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整改意见

麻醉药品整改意见

关于《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

现场验收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

二0一五年十月十六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审批办对我院麻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院从实际出发,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对验收检查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了认识,制定了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每月组织一次麻醉药品使用和医疗质量安全检查。按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处方、病历等医疗文书的书写,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药房审核、调配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并签字盖章,责任分明。

2、加大对医务人员麻醉药品临床用药培训和监管力度,制定合理用药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将合理用药相关指标纳入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坚决杜绝无指征用药、过度用药等违规行为。

内蒙古医药专修学院附属医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15-19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

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麻醉药品使用总结

-- 2009—2011年麻醉、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总结 近三年来,在医院领导的大力帮助和全院各科室的配合下,我科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从定点的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购入,具有合法的《印鉴卡》,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有获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有保证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对全院进行了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医务人员能够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尤其我院诊断和治疗的患者,满足其合理用药的要求,尽量做到“晚期癌症病人不痛”这一目标,在品种的选择上按照“三阶梯用药”的原则开具,度冷丁等麻醉药品针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尽量减少麻醉药品针剂外带,如特殊情况必需外出使用的,只能由本院医护随同使用完后回收安瓶带回,并做好记录。 处方剂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住院病人逐日开具,门诊病人视不同药品和剂型而定。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将拒绝发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在储存保管上我院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伽师县华西医院 2015年2月5日 1 /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培训习题及答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培训习题及答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试题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应当印有。 2、和的临床试验,不得以健康人为受试对象。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 批发企业和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在向其它企业、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的、采购人员的,无误后方可销售。 4、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5、除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外,其它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活动。 6、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7、区域性批发企业在确保责任区内医疗机构供药的基础上,可以在行政区域内向其它医 疗机构销售药品和精神药品。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 9、企业、单位之间购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禁止使用。 10、不得向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11、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配备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人员和人员,应当相对稳定,并每年接受不少于学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 12、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建 立对本单位安全经营的。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保证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有关管理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及时进行、和;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和,并。

13、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按 照要求建立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信息的网络终端,及时将有关、、情况通过网络上报。 答案: 1、专用标志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3、销售销售资质文件身份证明 4、可以 5、不得 6、可以 7、本省麻醉第一类 8、零售 9、现金 10、未成年人 11、管理直接业务10 12、评价机制考核修改补充完善检查保养维护记录 13、购进销售库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等表格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药库专用)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库专用)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房、临床科室使用)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汇总表 6.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表 7. 医疗机构疼痛诊疗专用病历(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8-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 8-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 8-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临床科室(病区)专用】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1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登记本 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药房专用) 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科专用)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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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药库专用)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6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属于国家管制药品,在卫生法规中是常见的重点考点,在这部分考点中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是很多考生容易忽略的考点,今天我们中公贵州卫生人才网就这一知识点进行了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看一道考题: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B。解析: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 这一类考题都是以直接提问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一种记忆型题,所以只要知道具体的时间就可以选出正确答案。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还有以下几点: 1.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2.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并应当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3.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但是,供医疗、科学研究、教学使用的小包装的上述药品可以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 (2)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营信息的能力; (3)单位及其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4)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定点批发企业布局。 5.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6.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 7.经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概念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概念 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概念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2. 麻醉药与麻醉药品的区别麻醉药是指具有麻醉作用的麻醉剂,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不产生依赖性。麻醉药品指的是麻醉性镇痛药,具有药物依赖性,需要实施特殊管理。 3. 麻醉药品品种 ?目录中含121个药品品种,用于医疗的多为阿片类及衍 生物,也包括用于科研或兽医的海洛因、埃托啡等。 ?卫生部确定品种范围: ?阿片类,包括药物阿片吗啡、可待因及其制剂; ?古柯类,包括可卡因及其制剂; ?大麻类,指印度大麻及其制剂; ?合成类,如杜冷丁、美沙酮等; 强阿片类药物: 吗啡针剂、普通片剂;吗啡缓控释片剂;吗啡栓剂、口服液;羟考酮控释制剂;芬太尼针剂和透皮贴剂;瑞芬太尼针剂;舒芬太尼针剂;哌替啶针剂、片剂;美沙酮片剂;丁丙诺啡针和片剂……。 弱阿片类药物和中枢弱阿片类药物:可待因;右丙氧酚;曲马多; 复方制剂:氨酚羟考酮复方制剂;氨芬待因复方制剂;酒石酸双氢可待因; ?控缓释片剂--- 美施康定、奥施康定、美菲康 ?镇痛泵技术--- 吗啡注射液、芬太尼系列、曲马多 ?透皮控释技术--- 多瑞吉、芬太克 ?口腔、粘膜等新剂型---丁丙诺啡舌下片、吗啡栓, ?吗啡口服液 有关的法规文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发[2005]421号 《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医发[2005]430号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卫医发[2005]438号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 一、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3、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对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如各种盐酸或硫酸控释片,口服后的镇痛作用可在用药后1小时出现,2~3小时达高峰,持续作用12小时;而静脉用吗啡,在5分钟内起效,持续1~2小时;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镇痛作用在6~12小时起效,持续72小时,每3天给药1次。故定时给药是非常重要的。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01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

