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总体规划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镇政办发[2011]159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5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序言“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是我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的攻坚期,也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向农业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明确“十二五”期间镇江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是镇江未来五年现代农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现代农业发展简要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具有镇江特点的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有效整合资源、区位、市场、人文四大优势,瞄准高端市场,坚持精品路线,打造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粮食种植面积保持在27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连续七年丰收,年总产保持在100万吨左右。
截止2010年,生猪、家禽、奶牛饲养量分别达到82万头、3600万只、5800头,分别比2005年增长1.7%、2.9%、1.8%;实现水产品总量8.51万吨,比2005年增长24.6 %,其中特种水产品2.74万吨,占总产的31.8%,比2005年高出25个百分点;蔬菜、茶叶、果品总产分别达到90.2万吨、1350吨、5.33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27.8%、28%、40%,其中食用菌产业和应时鲜果异军突起,总产达到2.32万吨、5.2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63%、40%。
国家批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104个城市
保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2]144号)
2011—2020年
2012年8月17日
保定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0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以内。
佳木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9号)
2011—2020年
2017年1月14日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中心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6.98平方公里以内。
鸡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佳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21号)
齐齐哈尔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黑龙江省西部中心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6.8平方公里以内。
鹤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鹤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88号)
2006—2020年
2006年11月1日
鹤岗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能源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3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3.35平方公里以内。
盘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111号)
2011—2020年
2017年9月28日
盘锦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1平方公里以内。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正文:----------------------------------------------------------------------------------------------------------------------------------------------------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㈡、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并实施管理;㈢、参与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㈣、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其可行性研究;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㈥、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㈦、负责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业务工作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城市规划由县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下放或分割规划管理权。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区的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私人建房等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权限内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镇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镇政发〔2011〕1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附件: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序言第一篇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第一章“十一五”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第二章“十二五”处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第三章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发展目标第二篇创新引领新发展第四章建设创新型城市第一节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第二节提升城市服务创新能力第三节提升人才支撑创新能力第五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节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节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第四节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第五节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第六章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第一节提升“引进来”水平第二节增强“走出去”能力第三节实现开发区发展新跨越第七章增强体制机制活力第一节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二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第三节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第四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第三篇打造山水花园新城市第八章加快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第一节构建开放式空间发展格局第二节彰显“山水花园”城市形象第三节加快城市内涵品质提升第四节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第九章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一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第二节加快辖市中心城市发展第三节推进“三新”示范建设第四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十章建设绿色生态镇江第一节加强生态建设第二节强化环境保护第三节推进绿色发展第十一章构筑现代化区域大交通第一节完善现代化交通路网体系第二节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第三节提升港口发展水平第四节进一步发挥内河航道作用第四篇建设幸福和谐新镇江第十二章提升民生幸福第一节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第二节促进充分就业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节建设健康城市第五节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第六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第十三章完善社会管理第一节建设智慧镇江第二节保障公共安全第三节加强人口管理第四节建设精神文明第五篇构筑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第十四章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第一节构筑空间开发战略格局第二节落实差别化发展政策和管理第十五章优化市域空间布局第一节明确四类功能区域第二节提升沿江发展水平第三节做强东部产业经济板块第四节强化西部资源整合第五节拓展南部发展空间第十六章促进区域联动发展第六篇奋力实现现代化新蓝图第十七章加强政策调节第十八章实施重大工程第十九章强化规划实施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镇江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创新图强、跨越发展,建设山水花园城市、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镇江丹徒新区规划综述
