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安全知识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2019年安全工作要点
1、安全理念“(生命至上、安全为天)”
2、2019年“(双体系建设巩固年)”
3、2019年集团公司(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力争实现(一般二级)以上责任事故为零,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一级站队认定率提升至(25%),三类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3、年度内对站队级以上管理人员组织开展(2次)以上安全专题教育培训。
4、严格落实作业现场(“三定”管理)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建设流程,建立“(审批、监护、评估、报备)”等四项工作制度,各类作业现场必须明确(1-2名)现场负责人,最大限度减少同一作业面单次(9人)以上作业数量,开工作业前,必须落实“(风险告知、技术交底、许可作业)”管理要求。
5、牢固树立“(员工要持续不断接受安全培训)的理念,让站队长“(讲一次安全课、分析一下安全形势、组织一次安全座谈)”等方式,督促站队级管理人员主动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站队层面要把集团公司“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教材”、“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等内容作为一线作业人员日常培训的重点,每季度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开展(1-2次)专题培训和考核。
6、持续推进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内容,全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专项风险隐患再辨析、再排查,落实“公司、站队、班组、岗位”四级分级管控。
7、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专业管理、专业督导、专业引领)”的管理职责。
8、抓牢“(重点领域、重点作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管控
9、重点领域“装卸作业、危化品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发包业务”等,原则上重点作业领域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1次)专项整治,并通过专业检查、评价或外部第三方诊断等方式,提升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质量。
10、(集团、公司、站队)三级的安全教育体系。
安全十项规定(11-20)
11、严格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公司、站队值班负责人明确。
12、建立(班前定期安全宣誓)制度,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当班作业风险告知到位。
13、建立(每周定期安全教育学习日)制度,站队、班组学习日开展常态化。
14、建立(每周定期全员安全隐患排查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并及时兑现奖惩。
15、严格执行生产作业现场(区域封闭隔离)制度,做到人机分离、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16、持续(强化风险分级管控落地)工作,对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标明安全风险防控提示。
17、持续(强化安全双基)管理工作,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18、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申批)制度,对(危险)、(首次)及(非常规作业)落实逐级审批或会签制。
19、严格落实属地发包业务统一监管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做到作业界面清晰,安全责任明确。
20、严格(安全绩效)考核,并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过程管控效果。
安全生产法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4、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6、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11、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分为七个章节。
站队达标
1、站队安全基础管理达标实行年度等级认定制度,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为不达标站队、达标站队、二级站队、一级站队和标杆站队五个等级(由低到高)。
2、队安全基础管理达标评价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及工属具管理、作业现场管理、隐患险情和应急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八个基础管理要素。
3、认定站队安全基础管理达标的站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八个基础管理要素均达标;
(二)不达标管理总项数不超过8个,且无否决项;
(三)评价周期内未发生等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评价分值≥60分。
4、认定为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站队,须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评为二级的站队,须满足达标站队的基本条件,且75<评价总分值≤85分;
(二)评为一级的站队,须满足达标站队的基本条件,且85<评价总分值≤90分;
(三)评为标杆的站队,须满足达标站队的基本条件,且评价总分值>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