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图

哈尔滨健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机构

哈尔滨健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二楼实验室平面布置图: 三楼办公区平面布置图

哈尔滨健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1.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1.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制度 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标志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申请单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台帐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记录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库台帐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领用申请单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台帐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处理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所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职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主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采购人、保管负责人、保管人、使用负责人、使用人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1依据年度品种计划、库存情况及研究需要,由药品使用负责人作出购买计划单, 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2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将购买计划单送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 1.3采购负责人指定专人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证明”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 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1.4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证明,无误后方 可采购。 1.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证明”严禁转借他人。 1.6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由药品使用负责人作用 购买计划单,经主管负责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购买。 1.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1.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运输应当与销售方协商,采取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方 式,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1.9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销售方发出后,应保持紧密联系,以保证药品及时、安 全到货。 1.1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应建立采购档案,内容包括:1)经批准的购买计划 单;2)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3)销售方合法资质证明;4)销售方联系方式;5)采购合同;6)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2.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到货后,由指定的两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发文)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要把麻醉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并规定定期检查的周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一、《印鉴卡》由医疗机构或药学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二、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四、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麻醉药品采购制度 一、药库保管人员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制定申购单(一式两份),并由采购人员、药剂科负责人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各项签字和印章应与印鉴卡印鉴一致。 二、药品采购人员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 三、采购麻醉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购买麻醉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用现金采购。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只限于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四、医院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而药剂科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麻醉药品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品入库实行双人验收。 二、麻醉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三、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四、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五、入库验收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一.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医院有关特殊药品管理的文件。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册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处方医生及调配员),处方保存三年。 三、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生必须取得麻醉药品处方处方权,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应当拒绝发药。 四.存放麻醉、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门急诊、住院部药房、病区等部门,配备保险箱,门、窗有防盗设施。各环节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有记录,每天结算,按月汇总,确保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各级领导。 五、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麻醉、精神药品调配工作。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红色处方,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三日用量,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十五日用量,其它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七日;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七日用量,其它剂型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次不超过十五日用量。 七.对晚期癌症病人凭卫生局核发的晚期癌症“麻醉药品专用卡”供药。一式二份,一份交药房存档,一份由病人保管。专用卡使用期限为一个月。门诊不宜为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开具盐酸哌替啶注射剂。

八.对麻醉、第一精神药品的购入、贮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逐。麻醉药品空白专用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收回的注射剂空安瓿、废帖应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九、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按规定销毁。 十、上述药品一律不得外借和相互调剂。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培训试题及答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试题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应当印有。 2、和的临床试验,不得以健康人为受试对 象。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时,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和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的企业在向其它企业、单位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 单位的、采购人员的,无误后方可销售。 4、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5、除经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外,其它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第二 类精神药品零售活动。 6、区域性批发企业从全国性批发企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7、区域性批发企业在确保责任区内医疗机构供药的基础上,可以在行政 区域内向其它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和精神药品。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 9、企业、单位之间购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禁止使用。 10、不得向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11、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 业配备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人员和人员,应当相对稳 定,并每年接受不少于学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

12、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 业应当建立对本单位安全经营的。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保证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有关管理要求和企业经营 实际,及时进行、和;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和, 并。 13、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 业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送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经营信息的网络终端,及时将有关、、 情况通过网络上报。 答案: 1、专用标志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3、销售销 售资质文件身份证明 4、可以 5、不得 6、可以 7、本省麻醉第一类 8、零售 9、现金 10、未成年人 11、管理直接业务10 12、评价机制考核修改补充完善检查保养维护记录 13、购进销售库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相关的法规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 二、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签字。验收人员要仔细核对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等,并作好登记记录。 三、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出入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发药人、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四、具有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医师签字式样应送有关管理部门及药剂科备查。 五、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医师签全名并盖章,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签全名或盖章。医师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量。第二类精