镇江丹徒新区规划综述丹徒新区总体规划⼀、丹徒新区规划的⽬标和规模规划丹徒新区位于镇江市南约9.0KM,北界312国道,南临镇江市外环线,东临沪宁铁路和规划中的京沪铁路,西到⼗⾥长⼭,沪宁⾼速镇江⽀线和海溧⾼速公路穿越城市中部,通过檀⼭路和镇荣路和镇江市区紧密相连。
规划区内内有“两⼭四⽔”⾃然条件,四⼤⽔域指⾕阳湖、张寺⽔库、长⼭⽔库和西湾⽔库;两⼭指⼗⾥长⼭和马鞍⼭,景⾊⾮常优美。
1998年3⽉由同济⼤学完成了丹徒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作,规划年限为13年,规划⾯积9.9 KM2,⼈⼝10.0万⼈。
优良的交通条件和优美的⾃然景观极⼤推动了丹徒新区的快速发展,随着发展的需求丹徒区委、区政府两次调整总体规划以适应发展的需求,形成了⽬前⾯积约74 KM2的规划⽅案。
1、新区的规划⽬标围绕建设⽣态型、园林式、现代化花园城市的⽬标,以⾏政中⼼启动为龙头,按照“接轨镇江、服务镇江、融⼊镇江”的理念,依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差别发展”的原则,提出了建设镇江市现代化的城市次中⼼;现代化的物流商贸基地、都市型⼯业基地、绿⾊⽣态住宅业基地、休闲观光会展业基地的“⼀个中⼼、四⼤基地”的功能定位,主动将丹徒新区的建设纳⼊镇江⼤发展的格局中,把新区的发展推向更⾼的起点。
2、新区的规划规模本次规划年限为20年(2003——2023),近期⾄2013年,规划⼈⼝16.8万⼈,规划期末总⼈⼝为26.0万⼈。
丹徒新区北⾄312国道,东接沪宁铁路,南临镇江市南环,西到⼗⾥长⼭,总⽤地约74 KM2,其中建设⽤地46KM2,近期建设⽤地⾯积达29.53KM2,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分两个阶段进⾏:⼀期建设以312国道以西和海溧⾼速以东⽤地为主,发展成⾏政、商业和⽂化中⼼,⼆期以312国道以东⽤地和⼗⾥长⼭脚下⽤地为主,拥有优美的⼭体和⽔域环境,发展档次较⾼的住宅区,并拥有⼴阔的⽣态⼯业⽤地。
⼆、丹徒新区总体规划布局以⾏政中⼼为基本点,向南、东、西放射推进的⽚区结构,对河流进⾏整理,尽量保持原有线型,同时以⼗⾥长⼭、西麓⽔库、张寺⽔库、西湾⽔库和长⼭⽔库为新区的⽣态绿化景观核⼼,将新区布局结构纳⼊良好的⽣态环境之中,最终形成“⼀⼼、两轴、三⽚”的布局结构形式。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近日,镇江市规划局公示了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快看看你家在其中吗?(本文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01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城核心区ZH02单元东至古运河,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润兴路、运粮河,北至长江路,规划用地面积8.29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历史文化展示、旅游配套、居住、商业服务为主的老城区。
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777.7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3.84%。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92.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0.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7.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41%;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80.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4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34.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3%;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85%;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6.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66%。
规划居住人口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本单元规划可居住人口约13.5万人。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一级社区——二级社区”两级服务体系配套,主要配套设施有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市场、养老设施和公园、绿地等。
一级社区中心服务人口约3~5万人,二级社区中心服务人口约0.7~1万人,规划共形成3个一级社区和11个二级社区。
规划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如下:中学4所,小学6所,幼儿园17所,菜市场9个,医疗卫生服务设施9处,社区服务中心14处,文化活动设施23处,体育活动设施15处,养老设施21处,公园、绿地21处。
02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城核心区ZH06单元东至焦山路、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健康路、北至古运河,总面积185.5公顷。
土地使用规划本单元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54.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83.15%。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概要项目承担单位:东南大学运输规划研究所、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项目主持人:王炜二、项目参加人:王炜、过秀成、杨涛、陈学武、方开鸿、单锦华、耿金文、宇文家胜等三、镇江市总体发展规划概况镇江市系江苏省辖市,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三面环山,一面环水,与文化古城扬州隔江相望,长江与大运河交汇于此,交通地位十分重要,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港口和苏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镇江市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下游重要港口,工贸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总体发展的战略思想是:“顺江通海、以港兴城、跳出老城、组团布局、滚动推进、重塑镇江”,并以此为基调构架出镇江市未来城市发展的总体蓝图。
规划的镇江市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分为3个层次:第1层次:以中心主城为重点,以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具有中心辐射功能的发展轴心。
第2层次:以中心城区外的重点镇为外围生长点的圈层空间构架,并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线,建成经济实力较强的外围城镇接轨层。
第3层次:为依托中心城,城市发展轴线和若干城镇核心组团,形成以镇江中心城为核心,以中心城外围城镇圈为纽带,以各县(市)域城镇为基础的市域城镇群体网络。
镇江市中心城由主城和大港、高资两区组成,形成一城两区的总体布局形态。
主城是全市政治、经济、商贸、金融信息和科技文化中心,大港是镇江市主要的外贸港口和基础工业基地,高资是以建材、冶金工业为主的工业港口新区。
主城布局结构形态如图1所示,采取组团式布置,共分五个组团,分别为老城组团、丁卯组团、谏壁组团、官塘组团、蒋乔组团,总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成区面积67平方公里,各组团间利用自然山体作为生态绿地分隔,以便捷的交通干道相连,构成独特的空间布局结构,强化“城市山林”特色。
图1 镇江市主城布局图二、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总体构思1规划目标(1) 通过本次交通规划,确立城市交通网络的基本构架,使其能满足20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交通需求,并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1•【字号】镇政发[2008]60号•【施行日期】200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镇政发〔2008〕6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自2004年《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以来,镇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加快镇江生态市创建步伐,镇江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国家最新修订的生态市建设指标,对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进行适时修编。
