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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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8分,共40分)
1.议会君主制
2.多数代表制
3.政党制度
4.陪审制度
5.两院制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2.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和内阁制的区别。
3.简述宪法的类型。
4.简述公民监督的政治作用。
三、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
1.试述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是怎样相互影响的?
2.论述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8分,共40分)
1.议会君主制
答:议会君主制,又称君主立宪制,是从封建君主制演变而来的一种政体形式。换言之,当今西方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大都有较长的封建君主专制的历史。作为一种现代国家政体形式,议会君主制是在17世纪后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创立的。概括来说,当代西方国家议会君主制政体的主要特点包括:①议会既是立法机关,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通过全国普选产生议员,议会中的多数党组织内阁;②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多数对内阁所实行的政策提出不信任案时,或内阁向议会提出要求信任案但未被议会通过时,内阁需要集体辞职以示承担政治责任,或提请国家元首(国王)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选出的议会决定本内阁的去留;③国王是虚位元首,世袭产生,终身任职,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现在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主要有英国、西班牙、比利时、挪威、丹麦、荷兰、瑞典、卢森堡、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等。
2.多数代表制
答:多数代表制是指在一个选区中获得多数选民投票的候选人或政党当选,而得票较少的候选人或政党落败。这种计票方法在实际运用中又分为相对多数代表制和绝对多数代表制。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为简单多数代表制,即由获得一选区最多选票候选人当选,通俗地说,就是“谁胜谁当选”。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的下议院议员选举,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及总统选举,日本部分众议院议员选举都采用相对多数代表制。绝对多数代表制,即在一选区内获得超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也就是说,当选者不仅仅是获得选票最多的,而且其所获选票必须超过该选区选民投票的一个绝对多数——一般为选民投票的50%。多数代表制的计票方法应用范围比较广泛,既可以用于小选区制,也可用于大选区制;既可用于选举议员的群体性选举活动,也可以用于选举国家元首的个人选举。
3.政党制度
答:政党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指一个国家关于政党的各项制度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国家对政党的政治地位、活动规范和执政参政的法律规定,事实上形成的政党执政参政方式、党际关系、党团关系,政党自身的组织原则和组织体系等。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在很大程度对其实行的政党制度有重要而直接的影响。狭义上指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合法方式,主要集中于探讨政党围绕国家政权而采取的行为方式,即根据一个国家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具有现实执政可能的政党数目来界定其政党制度。以一国较长时期内执政党数目以及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为标准,将政党制度分为以下三大类:一党制(细分为一党专制和一党多元制)、两党制、多党制(细分为左右两翼政党或政党联盟主导型的多党制和碎片化的多党制)。
4.陪审制度
答:陪审制度是西方国家司法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形式,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当今世界多数国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陪审制。概括起来,陪审制包括两种,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制,一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主要有两种,即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大陪审团的成员人数各国不甚相同,通常由12到23名陪审员组成。小陪审团,一般由12名陪审员组成。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大陪审团,而小陪审团也不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只审理刑事重罪案件。
5.两院制
答: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分为两院,一般称为两院制。在联邦制国家中,采用两院
制的居多。在西方两院制国家中,议会的上院和下院的具体称呼不尽一致,如英国称贵族院与平民院,法国称参议院与国民议会,德国称联邦参议院与联邦议院,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等国称参议院与众议院,俄罗斯称联邦委员会与国家杜马,印度称联邦院与人民院等。对于联邦制国家而言,采用两院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它反映了联邦制的国家结构:由一院代表国民整体的利益,议院代表由国民在各选区普选产生;另一院代表联邦国家组成单位(州或省或邦)的利益,其议席或按各组成单位平均分配方式(如俄罗斯、瑞士、澳大利亚等)产生,或在联邦各组成单位都有议席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地位和人口等情况按非平均分配方式产生(如德国、加拿大、印度等)。对于单一制国家而言,采用两院制的实际原因既有设置第二院对第一院通过的立法或决议进行修正或补充,防止其做出草率决定的考虑,也有平衡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考虑。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选举制度,是当代两方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选举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是各种选举法律规则的总称。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1)普遍选举权原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一原则是针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有限选举制度提出的。
(2)平等选举权原则
平等的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选民所投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同等数量的代表必须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这两层含义通常被概括为“一票一价”和“一人一票”。这一原则是
针对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中曾经存在的不平等现象而提出的,其目的旨在实现公正的选举结果。
(3)直接选举权原则
直接选举权原则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实行直接选举权原则是为了公正、准确地表达和实现选民的意志,促使选举的结果能公正地反映选民意愿。直接选举权原则源于直接选举的方式,它是针对历史上在间接选举过程中曾经出现的人为操纵,或经过中间层次选举人投票后有意改变选民投票意愿的情况。现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的重要选举都逐渐实行了直接选举。
(4)秘密投票原则
秘密投票原则指的是选民遵循有关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进行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实行秘密投票制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促使选民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最终实现公正的选举。
因此,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选举原则是在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发展过程中确立的,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构成民主选举制度的核心内容,从而加强了西方国家选举活动对其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
2.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和内阁制的区别。
答:(1)人民代表大会和内阁制的含义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