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补偿协议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草原补偿协议
甲方:青海鑫通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一、补偿范围
甲方《青海鑫通矿业有限公司乌兰白星矿业区》位于乌图美仁乡乌兰白星草原,公司占用草原用于建选道路、生活区、补偿范围占用面积亩数为准给予补偿。
二、补偿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双方协议同意每亩元、亩数为亩,电线杆100元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2、补偿年限:经双方协议同意,补偿年限为2012年3月20 日至年月日(服务年限为14年)
3、付款方式:经协议签订后,甲方一周内将补偿款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施工工作中,尽量少破坏草原。
2、乙方领取一次性草原补偿后,不得一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甲方工程施工。在此期间,由于乙方阻扰甲方施工,延误甲方工程进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没经过乙方的同意下,严禁在补偿范围的面积亩数之外,施工或建设建筑物,如需要施工扩大占用面积,甲方必须提前告知乙方,经乙方同意施工,双方协商后按占用范围之外的土地实际面积补偿给乙方。
4、乙方在补偿范围内给予补偿后,其它牧民不予在补偿,如有补偿一切由乙方负责。
5、475亩以外甲方占用草原另行补偿。
鑫通矿业公司占用面积如下:
道路:32.4公里= 388亩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