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62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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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公告编号:2020-131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B座1606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郑婉腾女士、独立董事张宇飞先生、张
健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关军、李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