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管内麻醉并发症专家共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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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管内麻醉并发症防治 专家共识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 吴新民 王俊科 庄心良 叶铁虎 杭燕南 曲仁海 徐建国
薛张纲 熊利泽 王国林 欧阳葆怡 孙晓雄 郭曲练
郑大一附院麻醉科
概述
定义: 指椎管内注射麻醉药物及相关药物所引起的生 理反应、毒性作用以及技术操作给机体带来的不良影 响
目的:为明确椎管内阻滞并发症的基本防治原则、降 低麻 醉风险并最大程度地改善患者的预后
马尾综合征的治疗
一旦发生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以下措施辅助治疗:
(1)早期可采用大剂量激素、脱水、利尿、营养神经等药物 ;
(2)后期可采用高压氧治疗、理疗、针灸、功能锻炼等手段 ;
(3)局麻药神经毒性引起马尾综合征的患者,肠道尤其是膀 胱功能失常较为明显,需要支持疗法以避免继发感染等其他 并发症。
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浓度和剂量的局麻药液 (1)椎管内阻滞后出现背痛和腰腿痛时,应首先排除椎
管内血肿或脓肿、马尾综合征等后,再开始TNS的治 疗; (2)最有效的治疗药物为非甾体抗炎药; (3)对症治疗:包括热敷、下肢抬高等; (4)如伴随有肌肉痉挛可使用环苯扎林; (5)对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无效可加用阿片类药物。
3)神经功能监测的时间间隔,对行溶栓 治疗的患者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神经功能 检查
(3)产科患者凝血异常和血小板减少症较常见,其麻醉前血小板下 降的速度与血小板计数同样重要,血小板进行性下降提示椎管内血肿 的风险较大
1)普通肝素
2)低分子肝素
(1)静脉用肝素
(1)与抗血小板药、口服抗凝药增
停药四小时后方可穿刺、置管、拔管
马尾综合征的危险因素
主要因素 蛛网膜下腔神经 周围的局麻药浓 度
局麻药的种类 血管收缩剂
影响因素 给药剂量
备注 最重要的因素
局麻药的浓度
影响局麻药在蛛 网膜下腔分布的 因素
局麻药直接的神 经毒性
如重比重溶液(高渗葡萄糖)、脊麻中选 择更接近尾端的间隙、注药速度缓慢(采 用小孔导管)等,将导致局麻药的分布受 限而增加其在尾端的积聚,加重对神经的 毒性作用。
肾上腺素本身无脊髓损伤作用,但脊麻药 物中添加肾上腺素可加重鞘内应用利多卡 因和2-氯普鲁卡因引起的神经损伤。
马尾综合征的预防
由于局麻药的神经毒性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预防显得 尤为重要: (1)连续脊麻的导管置入蛛网膜下腔的深度不宜超过4cm,以 免置管向尾过深; (2)采用能够满足手术要求的最小局麻药剂量,严格执行脊麻 局麻药最高限量的规定; (3)脊麻中应当选用最低有效局麻药浓度。 (4)注入蛛网膜下腔局麻药液葡萄糖的终浓度(1.25%至8 %)不得超过8%;
(三) 短暂神经症(TNS)
TNS的临床表现
症状发生于脊麻作用消失后24小时内,在6小时到4天消除 大多数患者表现为单侧或双侧臀部疼痛,50%~100%的患 者并存背痛,少部分患者表现为放射至大腿前部或后部的感 觉迟钝 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无神经学阳性改变,发生率: 变异很大,利多卡因脊麻发生率高(4%~33%),而布比 卡因脊麻则极少发生。截石位手术发生率高达30%~36% ,仰卧位则为4%~8%。
1
局麻药的全身毒性反应
2 马尾综合征
3
短暂神经症(TNS)
4
肾上腺素的不良反应
(二)马尾综合征
马尾综合征是以脊髓圆锥水平以下神经根受损 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其表现为:不同程度的 大便失禁及尿道括约肌麻痹、会阴部感觉缺失 和下肢运动功能减弱。
马尾综合征病 因
(1)局麻药鞘内的直接神经毒性 (2)压迫性损伤:如硬膜外血肿或脓肿 (3)操作因素损伤。
加风险
穿刺、置管、拔管后一小时方可应用 (2) 单次脊麻安全
与抗凝、溶栓联合增加风险
