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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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XX镇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扩大覆盖、务实推进原则,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良性机制,切实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镇实现国家规定的计生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和药具免费全覆盖;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实现优生优育服务同待遇;流动育龄妇女享受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检查、随访,实现生殖健康服务项目共享受;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全面形成“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
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城镇化建设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三、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宣传教育均等化。
积极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社区)、企业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地方和场所通过免费发放宣传品,举办婚育知识讲座、刷新标语口号、开辟宣传专栏、在辖区内高校举办各类计生基本国策和青春期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强面向流动人口的宣传、咨询和倡导,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从而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2.技术服务均等化。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到县妇计中心,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放环、补救措施、结扎和查环查孕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接受免费技术服务的比例以及流动人口参检孕前优生参检率。
孕环检情况由镇卫生院通过信息网络传输给户籍地计生部门。
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告知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免费服务覆盖面。
3.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
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纳入本地生殖保健范围,对其生殖健康档案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同等的随访服务,已婚育龄妇女身
份证可到县妇计中心享受B超检查等生殖健康服务,加强随访服务和查治生殖疾病服务,每年为其提供至少1次生殖健康检查。
4.药具供应均等化。
推广“避孕药具15分钟服务圈”的做法,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村(社区)、企业、建筑工地、一站式服务点等场所设置计生药具免费发放点,使流动育龄群众方便获得避孕药具。
采用上门发送与自主领取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使流动人口免费领取药具。
5.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
将流动人口优生优育服务纳入户籍地人口同步管理,强化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群众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加强对孕情监管、叶酸补服、高位筛查、住院分娩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
基本实现流动人口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户籍人口同步推进。
6.生育证办理均等化。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流动育龄夫妻,孕前至生育后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凭相关证件在计生办按办证程序及时予以办理。
同时,向育龄妇女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致通报办理结果。
7.优待维权均等化。
落实《条例》规定的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优先优惠和优待政策。
根据XX镇实际,对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给予户籍地人口同等奖励。
坚持政务公开,落实便民维权措施。
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电话和人口计生维权监督电话,公布我镇计生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公开办事程序、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扶策,保障流动人口各项法定权利的知情权、监督权。
通过多种措施,帮助流动人口解决计划生育、生产生活、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流动人口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
通过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村)、企业、工厂、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资料发放点,举办传染病防治等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2.预防接种服务均等化。
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开展乙肝、卡介、脊灰、百白破、白破、麻疹、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国家规定的免费疫苗接种;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每年集中开展“查漏补种”活动,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预防接种,包括肾综合症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
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开展研究处理。
3.传染病防治服务均等化。
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切实落实相关免费救治等政策;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流动人口居住环境。
4.重点人群保健服务均等化。
为流动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建立统一的保健管理档案。
完善0-6岁流动儿童家庭访视、定期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等儿童保健服务。
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
对流动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对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等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对辖区居住的65岁以上流动人口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五、重点工作
1.建立综合档案。
重点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现状,包括分布情况,结构特点、基本信息,计生情况、健康情况,并
做好统一、规范的综合档案,并结合计生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激活联动机制。
2.加强流动人口协会建设。
积极发挥协会的沟通和引导作用,引导业主或出租户开展自治。
一是形成自治制度。
组织召开业主或出租户代表大会,通过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明确一系列计划生育管理、奖惩措施,形成符合流动人口特点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二是实行协议管理。
村(社区)与已婚家庭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与物业、沿街商户签订《计划生育共管协议书》,与流动人口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
目前我镇已成立了10个流动人口计生协会。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2.落实经费保障。
街道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确定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开支,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设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经费。
3.强化考核评估。
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责任制。
XX镇将对各村(社区)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并纳入年终考核。
XX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