本规划属于战略性、指导性的概念规划和目标建设规划,通过行政和法定程序审批后作为镇江市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指导镇江生态市建设。
一、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条件(一)镇江生态市建设的优势1.丰富的自然资源镇江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丘陵山区占51%、圩区占19.7%、平原占15.5%,水面占13.7%。
地表径流丰富,地下水蕴藏量充沛,全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16.3亿立方米;拥有丰富的金属矿产资源和非金属矿产资源;镇江生物资源种类繁多,生态系统具有多样性。
长江镇江段自然岸线较长,是江苏省深水岸线资源最丰富的市。
良好的深水岸线为镇江依江建港,依港兴市,提供优越条件。
2.独特的景观资源镇江北临长江,处于宁镇低山丘陵与长江三角洲平原两大地貌单元交界处,地形西高东低。
境内近东西走向、弧形分布的宁镇山脉和近南北走向的茅山山脉构成“丁字型构造”。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3•【字号】镇政规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8月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3日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规范有序地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城乡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包括村域规划和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镇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的行政区域。
各辖市规划区由各辖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
第四条市、辖市及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实行首席规划师和镇村规划师制度,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镇江市规划委员会是本市城乡规划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审议重要的城乡规划和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建立专家咨询会议制度,规划委员会设专家委员,对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和重大事项进行技术咨询,提供评估意见。
各辖市规划委员会负责本地城乡规划重要和重大事项审议、决策等工作。
镇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镇江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目录前言 (4)1总则 (5)1.1规划背景及意义 (5)1.2指导思想 (5)1.3规划目标 (5)1.4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5)1.5规划原则 (6)1.6技术路线 (6)1.7规划内容及要点 (8)1.8规划依据 (9)2镇江市区域概况 (10)2.1社会发展概况 (10)2.1.1地理位置 (10)2.1.2行政区划及面积 (10)2.1.3人口状况 (10)2.2经济发展概况 (10)2.2.1镇江市产业结构及布局 (11)2.2.2能耗水耗现状分析 (11)3“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14)3.1“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分析与评价 (14)3.1.1“十五”环境质量状况总结 (14)3.1.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17)3.1.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8)3.1.4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18)3.1.5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18)3.1.6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18)3.2“十五”计划执行情况评估 (19)3.2.1“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 (19)3.2.2“十五”环保工作的不足 (20)4镇江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22)4.1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新的挑战 (22)4.1.1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 (22)4.1.2环保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23)4.2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24)4.2.1科学发展观的树立 (24)4.3.5进行生态市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5)5“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26)5.1优化生态空间布局,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促进镇江生态市建设 (26)5.1.1按照生态分区思想,优化生态空间布局 (26)5.1.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城市 (26)5.2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城市非点源污染,深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 (27)5.2.1加快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雨污收集管网配套系统 (27)5.2.2加强城市非点源污染的控制与管理 (27)5.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8)5.3.1通过建设绿色农村社区,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8)5.3.2土壤环境污染控制 (28)5.4以饮用水源保护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29)5.4.1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29)5.5调整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1)5.6以改善功能区声环境为重点,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32)5.7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32)5.8以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抓好工业污染防治 (33)5.9电磁辐射污染控制和射性管理 (33)5.10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34)6镇江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35)6.1总量控制计划 (35)6.2“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 (36)7规划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38)7.1水环境指标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38)7.1.1长江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 (38)7.1.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38)7.2大气环境指标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38)7.3工业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及目标可达性分析 (39)8“十一五”环境保护投资计划 (40)8.1投资计划 (40)8.2投资渠道 (40)8.2.1政府投资 (40)8.2.2银行贷款 (40)8.2.3企业收费 (40)8.2.4公司融资 (41)8.2.5外方融资 (41)8.2.6个人融资 (41)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9.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管理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考核机制 (42)9.2加强立法执法,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43)9.3完善财税政策,探索环境保护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44)9.4抢占人才资源的制高点,推动人才流动与储备 (44)9.5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营造和谐的保障氛围 (45)9.6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形成强大的智力支撑和技术保障 (45)10规划实施与考核 (47)10.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对环保规划工作的领导。
【镇深度】今年镇江将修编城市总规2035!市区1088平方公里全覆盖!
