
第六第
(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
5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
500万元
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严重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司法解释量刑图解
条款
罪名
情形
数额
后果
备注
第一条第一款
贪污或受贿
数额较大
3-20万元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罚金:10-50万元
第一条第二款
贪污
其他较重情节
1-3万元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
4、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七条第一款
行贿
3万元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条第二款
行贿
1-3万元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罚金: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情形:与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三种情形的同。
第四条第一款
贪污或受贿
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最全受贿罪法条、司法解释

最全受贿罪法条、司法解释

最全受贿罪法条、司法解释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诚信高效专业受贿罪刑法条文 ..................................................................... ................................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 3 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4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能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 ..................................................................... ............................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 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 ..................................................................... ........................ 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 ............................................. 10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 . (11)第 1 页共 11 页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诚信高效专业受贿罪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个人贪污数额是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且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处死刑,并且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是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处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处于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于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的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之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的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行政处分处罚。

二、贪污受贿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怎么划分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代之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较重
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

《解释》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贪污受贿的目的是什么
主观上必须对贪污存在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故意内容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会发生侵害公共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贪污犯最新判刑指南来了(附司法解释全文)

贪污犯最新判刑指南来了(附司法解释全文)

贪污犯最新判刑指南来了(附司法解释全文)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数额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一般标准定为三百万元以上。

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特定情节的,亦应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以及贪污罪、受贿罪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

该司法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记者就公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采访了最高法、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学者,助您更快读懂这份重要的司法解释。

一问:贪污受贿“数额较大”如何起步?该司法解释的一项重要规定是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两罪“数额较大”的一般标准由1997年刑法规定的五千元调整至三万元,这样是否合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并不等于对贪污受贿犯罪要实行刑事犯罪门槛的“零起点”。

我国对贪污、受贿起刑点的设置经历了从两千元到五千元再到《刑法修正案(九)》“数额较大”的概括规定。

这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巨大,人均GDP自1997年至2014年增长了约6.25倍,将五千元的起刑点进行适度的提升也是势在必行的。

“五千到三万,似乎存在较大幅度提高。

但从1997年到2016年近二十年间,五千元的定罪数额确已不适应社会发展。

从司法实践看,这种定罪数额的调整对于贪污受贿罪的实际惩治其实不会发生太大的影响,也不会让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圈骤然缩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说。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过去单纯的“计赃论罚”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重,也就是说认定贪污、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判什么刑,既要看数额,也要看情节。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或者非法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

首先,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而对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表明了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

其次,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较轻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表明了对于受贿数额较大但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也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另外,对于受贿数额较小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受贿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处罚金。

这表明了对于受贿数额较小的犯罪分子也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总的来说,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更加严格,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而对于受贿数额较小或者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也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这一系列的修订,为打击受贿犯罪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具体的裁量,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对于受贿罪的预防和打击,也需要加强监督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反腐败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受贿行为的发生。

只有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才能有效地遏制受贿犯罪的蔓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的修订,体现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也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

2023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2023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2023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2023 年贪贿犯罪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详细说明:一、贪污罪量刑标准1、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3 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1 万元以上不满3 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20 万元以上不满300 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10 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在300 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150 万元以上不满300 万元,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受贿罪量刑标准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数额较大:个人受贿数额在3 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个人受贿数额在1 万元以上不满3 万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多次索贿的;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具有贪污罪中六种情形之一的.2、数额巨大:个人受贿数额在20 万元以上不满300 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罪一般量刑标准是什么最新贪污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贪污罪一般量刑标准是什么最新贪污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贪污罪一般量刑标准是什么?最新贪污罪相关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贪污罪的一般量刑标准是什么?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关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规定: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受贿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严惩受贿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对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

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但不满100万元或者情节较重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年以下,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满50万元或者情节一般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七年以下,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者罚金;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但不满10万元或者情节轻微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下或者情节较轻的,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此外,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还规定了对受贿行为的处罚幅度。

对于情节严重、受贿数额巨大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情节较轻、受贿数额较小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从轻处罚。

同时,对于自首、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退赃或者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总的来说,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明确了对受贿犯罪行为的处罚标准,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对于受贿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将依法从轻处罚。

这一标准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严惩受贿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希望广大公民和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受贿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有哪些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于腐败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许多贪污受贿人员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量刑标准,因为案件的恶劣程度不一样,所以对于量刑标准就会有较大的差距,但是对于这类标准的基本情形都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制定。

▲一、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贪污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三、贪污罪的认定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贪污罪作为一般贪污行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贪污违法行为的共性外,还具有自身的特性。

构成贪污罪的贪污行为,还具有贪污数额和情节上的要求。

因此,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

贪贿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贪贿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贪贿犯罪量刑金额标准贪污和受贿是我国刑法中有罪行为。

对于犯贪污罪或受贿罪的人员,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应当依法予以量刑。

量刑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同时可以给予犯罪者适当的警戒和教育。

下面是关于贪污和受贿犯罪量刑的金额标准。

1. 贪污罪的罚款金额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法利益,非法侵占、隐匿、私分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其刑法规定了两个标准:标的和数额。

