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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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职责
4.1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综合科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车间负责制定本部门、车间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环保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⑤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关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②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6.2.1修订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修订。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标准废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⑤当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①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②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③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他合理建议。
④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有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⑤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