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训练营---法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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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的结算逾期默认条款应如何约定?
2)、结算资料和结算报告的签收应注意哪些事项?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5、2010年4月份,我司承接了吉林通化新生活 购物广场的三个项目,其中三份合同均约定甲方代 表为“郭博”,其权限为: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 发包人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注: 该项目的甲方现场没有刻制项目章】。后甲方向各 施工单位发布《通化市新天地购物公园2010年项目 管理办法 》,其中办法规定:所有经济签证应由业 主现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 。经了解, 我项目部所有的经济签证已由合同约定的郭博签字 并确认。
1)、本案中,双方应以哪份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2)、我司是否有权就乙供改甲供的材料向业主 主张15%的材料配合费?
3)、如何规避“黑白合同”产生的风险?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 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 程价款的根据。
合同签订后,业主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详见附 件1),施工许可证的开竣工日期分别为年月日和 年月日;工程完工后,业主一直让我司进行整改, 后酒店在没有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于 2009年12月28日试营业(详见附件2),我司于 2010年1月7日到该酒店进行消费,并索取了消费发 票(详见附件3);后我司于2010年4月1日向业主 递交了竣工报告,业主至今 仍未完成验收手续。
项目经理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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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6月17日,我司承接了杭州百瑞运河
大饭店室内装修工程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暂定 总价:3200万元】。合同约定:1)、工期为138日 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工报告/ 开工令所确定的日期为准;2)、每延误一天,罚 款5000元,罚款上限扣至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 3)、工程审价周期为收到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 月(最迟4个月);如未能按期完成,业主应在期 限届满后14天付款至送审价的92%。
现问:
1)、我方所报的延期联系单能否作为有效延期 签证?
2)、我方是否有权要求甲方支付15万元工期奖?
3、2009年8月份,泰州环保局与我司就江苏省苏中环 境督查中心及江苏省环境监察局苏州分局业务用房内外 装饰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一)。 后双方根据该项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另外签订了一份《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二),用于招投标备案。其 中,合同一和合同二的区别就是:合同一约定乙供材若因 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改甲供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当于 材料价格的15%的材料配合费;而合同二没有该条约定。 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部分材料拟改甲供,但因上述两份 合同约定的差异,双方一直争执不下,现问: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 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 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 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
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 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 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 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 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期。
2 、2005年,我司承接了南京工程学院江宁新 校区行政办公楼装修工程装饰工程,合同约定合同 工期为90天,后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工期由90天压缩 为70天,为此,奖励我方工期奖15万元;我方实际 施工工期为87天,但我方有一份仅经甲方代表签收 的工期延期联系单【我方提出延期30天,详见附 件】。
2010年10月15日,我司向业主递交了结算资料 和结算报告(送审价:5561万元),业主至今仍未 完成审价工作,期间我司也发过两次催审函件,但 业主有相应的复函。
互动问题: 1)、我司是否存在工期违约行为? 2)、如存在工期违约行为,应承担何种工期
违约责任? 3)、我司能否适用审价的默认条款?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现问: 1)、该项目现场由郭博签字确认的经济签证单是 否有效?
2)、在此情况下,我项目部应如何规避经营风险?
谢谢大家的参与!
Fra Baidu bibliotek
4、2009年4月,我司承接了黄山市新徽天地. 中国观邸4#楼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合同约 定,业主收到我方结算资料后45天内完成工程审价 工作,业主逾期未完成或批复的,视为承包人送审 的结算价已被认可。工程竣工后,我司于2009年12 月14日递交结算资料并由业主有效签收,但业主收 到结算资料后,虽然双方已完成结算工作,但审计 报告一直不肯盖章给公司。迫于无奈,我司于2010 年5月14日向业主发函,要求对方以我司送审价 支 付工程结算款。后业主收到函件后,立即将审计报 告盖好章寄给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