【镇深度】今年镇江将修编城市总规2035!市区1088平方公里全覆盖!近日,镇江市规划局发布2018年工作要点,今年镇江市规划工作将突出内涵式发展,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精美镇江”上做文章,并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各个都和镇江人有密切关系!快往下看ー、完善法定规划体系(一)实施《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修编。
以“统筹规划、规划统筹”为原原则,落实“多规合一”,完成总规修编专项课题硏究及规划纲要编制。
(二)完成中心城区(含周边相邻地区共380平方公里)范国的控规编制。
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发展时序区域位置等因素分批次组织64个控规单元的编制,制定《镇江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暂行规定》。
(三)完成市区(1088平方公里)范围的规划全覆盖。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指导市区9个镇人民政府修编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四)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
修编《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并完成规划成果论证稿。
提请《镇江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划定规划》报市规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查。
实施第一、二批历史建筑挂牌工作,编制《镇江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划定规划》。
指导镇江新区管委会编制《镇江新区丁岗镇葛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镇江新区姚桥镇儒里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启动《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提交市人大启动立法程序。
(五)形成“多规合一”框架体系。
搭建和完善统筹发改、国土和规划等多部门的“多规合一”管理综合平台。
完善“多规合一”一张图,制定《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
ニ、服务市域市区交通建设修编《镇江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8-2035)》,统筹规划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并完成规划成果论证稿。
开展镇宣铁路、扬马城际、宁镇城际(含镇瑞铁路)镇江扬州过江第二通道等重大工程前期规划研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苏政复〔2023〕25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2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镇府发〔2023〕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镇江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港口、旅游和宜居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镇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35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733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8.810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19倍。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积极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协同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共筑沿大运河文化魅力带。
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强化中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长江和大运河生态廊道保护,构建宁镇山脉和茅山山脉生态涵养带,持续推进重要水体、山体、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镇政办发[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07〕114号)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1992年以来市政府分别出台了《批转市环保局关于镇江市市区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报告的通知》(镇政发〔1992〕106号)、《镇江市主城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镇政发〔1995〕193号)、《关于颁布实施<镇江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镇政发〔1997〕161号)等文件,为提升我市城市环境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环境管理的需要。
本次环境功能区划修订,根据镇江市向生态型城市发展的目标,在原有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我市当前创建生态城市的经济、社会及环境需求,对城市环境功能区的范围、使用功能、目标进行调整,分期实施。
1 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目的、依据与原则1.1目的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纳入《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2依据1.2.1 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03)●《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镇江市环境质量报告书(1996-2003年)》●《镇江市沿江产业带规划》(2003)●《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镇江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4)●《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总局)●《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批转市环保局关于镇江市市区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报告的通知》(镇政发〔1992〕106号)●《关于颁布实施<镇江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镇政发〔1997〕161号)●《镇江市主城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镇政发〔1995〕193号)1.2.2 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引用的标准环境标准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为实现环境目标服务的,因此所有标准都存在被修订的可能,使用本环境功能区划的各方都应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港口总体规划