标的是指公共财物的种类,包括行贿、非法借贷、违规处置资产等公共财物。

数额是指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量。

当标的为国有资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数额较大,非法占有国家的公共财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1条第3款规定,数量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可以以罚款和拘役并罚;数量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应以拘役并罚;数量在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的,应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行为,可根据《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以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并处罚金。

2. 受贿罪的罚款金额标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他们的职务便利,非法获取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贿数额在人民币三千元以上但不足五万元或者受贿数额在人民币五千元以上但不足十万元的,应当以拘役和罚款并罚;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以有期徒刑和罚款并罚。

如果受贿数额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行为,应当以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并处罚金。

3. 没收贪污罪和受贿罪所得对国有资产等公共财物的盗窃、侵占、非法占有等行为,不仅会受到刑事惩罚的制裁,还应当追缴其非法所得。

对于贪污罪和受贿罪,追缴非法所得的制度更为严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于犯罪人的非法所得财物,应当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需追回经济损失款和赔偿金等。

例如,对于贪污罪和受贿罪,犯罪者应当返还所贪污和受贿的钱款,并计算利息。

2023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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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贪污贿赂犯罪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2023 年最新的贪贿犯罪量刑标准也有了新的规定和调整。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贪污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在 2023 年的最新量刑标准中,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这里的“并处罚金”,通常是指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时的罚金数额通常在二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没收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罚金数额通常在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二倍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不仅仅取决于数额,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多种因素。

比如,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要从重处罚。

而如果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贪污受贿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即使数额不是特别巨大,也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例如,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者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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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受贿罪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很多人都比较关心主要对哪些罪名作出了修改。

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就是对受贿罪量刑方面的调整。

究竟刑九对受贿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怎样的修改呢?带来受贿罪量刑标准2019,马上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

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直接规定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但在《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中,明确对贪污罪的量刑进行了调整,由此可见从该修正案开始,其实也是对受贿罪的量刑进行了修改的。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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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贪污受贿司法解释'量刑标准'一览表一目了然!附深度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贪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其死刑、死缓及终身监禁的适用原则等,强调依法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秉志择其要点,解读如下:小编首先带你一图读懂万言《解释》的内容:赵秉志:略谈最新司法解释中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一、《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修改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刑法规范是《刑法修正案(九)》修法的重点之一,而合理调整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模式则是其中的一大亮点。

鉴于1997年刑法典对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规定单一的具体数额标准的种种弊端(如难以全面而适时地反映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不能充分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刑法修正案(九)》实事求是地对此作了合理调整,将贪污受贿犯罪原来的单一依据具体数额进行定罪量刑的模式,修改为“概括数额+情节”的定罪量刑模式,即原则上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由轻到重的犯罪情况,相应规定了三档法定刑;并规定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了维护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刑法修正案(九)》所确定的“概括数额+情节”的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必须由依法享有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具体规定。

“两高”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调查研究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通过了《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定了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和情节标准,很好地贯彻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修法精神暨司法公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

二、关于数额标准的解读贪污受贿犯罪是贪利型的职务犯罪,犯罪数额是其社会危害程度的基本决定因素。

因而《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设定,还是以犯罪数额为首要的模式,只是改“具体的数额模式”为“概括的数额模式”,以维护刑法立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并授权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动态地、科学合理地设置某一时期的具体数额标准。

《解释》则将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贪污罪、受贿罪由轻到重三种罪状(即数额)及其对应的法定刑档次确定为: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幅度(《解释》第三条第一款)。

《解释》关于数额模式的规定即其所确定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涉及到以下三个问题:其一,数额标准应采用什么模式规定?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考虑,对于贪污受贿犯罪的数额标准采用何种模式规定,大体上有三种模式选择:一是数额幅度模式。

即由“两高”制定司法解释规定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幅度,同时授权省级司法机关在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考虑当地犯罪状况,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两高”备案。

如“两高”对盗窃罪、诈骗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具体数额确定即采用了此种模式。

二是不同类型的地区数额分立模式。

即由“两高”将全国各省区按其经济发展状况划分为三类或四类地区,并对几类地区分别确定不同的数额。

以上两种模式可以说都是因地而异的数额标准,相比之下,第一种模式的差异是因省区而异,各省区自行确定数额;而第二种模式是不同类型地区间有所差异且其数额标准是由“两高”具体确定的。

这两种模式的优点是考虑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对贪污受贿犯罪数额所体现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影响;其主要弊端是造成司法的不统一,并给犯罪行为跨省区案件的指定管辖和定罪量刑带来困难。

三是统一数额模式。

即由“两高”以司法解释在全国范围内规定统一的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这是《解释》所采取的模式。

此种模式的优点,一是维护了司法的统一性;二是对跨省区案件的定罪量刑采取统一标准,维护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也增强了司法的可操作性。

其弊端是未能体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之差异。

相比之下,可以说第三种模式的利大于弊,因为司法的统一与公正尤其是现代刑事司法的生命线。

因此,对《解释》所采取的统一数额模式应予以肯定和支持,并且可以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检验和完善。

