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5020XXY厢式车企业技术标准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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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宝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ABD03-2016 BD5020XXY厢式货车通用技术条件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安徽宝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型号、基本参数 (3)
4 技术要求 (3)
4.1 整车 (3)
4.2 车架 (3)
4.3 车厢 (3)
5 试验方法 (4)
5.1 试验条件和试验准备 (4)
5.2 技术状况行驶检查 (4)
5.3 结构参数测量和基本性能、安全、环保试验 (4)
5.4 行驶可靠性试验 (4)
5.5 淋雨试验 (4)
6 检验规则 (5)
6.1 检验分类 (5)
6.2 出厂检验 (5)
6.3 型式检验 (5)
7 标志、运输及贮存 (6)
7.1 标志 (6)
7.2 运输 (6)
7.3 贮存 (6)
8 随车文件 (7)
9 质量保证 (7)
前言
在开发本系列产品的过程中,我们首先经过广泛的市场调研,查阅了大量的有关资料,在《厢式货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国际同类型产品的先进水平制定了本标准,作为设计、制造的依据。
本标准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技术要求、基本性能和试验方法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部分性能参数高于国家标准。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将由于被引用标准的修订而被修订。
《厢式货车通用技术条件》随着本标准的实施而自行废止。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将随之提高,执行本标准的各部门应随时掌握技术信息,不断提高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
本标准由安徽宝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宝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宝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技术部总经理批准。
BD5020XXY厢式货车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D5020XXY厢式货车的型号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贮存、随车文件和质量保证等。
本标准适用于XXY系列在定型汽车底盘上改装的厢式货车和厢式运输半挂车,其它同类型车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按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350 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
GB9417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23336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GB15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QC/T453 厢式货车通用技术条件
GB17691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GB1495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11567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
QC/T484 汽车油漆涂层
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4785 汽车和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QC/T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12677 汽车技术状况行驶检查方法
GB/T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3 型号、基本参数
BD5020XXY厢式货车型号、基本参数见附录A
4 技术要求
4.1 整车
4.1.1厢式货车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厢式货车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400C~+400C;
b)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0C时);
4.1.3厢式货车各总成及零部件(包括外购、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
并经厂质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1.4厢式货车厂定最大总质量和厂定最大轴载质量不应超过选用底盘的最大允许值。
4.1.5车厢内应有照明装置(运输危险品除外)。
4.1.6 所有螺栓、螺母应按QC/T518规定的扭矩拧紧,不得松动。
4.1.7厢式货车外露金属零件应采取防腐措施,油漆涂层应符合QC/T484的规定,按TQ3乙级执行。
4.1.8焊缝应均匀平整,不允许有裂纹、焊穿、脱焊等缺陷,焊渣应清除干净,所有焊接件应符合JB/T5943
的规定。
4.1.9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4.1.10厢式货车的排放应符合GB17691的规定。
4.1.11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4.1.11制动性能应符合GB12676的规定。
4.1.12厢式货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4.1.13厢式货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GB11567的规定。
4.1.14车厢与底盘的连接应牢固可靠,车厢的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的纵向中心平面应重合,其对称度公差
在车厢全长范围内不大于5mm。
4.1.15其它安全要求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4.2 车架
车架纵梁允许接长,前后接长部分应牢固可靠,接长部分上平面、侧平面与原车架在同一平面内,其上平面度和侧平面度公差为2mm。
4.3 车厢
4.3.1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雨密封性能,在进行淋雨试验时,车顶、侧壁、门和窗不应有渗、漏现象。
4.3.2车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车厢焊接后允许校正,其尺寸偏差和形位公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长度:小于等于3000mm,极限偏差为±3mm,长度每增加1000mm(不足1000mm按1000mm计),其极
限偏差允许增加±0.75mm;
b)宽度:极限偏差为±5mm;
c)纵向中心平面上的高度:极限偏差为±4mm;
d)门框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e)门框、各立柱之间的平行度公差为3mm;
f)两侧壁和前后壁外表面,底架上平面平面度公差为3mm;
g)四壁内表面与底板上表面垂直度在全高范围内公差为5mm;
h)车厢组焊后应组成长方形结构,其长度方向每增加1000(不足1000按1000计),其差值允许增加
1mm。
4.3.3车门铰链应旋转轻便,锁止机构灵活可靠。
4.3.4车厢门应启闭灵活、轻便。
4.3.5车厢后门应能开启270°,侧门应能开启180°。
4.3.6车厢门应装有密封条,密封条应牢固可靠,密封良好。
4.3.7车厢外表面应平整,过渡圆滑,无磕、碰、擦、划伤痕。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和试验准备
BD5020XXY厢式货车试验条件和试验准备应符合GB/T12534的规定,装载物可以配重厂定最大装载质量的沙袋,装载质量应按实际装载货物的位置均匀分布,装载物应固定牢靠,试验过程中不得晃动和颠离。
5.2 技术状况行驶检查
厢式货车技术状况行驶检查按GB/T12677的规定进行。
5.3 结构参数测量和基本性能、安全、环保试验
厢式货车结构参数测量和基本性能、安全、环保试验按QC/T252的规定进行。
5.4 行驶可靠性试验
厢式货车行驶试验按QC/T252的规定进行。
5.5 淋雨试验
在方向与铅垂成45°角,强度5 mm/min -7mm/min,历时30min的人工降雨条件下,车厢不应有渗漏现象(用户要求设气窗时例外)。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厢式货车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1。
6.2 出厂检验
按规定的项目对每辆厢式货车实施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3 型式检验
6.3.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b)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产量累计达2000辆时;
d)正常生产后,如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出厂检验与定型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表1 检验项目表
注:△为检验项目。
6.3.2 型式检验时,如果属6.3.1a)、b)两种情况,应按第4章的内容及QC/T252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如果属6.3.1c)应对专用性能进行检验;如果属6.3.1d)、e)两种情况,可仅对受影响项目进行检验。
7 标志、运输及贮存
7.1 标志
厢式货车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QC/T486的规定,标牌内容包括: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d) 外形尺寸( 长×宽×高),
e) 厂定最大总质量,Kg;
f)整车整备质量,Kg;
g) 车厢内容积,mm3;
h) IN代号
7.2 运输
在铁路或水路运输时,厢式运输半挂车的运输可以用牵引车拖挂行驶,厢式货车以自驶(或拖拽)方式上、下车(船),使用吊装方式装卸时,需用专用吊具以免损坏。
7.3 贮存
厢式货车长期停用时应将燃料和水放尽,切断电路、锁上驾驶室及车厢门;停放在通风、防潮、防暴晒、无腐蚀气体侵害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8 随车文件
a)产品合格证书及底盘合格证书;
b)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底盘使用合格证书;
c)随车备件、附件清单。
9 质量保证
用户在遵守使用说明书规定和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壹年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5000 km,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易损件除外)。
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