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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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热力字〔2015〕16号
关于下发《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已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批准,现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
附件:
济南热力有限公司
工程影像资料拍摄及归档管理办法
济南热力规【2015】X003第一条为完善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影像资料的摄制、收集、整理和保存,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点工程项目、大小配套工程、“汽改水”工程、技改维修、抢修、环保及数控等全部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是影像资料拍摄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现场影像资料的拍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配备摄像器材的保管。
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需要各自拍摄影像资料,以备查阅。
第四条基建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客服管理部、数控部、总工办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不同工程类别影像资料拍摄过程的检查及存档前的审核。
第五条企管审计部负责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拍摄的检查工作,对特定工程项目的影像资料委外剪辑、制作。
第六条工程影像资料拍摄的设备以摄像为主,拍照为辅。
第七条工程影像资料的拍摄分为管网工程、热源厂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专项内容及共性拍摄内容,具体拍摄内容要点见附表。
第八条具体拍摄某一工序或特定情景时,先拍摄项目部人员全身影像,再边拍摄边介绍拍摄的人员姓名、时间、位置、事由等具体情况。如在拍摄设计变更时,同时由项目部人员介绍在何时、何具体位置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等;在拍摄因施工导致苗木迁移的影像资料时,同时介绍拟迁移苗木的时间、所处位置、迁移数量等信息。
第九条拍摄的方法可分为全景、局部及加设钢尺拍摄。反映工程原始状态、竣工全貌及局部开拍前的全景;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等在拍摄全景的基础上,重点拍摄工序细部状况;管道直径、垫层厚度等采用钢尺附加拍摄。
第十条拍摄时,需设定日期,格式为:**年**月**日**时。
第十一条影像资料拍摄完毕,工程项目部应及时整理、剪辑、排序。在整理时,通过电脑对各部分影像资料标注名称,名称格式为:***工程***拍摄内容的补充说明。拍摄时语音介绍不完整的,可在整理影像资料时,添加附加说明。
第十二条拍摄图像必须清晰,录像视频像素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不低于500万像素。拍摄的角度、方式应
能反映该工序(部位)的具体情况,并具有代表性,当拍摄沟底20CM垫层、钩件偏差等尺寸项目时,应立钢尺等进行明确标识和记录;当拍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情况时,需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多个面的具体情况。
第十三条影像资料采用不可擦光盘存储的方式归档。根据拍摄内容的多少,原则上安全文明施工影像资料为单独盘;施工过程为单独盘;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为单独盘;设计变更、拆迁补偿等导致投资增加或减少的情况为单独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为单独盘。根据内容多少,同一部分影像资料可用多盘存储,如“施工过程一盘、施工过程二盘等”。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完毕,工程项目部于两周内将经过审核后的光盘影像资料归档案室存档。
光盘表面粘贴识别标签,格式为:
拍摄时间为工程开竣工时间。拍摄内容为第十三条所列各项内容。
第十五条档案室对各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在对光盘进行保管的同时,将相关影像资料复制到移动硬盘,并予以标记识别,进行第二级备份、保管。
第十六条施工过程中未拍摄、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300元;所拍摄的影像资料不具有代表性、不能真实反应事件具体情况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200元;职能部门未进行严格审核的,每项工程扣罚责任部门100元;不按要求时间及标准归档的,每项工程扣罚责任部门100元。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管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注:在进行摄像的同时,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的照片。附表2:
性施工节点,单个节点累计摄像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的照片。附表3:
单个节点累计摄像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的照片。
附表4:
不同类别工程现场施工共性影像资料拍摄内容要点
及应用情况,单个节点累计摄像时长不少于30分钟。每个节点均需拍摄事件关键点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