(3)预防量12小时后、治疗量4小时
(2)皮下肝素
后方可穿刺
<10000单位/日无禁忌(衰弱病人除外)(4)术前2小时则避免椎管内阻滞
>10000单位/日 同静脉肝素 应用5天以上者必须行血小板测定,
(5)穿刺24小时后,且在拔管2小时 后方可在术后应用
穿刺与置管相关并发症
1 椎管内血肿 2 出血 3 感染 4 硬膜穿破后头痛 5 神经机械性损伤 6 脊髓缺血性损伤和脊髓前动脉综合征 7 导管折断或打结 8 其他:粘连性蛛网膜炎,背痛、气脑和空气栓塞等
椎管内血肿的临床表现
椎管内血肿是一种罕见但后果严重的并发症。
临床表现为: 在12小时内出现严重背痛,短时间后出现肌无力及括约肌 功能障碍,最后发展到完全性截瘫。 如阻滞平面消退后又重新出现或升高则应警惕椎管内血肿的 发生。 其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学检查。
⑶治疗因素:围手术期抗凝和溶栓治疗。
椎管内血肿
⑴ 穿刺及置管时操作轻柔,避免反复穿刺
⑵ 对有凝血障碍及接受抗凝治 疗的患者尽量避免椎管内阻滞
1)对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评估,仔细权 衡施行椎管内阻滞的利益和风险后做出个 体化的麻醉选择。血小板低于80×109/L 椎管内血肿风险明显增大
2)关于围手术期应用不同抗凝药物治疗 的患者,可参考美国专家共识(附录一)
TNS的病因和危险因素
目前病因尚不清楚,可能的病因或危险因素如下:
(1)局麻药特殊神经毒性:利多卡因脊麻发生率高; (2)患者的体位影响:截石位手术发生率高于仰卧位 (3)手术种类:如膝关节镜手术等; (4)穿刺针损伤、坐骨神经牵拉引起的神经缺血、小口径笔
尖式腰麻针造成局麻药的浓聚等因素。
TNS的预防和治疗
椎管内血肿
形成因素 ⑴椎管内阻滞穿刺针或导管对血管的损伤 ⑵椎管内肿瘤或血管畸形、椎管内“自发性”出血。 大多数“自发性”出血发生于抗凝或溶栓治疗之后, 尤其后者最为危险。
危险因素 ⑴患者因素:高龄、女性、并存有脊柱病变或出凝血 功能异常;
⑵麻醉因素:采用较粗穿刺针或导管、穿刺或置管时 出血、连续椎管内阻滞导管的置入及拔除;
本“专家共识”仅为提高麻醉质量而制定,不具有强 制性,也不应作为医疗责任判定的依据。
椎管内麻醉并发症
1 椎管内阻滞相关并发症 2 药物毒性相关并发症 3 穿刺置管相关并发症
1 椎管内阻滞相关并发症
1
心血管系统并发症
2
呼吸系统并发症
3
全脊髓麻醉
4
异常广泛的脊神经阻滞
5
恶心呕吐
6
尿潴留
2 药物毒性相关并发症
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 吴新民 王俊科 庄心良 叶铁虎 杭燕南 曲仁海 徐建国
薛张纲 熊利泽 王国林 欧阳葆怡 孙晓雄 郭曲练
郑大一附院麻醉科
概述
定义: 指椎管内注射麻醉药物及相关药物所引起的生 理反应、毒性作用以及技术操作给机体带来的不良影 响
目的:为明确椎管内阻滞并发症的基本防治原则、降 低麻 醉风险并最大程度地改善患者的预后
马尾综合征的治疗
一旦发生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以下措施辅助治疗:
(1)早期可采用大剂量激素、脱水、利尿、营养神经等药物 ;
(2)后期可采用高压氧治疗、理疗、针灸、功能锻炼等手段 ;
(3)局麻药神经毒性引起马尾综合征的患者,肠道尤其是膀 胱功能失常较为明显,需要支持疗法以避免继发感染等其他 并发症。
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浓度和剂量的局麻药液 (1)椎管内阻滞后出现背痛和腰腿痛时,应首先排除椎
管内血肿或脓肿、马尾综合征等后,再开始TNS的治 疗; (2)最有效的治疗药物为非甾体抗炎药; (3)对症治疗:包括热敷、下肢抬高等; (4)如伴随有肌肉痉挛可使用环苯扎林; (5)对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无效可加用阿片类药物。
3)神经功能监测的时间间隔,对行溶栓 治疗的患者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神经功能 检查
(3)产科患者凝血异常和血小板减少症较常见,其麻醉前血小板下 降的速度与血小板计数同样重要,血小板进行性下降提示椎管内血肿 的风险较大
1)普通肝素
2)低分子肝素
(1)静脉用肝素
(1)与抗血小板药、口服抗凝药增
停药四小时后方可穿刺、置管、拔管
马尾综合征的危险因素
主要因素 蛛网膜下腔神经 周围的局麻药浓 度
局麻药的种类 血管收缩剂
影响因素 给药剂量
备注 最重要的因素
局麻药的浓度
