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制作合同.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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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制作合
同.word
篇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公示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公示牌
篇二:节能公示牌制作安装合同
节能公示牌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五矿地产(泰安)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泰安市岱岳区利强建材销售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泰安光彩大市场支行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2、材质:钢材制作
3、要求:喷绘布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望岳西路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广告牌制作安装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3300元,大写:叁仟叁佰元整
2. 支付方式:按装完毕付清合同款。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4、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预付款。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
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签字):五矿地产(泰安)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泰安市岱岳区利强建材销售中心年月日
篇三:规划公示牌
清丰县建设工程规划现场公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对建设工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
督,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透明度,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有关规划公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清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等,经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清丰县规划技术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依法取得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采取设立规划公示牌的方式,将经批准的建设工
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等规划许可内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予以公示。
涉及安全、保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建设工程除外。
第三条《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具体设置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便于接受城乡规划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牌的规格为:240cm×360cm。
第四条公示时间自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至该工程项目建成通过规划综合竣工验收止。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妥善管理《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公示期间如有损坏和公示内容缺失、不清晰,应及时维护或重新制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应如实反映以下内容:
(一)建筑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物层数及高度(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制作合同.word)、容积率、绿地率等);
3、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图(显示相邻地块关系);
4、彩色渲染图(含鸟瞰图、沿街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夜景照明效果图);
5、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统一注明: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6、城乡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二)市政工程项目。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位置,道路、管线长度及走向位置等);
2、道路红线图、断面图、桥涵平面布置图及桥涵效果图;
3、管线的性质、剖面图、以及与相邻管线的技术要求(标注在1:500或1:1000地形图上);
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统一注明: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5、城乡规划部门认为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第六条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组织对建设工程放线位置进行查验、开工定位检查时,要同时对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进行核查,凡未按规定设置《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或公示牌反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条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建设工程规划
公示
牌》的设置及维护情况纳入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内容。
第八条《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牌》公示的内容及图纸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并经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股审查。
第九条凡违反本规定,拒不设置公示牌或擅自改变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公示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据《濮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