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中心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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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方案

石人中心小学

石人中心小学标准化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向标准化迈进,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评估机制,本着“硬件从实,软件从严,重在过程,促进发展”的原则,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品位,构建起有利于实现学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学校环境和条件更加完善,技术装备全面达标;教师队伍配备整齐合理,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教育内涵得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校园更加平安和谐,力争步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先进行列。

具体任务:

(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使教育教学仪器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达标,使学校布局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专用教室建设更加规范、标准,校园环境更加优雅整洁,学校文化建设品位得以提升,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二)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把强化学校管理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校,实施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用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教师队伍更加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师德师风引其正,科研教改促其精,制度改革使其优”等措施,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学习型团队建设和校本研修,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三、评估原则

1、自主性原则

学校自评是学校自我诊断、主动发展的过程,全校教师必须人人参与,通过自评增强自我反思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

2、过程性原则

学校自评的过程是学校工作持续改进的过程,自评既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过程。通过评估,使学校真正建立起有效促进学校、教师、学生自主发展的自评制度,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3、规范性原则

为确保自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真正发挥自评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必须切实提高自评的规范化程度,全面掌握操作规程,准确理解内容要点,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4、实效性原则

坚持求真务实,对各项指标的评估,不仅着眼于管理机制的建立和保障措施的完善,更要注重落实效果。

5、公平性原则

自评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评估过程要求实、科学、精细、公开、公平;评估结果要客观、准确、公正。

四、工作目标

1、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管理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施标准化建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2、促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办学能力,发展特色优势,构建和谐校园。

3、不断提高自我诊断的能力,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调整策略,实现自我调控,自我改进,自我完善,早日成为省标准化小学。

4、引导社会、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逐步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3月1日——3月9日),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学主任、德育主任、科研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学校自评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学校要根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验收指导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自评工作方案和相应的制度、办法,明确自评工作的目的、内容、形式、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及具体的工作日程,全面做好学校自评工作所需要的软件和硬件的准备。

3、组织学习动员。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及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分析解读《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验收指导法》中的各项指标,向全校师生及家长通报学校自评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动员全校师生以积极、自觉、主动的态度做好自评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准备接受评审组专家的检查。

4、培训评估人员。要对自评人员进行评估标准、评估技术与方法、评估程序、原则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自评工作质量。

5、按照4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和61项三级指标,分类收集资料、分项整理,装卷归档,充实、完备评估材料,支撑评估工作。

6、结合评估指标要求,完善各室管理,布置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色展室。

7、申请专项标准化建设用款,落实好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专项评估阶段(3月12日——3月16日),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各专项评估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评估指标的要求,本着“硬件从实,软件从严,重在过程,促进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估的4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和61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标准进行专项自查自评。

2、组织群众评议。学校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专访、问卷调查、投票测评等方式,组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代表,对照标准要求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评定等级。教职工参与面达到100%,学生参与面达到10%以上,并保证家长代表所属成份的代表性和相应的规模。

3、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全体成员对各专项评估小组的专项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总结分析,查找问题,整改完善。

第三阶段:全面自评阶段:(3月17日——5月31日)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综合汇总分析。学校要对各专项评估小组的自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2、实事求是撰写自评报告,并根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量化打分。认真填写各项登记表,要做到内容具体、真实,数据清楚、准确。

3、总结讲评。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由校长公布学校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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