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麻醉药品临床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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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临床合理应用

***人民医院药剂科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癌症疼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减轻癌症患者痛苦,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临床合理使用,现将临床存在的癌痛治疗的常见误区、不合理使用情况和建议汇总如下:

1、未按时给药,只在疼痛剧烈时才用止痛药(错)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及时按时规范化给药,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以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如:吗啡片,癌痛病人首次剂量范围可罗大,每日3~6次,临睡前一次剂量可加倍。及时、按时给药更安全有效,所需的止痛药强度和剂量也最低,减少发生成瘾的危险。

2、单次用药剂量不足,镇痛治疗使疼痛部分缓解即可(错)

《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版)》和《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定,给药剂量应量化评估癌痛患者的疼痛,通过剂量滴定确定给药剂量。无痛睡眠是止痛治疗的最低要求,理想的止痛治疗应争取病人达到无痛休息和无痛活动的目标。长期得不到有效止痛治疗的癌痛病人,易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与神经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痛觉过敏的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

3、未首选无创给药,且基础用药为速释药物(错)

《WHO癌痛三阶梯治疗原则》、《癌痛规范化诊疗规范(2011版)》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给药。对不宜口服病人可用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强调以控、缓释阿片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在滴定和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4、使用度冷丁是最安全有效的止痛药(错)

WHO将吗啡列为中、重度癌痛止疼的首选,将哌替啶(度冷丁)列为治疗不推荐的药物。因哌替啶易成瘾,止痛作用强度只为吗啡的1/10,消除半衰期长,代谢产物去甲哌替啶具有神经毒性及肾毒性,且不能被纳洛酮拮抗。度冷丁口服吸收利用率差,肌肉注射本身会产生疼痛,不宜用于癌痛等慢性疼痛治疗。

5、终末期癌症病人才能用最大耐受剂量阿片类止痛药(错)

阿片类止痛药无封顶效应,用药剂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只要癌痛止痛治疗需要,都可以使用大耐受量阿片类止痛药,以达到理想的疼痛缓解。

6、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不可避免会成瘾(错)

癌症病人规范使用阿片类成瘾非常罕见。癌痛病人需长期用阿片类止痛药、增加用药剂量是癌症止痛治疗的需要,而并非“成瘾”所致。阿片类药物“成瘾”的发生率与药物剂型、给药途径及给药方式有关。静脉直接注射使血药浓度突然增高,容易出现欣快感及毒性反应,从而易于导致成瘾。在慢性疼痛治疗中,采用控、缓释制剂,口服或透皮给药,按时用药等方法,可以避免出现过高的峰值血药浓度,并且使血液中的活性药物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恒定。这种规范化的用药方法,可以在保证理想止痛治疗的同时,显著降低发生成瘾的风险。

2013年5月16日

重要链接

一、《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癌症疼痛患者用药管理规定:

第21条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22条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24条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25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26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27条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38条规定: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7]38号,2007年1月25日,卫生部委托,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起草)和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卫办医政发【2011】61号)摘要:

(一)癌痛治疗

1、制定治疗计划和目标:规范化疼痛治疗,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3或达到0;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3次。

2、WHO癌痛药物止痛三阶梯治疗的五项基本原则:

(1)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给药,最常见的给药途径。对不宜口服病人可用其他给药途径,如吗啡皮下注射、病人自控镇痛,较方便的方法有透皮贴剂等。

(2)按阶梯用药。指应当根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①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NSAID),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②中度疼痛:可选用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

③重度疼痛:可选用强阿片类药,以吗啡为代表,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

在使用阿片类药物的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可以增强阿片类药物的止痛效果,并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如果能达到良好的镇痛效果,且无严重的不良反应,轻度和中度疼痛也可考虑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如果患者诊断为神经病理性疼痛,应首选三环类抗抑郁药物或抗惊厥类药物等。

(3)按时用药。指按规定时间间隔规律性给予止痛药。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对慢性持续疼痛,应依药物不同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制定合适的给药间期,治疗持续性疼痛。按时给药有助于维持稳定、有效的血药浓度。定时给药不仅可提高镇痛效果,还可减少不良反应。目前,控缓释药物临床使用日益广泛,强调以控缓释阿片药物作为基础用药的止痛方法,在滴定和出现爆发痛时,可给予速释阿片类药物对症处理。

(4)个体化给药。指按照患者病情和癌痛缓解药物剂量,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使用阿片类药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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