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15年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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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应急培训计划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度应急培训计划
为了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计划。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避险培训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的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使职工掌握应急避险知识,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矿安全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以及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习计划》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培训计划。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在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培训。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领
导、专兼职教师的作用,做好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工作。
四、培训领导机构成员
矿领导应急避险知识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罗学军
副组长:赵永法、郭玉明、冯志刚、陈金生、候河龙、王现成员:蒋荣刚、勾院喜、郭全贵、刘文先、卢君喜、田震魏新昌、袁小喜、陈合妞、刘关龙、施海伟、陈银山、杨保安
五、培训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矿井应急避险活动全程组织领导,审批决定矿井事故应急避险培训的重大事项。
(1)矿领导全面协调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安监科为培训的责任科室,与培训有关的所有机构、组织事宜统一受矿领导安排。安监科执行培训的具体事宜,轮流对全矿职工进行岗位应知应会、自救互救、安全防护等应急避险知识的安全教育,以增强灾难发生时职工的逃生几率。此外,应急演练的参战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①安监科根据矿领导要求组织编制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应急培训工作进行安排,内容包括: (a)培训时间(B)培训内容(C)培训人员(D)培训记录等。
②各科室区队是应急避险培训学习的主体,科队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总体组适合指挥协调,确保培训内容和培训覆盖面的实施落
实。
③矿井应急救援领导、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作为兼职教师要做好培训授课工作。
④各单位在矿井培训的基础上,鼓励职工广泛开展对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安全活动日,业务理论学习日,安全学习“三个一”活动形式,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各科室、区队、班组负责人负责,分科室、区队、班组排定课程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授课,对职工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培训计划经矿长、安全矿长审批签字后生效。
矿长审批意见:
安全矿长审批意见:
附:培训安排
关于应急救援专项培训工作安排计划根据安培中心年度培训计划及矿井实际工作安排,在3月份对井下管理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培训。望各单位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一、培训对象:
五职矿长、各职能科室、区队正职、救护队成员
二、培训时间:
2015年3月13日—24日下午5:00(检查日除外),每课时时间原则上掌握在40分钟以内。
三、培训地点:
救护队电教室
四、授课安排
关于全矿应急救援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备在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各级救援人员,特别是救援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救援培训计划,在4月份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矿从业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15年4月17日每班班前会前30分钟。
三、学习内容:
《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程村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主要干部必须亲自组织学习,必须确保学习质量,严禁流于形式。
2、必须组织全员学习,实行点名考核。
3、矿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巡查督查。
4、各单位要将每次学习内容、参加人员情况、干部组织情况,填写学习记录,报矿安监科备案。
5、学习结束后,安监科组织进行全员安全考试,(含一次补考机会,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6、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考核,凡组织学习不执行、不认真的,对单位正职提出批评并执行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