神药品处方用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注明理由。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仅限于院内使用。 七、医院的医疗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失,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 八、药剂科各药房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接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九、药师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方能调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十、药剂科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十一、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向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在卫生局的监督下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十二、加强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特殊药品应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条例》所称麻醉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2、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可产生依赖性的药品。《条例》所称精神药品,是指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专有标志: 1、麻醉药品专用标志色:天蓝色与白色相间; 2、精神类药品专用标志色,绿色与白色相间。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共121个品种,其中我国生产及使用的品种包括的制剂、提取物、提取物粉共有27个品种。 具体有以下品种: 可卡因;罂粟浓缩物;二氢埃托啡;地芬诺酯;芬太尼;氢可酮;氢吗啡酮;美沙酮;吗啡;阿片;羟考酮;哌替啶;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蒂巴因;可待因;右丙氧芬;双氢可待因;乙基吗啡;福尔可定;布桂嗪;罂粟壳;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版)》共有149个品种,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有68个品种。第二类精神药品有81个品种。 (1)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有7个品种,具体有以下品种:哌醋甲酯;司可巴比妥;丁丙诺啡;γ-羟丁酸;氯胺酮;马吲哚;三唑仑

(2)我国生产及使用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有29个品种,具体有以下品种:异戊巴比妥;格鲁米特;喷他佐辛;戊巴比妥;阿普唑仑;巴比妥;氯氮?;氯硝西泮;地西泮;艾司唑仑;氟西泮;劳拉西泮;甲丙氨酯;咪达唑仑;硝西泮;奥沙西泮;匹莫林;苯巴比妥;唑吡坦;丁丙诺啡透皮贴剂;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咖啡因;安钠咖;地佐辛及其注射剂;麦角胺咖啡因片;氨酚氢可酮片;曲马多;扎来普隆;佐匹克隆;丁丙诺啡透皮贴剂;佐匹克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

麻醉药品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处方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 本(100 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通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请领、使用和登记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更好的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纰漏,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此制度。 一.医院重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二.按照规定医院药剂科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请领、使用、登记制度管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核对的供给量购入。购入后交药品保管员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有专柜、加锁,双人管理。设有计算机帐物一套,人工帐一套。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请领由各调剂室负责人负责,计算机打印出库单,发药人、请领人签字,请领单保存备查。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 法、安全、合理使用。 二、适用范围 各科室 三、内容

(一)管理要求 、成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1 科、药剂科、护理部、麻醉科、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并认真落 实其职责。各部门实行的麻精药品实行基数管理,药库、药房、 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管理,麻醉科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并应 保持相对稳定。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2

理”,同时执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 。药剂科每月组织检查麻方、专册登记、专用窗口“六专管理” 及时纠正存在的问做好检查记录,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题和隐患。 、药剂科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与验收、3 储存保管、发放、处方的开具与调剂、报损与销毁等规定。 4、对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

发放、调配、使用实 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二类精神药 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或的经营单位采购,对二类精神药 品的储存保管、处方开具及留存等方面予以规范。 (二)采购与验收 1、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采购:由药剂科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 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醉及一

类精神药品。药剂科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 审查。第二类精神药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从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2、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 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须采用专簿 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总结

***镇卫生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院就2017年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一、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情况 1、我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规定进行购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并实行网上采购,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付款。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执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等规定。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严格执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等规定。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了专用帐册。药房配备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药房的门、窗有防盗设施,门诊大厅安装了视频监控探头,药房24小时有人值班。 4、本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管理,首先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市医学会组织的麻精药品专业培训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生,再经本院医务科审核授以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生,方可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5、本院门诊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一是主诊医生要为患者书写门诊病历,门诊病历留存在药房备查;二是医师在为门诊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亲自诊查患者,在门诊病历中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诊断证明书”,并签署《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给患者,一份随同门诊病历留存在药房。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其《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随同住院病历归档。。医师在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严格控制药品剂型、剂量的使用范围和处方量的规定。 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分析及总结 2017年,本院使用盐酸吗啡针***支、盐酸吗啡片***片、吗啡缓释片***片、磷酸可待因片***片,其中癌症患者使用97%左右,非癌症患者(如肾结石绞痛)3%左右。目前本院麻醉药品使用主要是癌痛患者,非癌痛患者使用量极少,为保障辖区内癌痛患者的止痛治疗,2018年采购计划量将在2017年的实际使用量上略为增加。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加强临床医务人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使用这类特殊药品,尽可能为疼痛病人减轻痛苦。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新编版)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4

麻醉药品使用规范(新编版) 一、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应按WHO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原则使用镇痛药。 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一)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二)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三)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

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四)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 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五)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 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选择给药途径。应以无创给药为首选途径。有吞咽困难和芬太尼透皮贴剂禁忌证的,可选择经舌下含化或经直肠给药。对经口服或皮肤用药后疼痛无明显改善者,可经肌肉或静脉注射给药。全身镇痛产生难以控制的不良反应时,可选用椎管内给药或复合局部阻滞疗法。 3、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对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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