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审计及其监管的最新发展与中国对策_欧盟国际会计审计发展大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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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审计及其监管的
最新发展与中国对策
)))欧盟国际会计审计发展大会综述
陆建桥林启云
(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100820)
2010年2月8日,/国际会计审计发展大会0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此次会议由欧盟委员会举办,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的还有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 A S B)、国际审计和鉴证理事会(I A ASB)、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I FI A R)等国际组织。我国财政部由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和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郜进兴率团参加会议,证监会也派代表参会。刘玉廷司长应邀在会上就有关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趋同、实施和等效的实践经验作了重点发言。
本次会议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重构金融监管框架的背景下召开的,意义十分深远。按照二十国集团(G20)峰会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推动独立审计公共监管,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强化金融监管,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已经成为包括各国领导人在内的广泛共识。会议着重讨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经验、有关国家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展情况、审计准则国际化、独立审计公共监管与国际合作等问题,起到了互动交流、共商解决方案、促进会计审计行业健康发展的效果,在全球会计审计职业界和金融界引起了较大反响。
一、分享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经验,中国经验备受推崇
G20峰会明确要求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并希望其在全球范围内一致、有效地执行。可以预见,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将加入到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之趋同的行列中,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大大加快。已经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或者正在趋同过程中的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无疑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借鉴和启示意义。会议首先邀请欧盟、中国、加拿大和巴西四个已经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或者正在趋同的国家或地区介绍经验,以供全球分享,共同推进国际金融市场透明度的提高。
欧盟自2005年1月1日起,已连续5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欧盟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CES R)财务信息组主席费尔南多#雷斯托伊代表欧盟介绍了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经验和挑战。他在演讲中表示,5年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实施是平稳的、成功的,主要基于以下四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相对较长的过渡期;二是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和监管机构之间建立了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三是监管部门及时给予操作指引和专业指导;四是较高的透明度促使投资者及时做出调整,以适应新准则带来的变化。他同时也对如何确保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高质量提出了建议,他认为,成功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需要有科学的准则制定程序和合理的I A SB治理结构,I A SB应当充分遵守应循程序、会计准则应当有合理的稳定期、准则项目的立项和轻重缓急应当慎重决策等;新成立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监督理事会(MB)与受托人之间的职责需要明确区分,I A SB的构成应当更加多元化,应吸收
更多的国家或者地区(特别是欧洲市场监管者)的代表加入理事会。
加拿大已于2008年宣布:所有公共受托企业(Pub lic l y Accountab le Enter prises,P AEs)自2011年1月1日起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目前加拿大正在新旧准则转换过程中。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督局(OSFI)会计政策部门负责人凯伦#斯通塞女士介绍了加拿大监管部门为促进准则平稳过渡所做的工作,包括比较加拿大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建立优秀的技术团队和若干工作组以提供技术支撑、举办网上培训、印制有关培训材料、保持与上市公司等有关方面的及时沟通等,同时对于证券化和资产负债表外实体、金融工具、保险合同和贷款减值准备等会计政策变化比较大的方面予以特别关注和指导。斯通塞女士表示,加拿大对于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态度是积极的,而且相信能够做到全面实施。
2010年1月28日,巴西联邦会计委员会(CFC)和巴西会计准则理事会(CPC)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备忘录,宣布巴西争取在2010年底前消除巴西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并于2010年年报实现所有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采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巴西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巴西证监会委员亚历克斯桑德罗#布洛德尔#洛佩斯博士就巴西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有关情况做了介绍。他在演讲中强调,巴西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长期过程。巴西于2007年修订公司法后单独成立了巴西会计准则理事会,近几年一直在制定并发布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会计准则,同时又针对一些特殊问题制定了巴西特有的会计准则(如增值表)。巴西推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验主要包括:一是及时修改相关法律以适应准则变化的需要;二是实现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三是开展职业培训,尤其是针对那些习惯于按照税法进行会计记录的会计师进行系统培训;四是除上市公司外,也要求所有金融机构在2010年底前执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会计准则。但是,巴西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趋同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比如按照现行法律,巴西企业个别报表仍然必须保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和递延资产核算项目,巴西的准则趋同工作尚需继续努力。
中国自2005年开始实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2007年1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和部分中央大型企业及金融企业实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一改革变化之大,影响之广,世人瞩目。财政部会计司刘玉廷司长应邀做了题为5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趋同、实施与等效的经验6的演讲,全面介绍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实施、趋同、等效等方面的经验和实际做法。刘玉廷司长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与趋同的经验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有明确的趋同目标和原则;二是有周密的准则体系规划、严格的项目管理和开放的准则制定程序;三是有一支专业功底深厚、国际化程度较高和熟悉中国会计实务的准则制定队伍;四是有充分的企业实地模拟测试和前期准备;五是有有效的与I A S B的专业技术合作机制。在此过程中,中国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玉廷司长介绍说,中国充分认识到企业会计准则建设与趋同工作的关键是执行,经过3年的跟踪分析,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持续平稳有效实施,得到了包括I A SB、世界银行等在内的国际组织的充分肯定,世界银行在其对中国会计准则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中认为,中国已经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典范。刘玉廷司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在确保会计准则实施方面的四点经验: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系统培训;二是建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0的方式对准则实施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三是财政部与有关监管部门协调一致,合力监管,保障准则实施,尤其是财政部门建立了包括监督检查局、各地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在内的庞大的监管队伍监督准则的实施工作;四是稳步扩大准则实施范围,提高准则实施效果。
刘玉廷司长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和进一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全面国际趋同的情况。一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与香港、欧盟会计准则的等效,为双边国际资本流动、国际贸易、技术转移和跨境服务扫除了会计上的障碍;二是开展多元化会计合作与交流,中美、中日韩会计合作持续深入,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 G)在中国倡议下成立并成功运行;三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参与I A SB重大准则项目修订工作;四是发布5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路线图6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国完善会计准则的改革目标,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