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园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校园用火用电处理制度1、运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处理,固定专人担任,操作时有必要有人监护。操作间禁止堆积杂物,运用明火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待断定无火灾危险后方可脱离。2、办公室、图书馆、材料档案室、仓库、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禁止运用明火。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时查看、修理,禁绝带毛病运转或运用。4、用电线路和设备有必要由专业电工担任装置,不得私自设置暂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禁止运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装置、运用有必要契合国家有关电气设备装置规范,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装置在可燃物体上。6、建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杰出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备呈现毛病及时陈述总务处及修理人员。7、未经答应,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答应,任何人不得在校内一切电源线路上运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8、校园电路由专业人员处理,禁止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陈述校园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施行拉闸、断电、送电。10、外单位在校园承揽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修建处理暂时用电手续。11、除本校园租借或运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校园接电源用于经营、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当即切断电源,并追查接电
源场所处理人员的职责。对举报者,校园予以奖赏。特殊情况有必要接电源者,须经校园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