影响局麻药在蛛 网膜下腔分布的 因素
局麻药直接的神 经毒性
如重比重溶液(高渗葡萄糖)、脊麻中选 择更接近尾端的间隙、注药速度缓慢(采 用小孔导管)等,将导致局麻药的分布受 限而增加其在尾端的积聚,加重对神经的 毒性作用。
肾上腺素本身无脊髓损伤作用,但脊麻药 物中添加肾上腺素可加重鞘内应用利多卡 因和2-氯普鲁卡因引起的神经损伤。
马尾综合征的预防
由于局麻药的神经毒性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预防显得 尤为重要: (1)连续脊麻的导管置入蛛网膜下腔的深度不宜超过4cm,以 免置管向尾过深; (2)采用能够满足手术要求的最小局麻药剂量,严格执行脊麻 局麻药最高限量的规定; (3)脊麻中应当选用最低有效局麻药浓度。 (4)注入蛛网膜下腔局麻药液葡萄糖的终浓度(1.25%至8 %)不得超过8%;
(三) 短暂神经症(TNS)
TNS的临床表现
症状发生于脊麻作用消失后24小时内,在6小时到4天消除 大多数患者表现为单侧或双侧臀部疼痛,50%~100%的患 者并存背痛,少部分患者表现为放射至大腿前部或后部的感 觉迟钝 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无神经学阳性改变,发生率: 变异很大,利多卡因脊麻发生率高(4%~33%),而布比 卡因脊麻则极少发生。截石位手术发生率高达30%~36% ,仰卧位则为4%~8%。
1
局麻药的全身毒性反应
2 马尾综合征
3
短暂神经症(TNS)
4
肾上腺素的不良反应
(二)马尾综合征
马尾综合征是以脊髓圆锥水平以下神经根受损 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其表现为:不同程度的 大便失禁及尿道括约肌麻痹、会阴部感觉缺失 和下肢运动功能减弱。
马尾综合征病 因
(1)局麻药鞘内的直接神经毒性 (2)压迫性损伤:如硬膜外血肿或脓肿 (3)操作因素损伤。
加风险
穿刺、置管、拔管后一小时方可应用 (2) 单次脊麻安全
与抗凝、溶栓联合增加风险
(3)预防量12小时后、治疗量4小时
(2)皮下肝素
后方可穿刺
<10000单位/日无禁忌(衰弱病人除外)(4)术前2小时则避免椎管内阻滞
>10000单位/日 同静脉肝素 应用5天以上者必须行血小板测定,
(5)穿刺24小时后,且在拔管2小时 后方可在术后应用
穿刺与置管相关并发症
1 椎管内血肿 2 出血 3 感染 4 硬膜穿破后头痛 5 神经机械性损伤 6 脊髓缺血性损伤和脊髓前动脉综合征 7 导管折断或打结 8 其他:粘连性蛛网膜炎,背痛、气脑和空气栓塞等
椎管内血肿的临床表现
椎管内血肿是一种罕见但后果严重的并发症。
临床表现为: 在12小时内出现严重背痛,短时间后出现肌无力及括约肌 功能障碍,最后发展到完全性截瘫。 如阻滞平面消退后又重新出现或升高则应警惕椎管内血肿的 发生。 其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学检查。
⑶治疗因素:围手术期抗凝和溶栓治疗。
椎管内血肿
⑴ 穿刺及置管时操作轻柔,避免反复穿刺
⑵ 对有凝血障碍及接受抗凝治 疗的患者尽量避免椎管内阻滞
1)对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评估,仔细权 衡施行椎管内阻滞的利益和风险后做出个 体化的麻醉选择。血小板低于80×109/L 椎管内血肿风险明显增大
2)关于围手术期应用不同抗凝药物治疗 的患者,可参考美国专家共识(附录一)
TNS的病因和危险因素
目前病因尚不清楚,可能的病因或危险因素如下:
(1)局麻药特殊神经毒性:利多卡因脊麻发生率高; (2)患者的体位影响:截石位手术发生率高于仰卧位 (3)手术种类:如膝关节镜手术等; (4)穿刺针损伤、坐骨神经牵拉引起的神经缺血、小口径笔
尖式腰麻针造成局麻药的浓聚等因素。
TNS的预防和治疗
椎管内血肿
形成因素 ⑴椎管内阻滞穿刺针或导管对血管的损伤 ⑵椎管内肿瘤或血管畸形、椎管内“自发性”出血。 大多数“自发性”出血发生于抗凝或溶栓治疗之后, 尤其后者最为危险。
危险因素 ⑴患者因素:高龄、女性、并存有脊柱病变或出凝血 功能异常;
⑵麻醉因素:采用较粗穿刺针或导管、穿刺或置管时 出血、连续椎管内阻滞导管的置入及拔除;
本“专家共识”仅为提高麻醉质量而制定,不具有强 制性,也不应作为医疗责任判定的依据。
椎管内麻醉并发症
1 椎管内阻滞相关并发症 2 药物毒性相关并发症 3 穿刺置管相关并发症
1 椎管内阻滞相关并发症
1
心血管系统并发症
2
呼吸系统并发症
3
全脊髓麻醉
4
异常广泛的脊神经阻滞
5
恶心呕吐
6
尿潴留
2 药物毒性相关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