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涉腐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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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涉腐网络舆情处置
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涉腐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XX年,网络反腐成为年度热门词语,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作为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作用得到中国执政者认可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央党校出版社XX年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辞典》便已收录了“网络反腐”的词义。作为网络反腐的核心内容,涉腐网络舆情事件往往作为网络反腐的最佳载体,在XX年发生的陕西“表哥”事件、XX“雷政富”事件等一系列涉腐舆情事件中,网民们通过舆论的力量,使得一些官员违法乱纪行为被曝光,并最终使其受到党纪政纪处理,一方面,我们应当肯定网络媒体的兴起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推动性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在这些事件的舆论大潮中,也有很多是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能力的质疑,对纪检监察机关形象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面对这一新生事物,纪检机关显得缺乏应对经验,造成了负面影响不应有的扩大,直接危及或损害纪检机关的自身形象和公信力,如何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置涉腐网络舆情成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报告指出:要加强民主监督、法律
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要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我们就必须准确把握互联网的特点与规律,树立全新的思维和理念,积极发挥网络优势,有效规避网络风险,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涉腐网络舆情的定义、类型、特征。
1.涉腐网络舆情的定义
所谓网络舆情,简言之,即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网络舆情形成迅速,对社会影响巨大。而具体到涉腐网络舆情而,应该是指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党员干部腐败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纪检监察工作或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的汇总。一般来说,这种倾向性意见多是网络上的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纪检机关一旦受到网络舆论的极大关注,也往往是因为一些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这也正是我们要重视涉腐网络舆情的防范和处置的原因之一。
2.涉腐败网络舆情的类型
结合当前实际,个人认为,可将涉腐网络舆情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涉具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网络舆情。比如“表哥”事件;而一类可能并不会涉及具体人员,但又与反腐败工作有一定关系的事件,如XX 年发生的“毒胶囊事件”。
3.涉腐网络舆情的特征
(1)信息传播迅速。由于互联网络打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各种类型的信息几乎能实时发送并接收,信息传播速度相当快,信息传播范围广。网络交互性的特点,满足了民众的信息需求,成为群体性事件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很多涉腐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常常因某论坛的一个帖子、某网站的一个博客、一则新闻而引起网友的关注,继而上升一些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其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不可预测性,以雷政富事件为例,从照片公布到各大网站关注,仅用了不到一天时间。
(2)事件关注度高。由于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的不满,加上纪检监察机关本身的重要性、敏感性和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等特点。导致涉腐舆情事件往往相对于一般舆情所涉及的信息敏感度更高,也更加容易引起大众的关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涉腐网络舆情事件极易形成网络舆情甚至网络群体性事件。由于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常常被媒体无限的放大,事件的影响在短时间内爆发式膨胀,引发公众和舆论的激烈评议,这也是网络传播迅速的特点之一。在“表哥”事件中,新浪网上一则相关新闻所引发的网民跟帖,就多达25000余条,整个新闻点击量、发帖量当时都高居榜首。
(3)难以有效控制。与传统的大众传播媒体不同,网络信息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决定了网络舆情在时间和空间的把握上难以进行有效控制。网络舆情形成快、传播广,给适时采取措施、有效加以控制带来了难度。同时从技术手段来看,虽然能够将内容进行部分过滤和删
减,但并不能保证所有的网站、论坛不出现类似的言论或内容。(4)容易偏离事实。在网络世界,每个网民都可借助虚拟身份畅所欲言,这容易使人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在一种没有社会约束力的状态下,在法不责众心理的支配下,一些缺少自律意识的网民在发表言论时采取偏激的态度,进行个人情感宣泄,并出现严重的“群体极化”倾向,一些非理性的、偏激的言论在网络广泛传播。在对党政机关和传统媒体不信任,在叛逆心理和怀疑精神的影响下,民众容易倒向网络媒体一边,使这种非理性化、情绪化倾向加剧。值得注意的是,情绪化言论很容易得到众人的响应,从而引发有害舆论,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破坏性。官方舆论的“失语”,或政府信息得不到民众的信任,一些网民对网络所发布的信息,不去质疑其真实性,随意改编、传播,又形成新的流言,偏离事件的真相,从而形成影响巨大的网络群体性事件。
二、当前纪检机关应对网络舆情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对网络成为主流媒体缺乏应有的认识,对网络舆情不关注,特别是对涉及本单位和当地党委政府形象的舆情不能引起应有的重视。习惯用传统的思维方式看待网络舆情问题,不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没有以我为主、抢占先机的意识。
2.掌握不及时。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很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人员和物质设备的有力保障。没有配备专门的网络舆情人员,出现具体工作无人管或无法管现象。直接导致很多有关本
地区的涉腐舆情事件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直接掌握,往往是在形成了较大影响或者通过上级相关舆情部门转达,在时效性上的落后,必然会导致在处置上的被动。
3.方法不得当。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方面缺乏方法技巧,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在处置网络舆情时,手段比较弱、水平比较低,出现诸多失误,引发群众不满,导致事态升级。具体而言,包括瞒,即不积极主动处理,企图瞒骗到底、蒙混过关;慢,即权威信息公开不及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和网民直接交流而错过事件处置的最佳时机;蛮,即或不根据事实认真分析而草率作出结论,或不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整改,在行动和证言上蛮不讲理,与当事人、网民针锋相对等。
4.网民不信任。在很多的涉腐舆情事件处置过程,客观来说,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置方式并没有失当的地方,但还是引起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比较典型的就是陕西的“表哥”事件,8月26日网上出现相关网帖后,8月30日陕西纪委即介入调查,期间纪检机关多次对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但纪检机关的介入并没有使事件得已平息,网民对纪检机关通报的信息表示并不认同,对事件结果的呼声越来越高,舆论热潮足足持续了一个多月,至今仍有人对此事的处理提出质疑,分析其原因,并不能简单归结为政府公信力过低,更多的还是网民对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办案的制度和程序缺乏一些基本认识所造成的。
三、纪检监察机关应对涉腐网络舆情事件应具备的“四种意识”
1.危机意识。舆情是民意的综合反映,涉腐败网络舆情也是如此,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