其二,怎样确定贪污受贿犯罪的起刑点数额,即“数额较大”的标准应怎样掌握?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对贪污罪、受贿罪设置的起刑点是2000元,1997年刑法典将这一起刑点提高至5000元,《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此一起刑点具体数额的规定,而改为“数额较大”的概括规定,并将“数额较大”的确定标准交由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来明确。

那么,对贪污受贿犯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怎样掌握?原来的5000元起刑点是应维持不变还是要有所提高?若需要提高,其提高幅度应有多大?对此问题大体上有三种主张:第一种观点主张5000元的起刑点不宜提高,甚至还应有所降低。

认为这是严惩腐败犯罪的要求,是契合中央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反腐政策的,也是符合严厉反腐败的社会舆情和民众呼声的。

第二种观点主张此一起刑点应适当提高,但不宜提得太高,比如可以将“数额较大”的起刑点提高至1万元。

第三种观点主张对此起刑点即“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予以明显地提高,比如可以提高到3万元。

《解释》采纳了上述第三种观点,将这一起刑点提高至3万元。

笔者认为,《解释》此一规定是正确的抉择,因为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绝不等于对贪污受贿犯罪要实行刑事犯罪门槛的“零起点”。

我国刑法对犯罪行为之规制一贯坚持质与量相统一的思想,并以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大小来作为区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在当前反腐败的大潮中,中央也旗帜鲜明地提出要把党纪政纪挺在刑事追究的前面,即对贪污受贿行为在定罪量刑之前,要有党纪政纪处分可以独立发挥作用的空间。

再者,贪腐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是一个变量,它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而相应地变化。

自1997年刑法典规定贪污受贿犯罪5000元起刑点迄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巨大,人均GDP自1997年至2014年增长了约6.25倍,而适用了近20年的贪污受贿犯罪5000元的起刑点却仍未变化,已严重不符合当初设定这一起刑点时所掌握的社会危害程度,因而适当提高这一起刑点数额乃势在必行,而且提高太小也不解决问题。

据介绍,《解释》将此起刑点数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至3万元,这也是符合近年来司法实践中予以刑事追诉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的。

而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历来是我国刑事法治所注意贯彻的重要理念。

其三,怎样确定贪污受贿犯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解释》结合对既往司法实践的考察和相关立法精神,将贪污受贿犯罪“数额巨大”的标准确定为满20万元,将其“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确定为满300万元。

其主要考虑是要适当拉开不同量刑档次的级差,以更好地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下的区别对待。

笔者认为,《解释》这一改动是正确的,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关于贪污受贿犯罪第二档次(对应现在的“数额巨大”)的数额规定是5万元,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档次(对应现在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规定是10万元,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其主要问题有二:一是在起刑点数额(即“数额较大”)过低的基础上,刑法中对“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设置也均过低,严重脱离当前经济社会背景下数额之社会危害性程度的真实情况,导致罚过其罪,与配置的重刑显然不协调。

二是数额与刑罚相对应的量刑区间狭窄,轻重罪刑之间缺乏科学合理的幅度和梯次之分。

这不但表现在从第一档次起刑点的5000元(对应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到第二档次的5万元(对应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再到第三档次的10万元(对应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之间总共仅有9.5万元的数额差距,而法定刑就从一年有期徒刑上升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导致数额差距空间较小而刑罚轻重差距过大;而且犯罪数额在5000元到10万元之间的,实践中的量刑也大体上是按照1万元判刑一年掌握,看似公平,实则显属轻罪重罚。

其问题更突出地表现在第三档次(即10万元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刑关系上,在此档次,只要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的情况,则贪污受贿数额满10万元与不满10万元的案件在量刑上轻重差别巨大,而贪污受贿数额10万元、几十万元的案件与数百万元、数千万元的案件在量刑上却差别不大(其量刑区间仅为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导致这一档次在实践中长期存在罪刑失衡、重刑集聚的不合理现象。

以上这些弊端严重违背了我国刑事法治中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严重有损现代刑事法治的公平正义理念。

因而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各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和适当提高贪污受贿犯罪加重刑罚的第二档次、第三档次之数额标准的呼声很高,这也正是《刑法修正案(九)》将其更改为概括性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立法本意所在。

此次《解释》中将属于第二量刑档次的“数额巨大”提高至满20万元,将属于第三量刑档次的“数额特别巨大”提高至满300万元,较过去的相应数额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数额标准的确定是建立在对我国当下经济社会状况及贪污受贿数额的社会危害程度认真调研把握之基础上的,是符合目前我国社会罪刑关系实际的。

如此设置,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适用以及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适用都留下了尽可能大的犯罪数额对应空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贪污受贿犯罪之量刑罪刑失衡、重刑集聚的现象,从而较好地贯彻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三、关于情节标准的解读在1997年刑法典中,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具体数额为基本模式,“情节”只是其补充因素。

《刑法修正案(九)》改变了既往刑法典中单纯计赃论罪论罚的具体数额的基本模式,而代之以“数额+情节”(或者说“数额或情节”)的模式,即将“情节较重”与“数额较大”并列,将“情节严重”与“数额巨大”并列,将“情节特别严重”与“数额特别巨大”并列,相应规定了三档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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