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生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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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学生票的要求

1、办理学生票的规定: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动车组列车只发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的时间: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发售,其他时间不再发售学生票。

学生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区间发售,不能变更发、到站,也不能分段购票。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注明:新生在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车票的时候必须拿身份证)

院校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不得凭派遣证购票。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2、发售学生联程票、往返票的规定:

发售学生联程票、往返票必须在购票站能够买到中转换乘站或折返站有席位或铺位的车票时方可发售。除此之外,学生票仍不得分段售票。

发售学生往返票的车站须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同时加盖两个站名章,第二个站名章后注明(返)字。

3、下列情况不发售学生票

(1)、对学生实习、举行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发售学生票。

(2)、对学生证丢失后补发的学生证,补发证当年不予发售学生票。

(3)、学生购买学生票时,学生证或优惠卡内记载购票满4次的,站车一律不发售学生票。

(4)、没有学生优惠卡的,一证多卡的不发售学生票。

(5)、学生证涂改的和一人持两个以上学生证,不发售学生票。

(6)、学生证没有按规定注册的不发售学生票。

(7)、优惠卡与学校不相符的不发售学生票。

(8)、乘车区间没有加盖公章的不发售学生票。

客运计费汇集

(二)学生票

1.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

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2.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3.发售学生票除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

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

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

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有学校确定,铁路

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

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

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

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生

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

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

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

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或换车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回家或返校,全程

旅行社中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在不绕道的

原则上,经确认后可分段购买学生票。发售时,

应在学生减价优待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上注明日期

并加盖站名戳。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

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有列车长注明

“x年x月x日乘xx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

记一次乘车次数。

(7)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

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8)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9)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边境车站。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

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有学校

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个加盖一次站名戳以

记录售票次数。

(10)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登

记一次乘车次数。

4、有关学生票价的规定

(1)学生乘坐硬座车,客票、加快票(包括直达特快)、空调票均按半价核收。

学生乘坐硬卧车,客票、加快票(包括直达特快)、

空调票按半价核收,卧铺票,按全价核收。(2)学生乘坐软座车、软卧车,客票、卧铺票、加快票、空调票均按全价核收。

(3)学生乘坐旅游列车时,按乘坐其他列车同样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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