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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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汽车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提车须知:目前公司电动车辆是向出租方租赁使用,故去出租方指定地方提车时,提车人员应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车辆使用制度第5条),验收签字后驶离。

三、车辆使用制度:

1、实行定人定责原则(谁使用,谁负责)

1)各区域站长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负责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由站长负责。站长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使用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每位使用人(必须持有符合准驾车型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借他人使用)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直接责任人负有连带责任。若非人为损坏,报至上级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2)节假日、休息日车辆钥匙交由站长代为保管。

3)区域网管为区域电动车车辆管理间接负责人,务必阶段性抽查区域站点电动车辆使用情况(包括随车资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车况等)。

4)使用人因工作调整、离职等原因时与他人移交时,必须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各部件完好、正常运转,车辆外观整洁,无严重碰撞、损坏。

2、车辆使用人在出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车况是否完好(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且应及时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使用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每日车辆使用人必须在完成当天任务后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见附件),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务必填写完整,便于后续查阅处理违章及交通事故,使其更有追溯性。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4、公司电动车辆为日常工作所用,不可公车私用。不得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开回家),一经发现,扣除使用人税后工资500元,且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及处罚费用。

5、出租方提供的随车文件(行驶证、车辆营运证、汽车的用户服务手册、汽车使用等说明书等)及随车工具等物资(包括:工具包、钥匙2把、灭火器1个、随车充电枪1个、千斤顶1个、备用胎1个)务必确保

6、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不闯红灯、超速行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7、公司车辆严禁乘坐非本公司人员,严禁私自接活拉货。

四、车辆归还制度

1、当天车辆使用完毕后应仔细检查车轮、车胎、车身等部件是否完好;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2、务必将车辆有秩序的停放至指定位置,不按规定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均由使用人赔偿损失。

3、上述1、2完毕后,务必将车钥匙交回站点。(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立刻补齐手续)。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日集中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电动汽车的清洗应依照正常洗车方法,清洗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水流入车体充电系统,防止车身线路短路。

2、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以节省电能。

3、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掌握充电时间,参照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掌握充电频次,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缺乏都会缩短电瓶寿命。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4、经常检查轮胎气压,不正确的轮胎气压会造成耗电、行驶里程短,降低驾驶的舒适性,降低轮胎寿命并降低行车平安性,每月至少检查一两次轮胎气压.

5、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使用人应先立即向上级反映情况,后在迅速联系电动汽车出租方,将车辆尽快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或汽车生产厂签约的维修站,使用人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人或使用人自己向上级反映且主动与出租方沟通联系处理相关维修事

宜。

2.正常非人为损坏的维修保养或更换零部件时,考虑到为避免影响区域站点的工作运转,应及时与上级反映且主动与出租方联系处理,出租方会在特定的时效范围内做出应有的相关措施。

3.由于车辆使用人自身原因(非质量问题、机械磨损等情况)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一切费用均由使用人承担。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全体电动汽车使用者严格遵守。

附表: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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