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体制改革与民族经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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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经济体制改革与民族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种民族经济制度存在的时间往往是很长的,在其存续期间,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变,从而总体的民族生产关系未发生变动。但随着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变化及其生产力水平与经济关系的调整,在民族经济制度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民族经济体制会随之发生转变,从而形成民族经济制度延续过程中的质变。

民族经济体制的质变是民族经济制度量变的重要表现,是民族经济制度阶段性矛盾变化的结果。当民族经济体制转变时,并不意味着民族经济制度被否定,民族经济制度的一般性本质和原则作为民族经济体制转化的大前提存在着,同时在民族经济体制的转化中得以坚持并提升。民族经济体制则是在既定的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占有权、监督权、管理权等权利构成对民族经济关系和民族经济活动的界定与导引,它涉及所有权对占有权的控制方式、占有权的地位和作用、监督权和管理权的构造和运行方式等,具体表现于民族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民族经济的决策权力结构、民族经济利益和动力结构、民族经济管理和调控体系等方面,是由民族经济的运行模式、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等组成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多层次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的有机整体。民族经济体制改革是民族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演化,民族内部的利益博弈关系发生改变时,作为阶段性经济矛盾的集中体现,经济体制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根据内外部矛盾,从占有权、监督权、管理权的关系和运行方面进行调整,以民族经济体制变革形成制度内部新的驱动力,从而促进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引起民族经济体制变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民族内部的变化,也就是说当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个体普遍在政治理念、生产生活、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方面发生调整,从而融合形成民族总体的阶段性矛盾转变时,就会形成对应的体制调整需要,推动民族经济体制发生转变;另一个原因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及外部社会环境的转变,这是民族经济生活中也是一种常态。能够自主积极地进行自我调整的民族经济体制,不论从逻辑还是历史的角度来看,对民族经济的发展都会形成巨大的促进作用。它所引起的社会震动要小很多,民族可以获取超长发展的机会。例如,从18世纪英吉利民族起称雄世界,到20世纪美利坚民族主导全球,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能够适应时代的需要迅速地进行民族经济体制的转向,以此激发出巨大的体制能量,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及其发挥水平,从而形成经济的超常发展。

任何一个民族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同的民族在历史发展路径、传统习惯、生产方式、文化心理、政治生活等方面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性,并汇集形成对于民族经济体制构建和改革的不同要求。以自主积极的民族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各民族的经济发展特点,形成符合民族特色的、切实可行的民族经济体制。

在民族经济体制构建中,并不存在某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虽然一些强势民族总是宣称自己的民族经济体制具有普适性——例如前苏联,就在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唯一“正统”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强硬地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推行“苏联模式”的统制经济体制;当今的美国,也在“美国是一支火炬,为世界照亮了通往人类目标的道路”的自我标榜中,利用由华盛顿共识所裹挟的新自由主义在全球推行美利坚式的价值观、体制观。但是,由民族现象的纷繁复杂和变化莫测决定,民族经济体制的形成和演化,也必须是千姿百态的。那些不顾民族独特性,僵化地照搬别国经济体制的民族,只会导致“东施效颦”式的尴尬,饱食民族经济衰退的恶果。

现如今,全球近3000个族体分布在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国家都由多个民族构成,即使是一向被认为是典型的“民族国家”的英国和法国,作为主体民族的英格兰人和法兰西人,也都只占全国人口的80%左右,在英国境内还有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在法国境内还有巴斯克人、布列塔尼人和科西嘉人等。多个民族共居一国,共同构成整体民族,是现代民族的基本存在形式。不同的支民族虽然共享同一民族称谓,生活在同一体制下,但是由于彼此的生存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生活方式存在差异,经济演化速率、发展取向不尽相同,现实中各民族的经济社会关系往往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局面,形成一系列多层次、多结构的体制特点。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居住在东部的少数民族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通常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干预,提高经济的自由度;但生活在西部的少数民族,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居于较低水平,参与竞争能力较弱,因此,往往会形成政府对经济具有较高参与度和干预能力的经济体制需要。可以说,在绝大部分民族国家,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生产特点不尽相同,各民族在民族经济体制选择上不免产生矛盾。能否尊重各方意志,有效调解矛盾,形成各民族普遍接受的民族经济体制,是民族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马克思曾经指出:“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共同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近现代民族的内外联系、交流空前频繁和活跃,几乎达到了无可躲避的地步。利益关系空前的紧密和复杂,使各民族在民族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都必须充分重视与其他民族的经济联系和交往。例如,美利坚民族和中华民族,近十余年来,两个民族的经济循环都不是在本民族内部独立完成的,而是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资产膨胀型过度消费模式”和“以中国为代表的过剩生产型增长模式”的总框架下进行的。这使两个民族的经济生活皆与另外一方融合在一起,任何一方的民族经济体制调整都必须考虑到两个民族的社会生产生活,而不能单从某一个民族的经济情况入手。再如20世纪中后期迅速成长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更是民族间的经济交流和联系日盛的重要标志。世界上的大多数民族都加入了某个或多个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在组织内部,各民族经济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共同经济协调成为民族经济生活的常态。

可以说,现代民族就是在与其他民族的广泛联系和运动中形成和发展的。封闭的民族国家的权力容器和相互隔绝的社会单位的存在,已经成为过去。那些企图通过与他族隔绝保持自身、自我封闭、关起族门搞建设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现代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更为频繁和广泛,以互联网、信息高速公路、卫星技术、喷气式飞机、大型远洋货轮、集装箱运输等运输通讯手段的发展为物质载体,通过全球扩展的市场经济体制和跨国公司的驱动所联系的全球性的合作关系已经形成,国际分工日益深化,世界市场不断扩大,在这种背景下,民族间的互通有无、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协作发展变得更加重要。在民族经济体制改革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坚持民族主体性原则是基本原则,也是核心原则。其他三项原则,即在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民族经济发展特点、考虑各民族的经济发展需要、注重与其他民族的经济联系和交往等原则,都是民族主体性原则的具体展开和表现。民族经济主体进行民族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争取以自主积极的态度,在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主体性的基础上,立足于民族基本情况,在内外联动中适应于现实矛盾运动,寻求更为合理的体制形式。

因此,民族经济体制是民族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是民族经济制度的展开与阶段性形式。民族经济制度是对一种社会形态中民族经济关系总体性质的规定,民族经济体制则是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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