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送审稿)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二○○七年七月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组织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盖章)单位负责人:唐锡年(京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编制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单位负责人:周用华(副院长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刘立平(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钟莉(设计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参加人员:胡建平(高级工程师)周冬元(高级工程师)张云铭(高级工程师)杨宁(工程师)战辉(助理工程师)张胜权(工程师)张守华(助理工程师)张凌峰(助理工程师)熊文辉(工程师)胡志伟(助理工程师)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咨询资格等级:港口河海工程〔规划咨询、编建议书、编可研、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标咨询、工程监理(暂列)、管理咨询〕甲级证书编号:工咨甲2032622002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证日期:2003年07月18日目录前言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原则和方法 (2)三、规划的主要结论 (4)第一章港口发展的现状 (8)第一节地理位置 (8)第二节自然条件 (8)第三节港口现状 (24)第四节综合评价 (30)第二章吞吐量和船型发展预测 (33)第一节经济腹地 (33)第二节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 (33)第三节船型发展预测 (57)第三章港口性质和功能 (61)第一节港口的性质 (61)第二节港口的功能 (61)第四章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63)第一节岸线资源评价 (63)第二节港口岸线利用规划 (64)第五章港口总体布置规划 (66)第一节规划原则 (66)第二节港区布置规划 (66)第三节水域布置规划 (70)第四节港界 (72)第六章港口配套设施规划 (73)第一节集疏运规划 (73)第二节供电规划 (74)第三节给排水规划 (75)第四节通信信息规划 (76)第五节港口支持系统规划 (78)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79)第一节港口环境现状 (79)第二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 (79)第三节环境保护规划 (82)第四节环境影响评价 (86)第八章港口规划与相关规划关系 (88)第九章问题与建议 (91)附件:1 委托书;2 我院与镇江新民洲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关于《镇江新民洲港区规划协调会会议纪要》;3 我院与镇江新民洲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关于《规划深度及外部条件的会议纪要》;4 镇江新民洲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关于“规划需再商榷的有关事宜”的回复》函;5 长江南京航道局宁道航管[2007]106号《关于镇江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中涉及航道有关问题的复函》;6 镇江海事局镇海事[2007]1号关于对《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中有关问题的复函》;7 江苏海事局苏海通航[2007]241号《关于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中涉及和畅洲北汊开通后航路设置问题的批复》8镇江新民洲港口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上游港区功能定位的函》;9镇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47号《<镇江港新民洲港区规划>征求意见会会议纪要》;10中交第二航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镇江新民州港区规划吞吐量发展水平预测报告》。
镇江司法警官学校校园总体规划设计说明
镇江司法警官学校校园总体规划设计说明一、现状分析镇江司法警官学校面积约6公顷,主要建筑有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等呈南北布局,总体风格为现代建筑,学校绿树成荫,常绿树种居多。
经现场调查分析,认为现校园绿化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规划:1.绿化设计手法过于陈旧,缺乏时代感;2.常绿树种过多,季相不明显;3.校园缺少景点,显得单调,没有特色;4.树木布局杂乱,没有节奏感、层次感;5.部分树木由于无法满足其生长条件,造成生长不良的现象,需对其进行调整。
二、规划指导思想在实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以下几点规划思想和原则:1.总体绿化应充分地反映司法警官学校的特征,从绿化布局上应突出司法警官的严谨、公正、廉洁的品德;2.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每个重要建筑周围的环境景点及绿地布局应能体现这一建筑环境思想,与该建筑相协调,创造适宜的氛围;3.以混合式的手法,因地制宜地处理各区的布局;4.做到点、线、面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综合考虑、全面安排;5.掌握好弹性原则,在校园不断地建设改造过程中,留有充分的余地,给后人以补壁的余地;6.在规划设计中,尽可能利用现有树木花卉进行合理布置,强调经济可行。
三、校园景观设计1.行道树:在南北走向种植樱花,春天满树繁花,使整个校园充满着热烈、蓬勃的气息。
为了在统一中求得变化,使局部富有个性,在各个主体建筑周围,选择不同的树种,以体现建筑主题思想。
形成丰富的景观序列。
2.入口处理:为了体现警官学校的特征,我们在入口干道上设置高3.5—4米的抽象雕塑,使学子们想到人们警官的神圣责任,有一种为人除患而读书的使命感。
其下设置梅花形的模纹花坛,四周草地上布置花岗岩石花钵,与主题雕塑形成层次感,起到“烘云托月”的作用,使得主题雕塑相得益彰,形成视觉焦点。
入口两侧,以道路为轴线成对成布局形式。
铺设大量的草坪(马蹄金),四季常绿,生机盎然,其上以自然流线时种植层次丰富的植物,如红叶小檗、金丝桃、大叶黄杨、杜鹃等灌木丛状的植物,其后配置造型美观的棕榈,形成一个以主题雕塑为中心的围合空间,利用动势集中原则,使主题雕塑成为众望所归的构图中心。
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镇江市水利局
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2014—2030)文本镇江市水利局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2 现状分析 (4)3 工程规划 (12)4 保障措施 (31)5 附则 (31)1 总则1.1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镇江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减灾工作,完善城市防洪减灾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和防洪治涝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编制《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2本规划明确了城市防洪治涝标准,确定了河道规划规模,提出了水域空间管理控制要求,统筹安排城市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为防治洪涝灾害提供技术依据。
1.3 本规划为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城市总规中综合防灾减灾部分的深化和完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涉及防洪、排涝部分,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在服从城市总规的同时,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1.4 规划依据1.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1.4.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订)1.4.3《江苏省防洪条例》(2010年修正)1.4.4《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2012年修正)1.4.5《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1年)1.4.6《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1.4.7《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1.4.8《镇江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1.4.9《长江流域防洪规划》长江委2008年6月(国函[2008]62号)批复1.4.10《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年)》长江委2012年(国函[2012]220号)批复1.4.11《江苏省防洪规划报告》江苏省水利厅2011年1月1.4.12《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发改地区[2013]814号1.4.13《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0号1.4.14《关于转发水利部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苏水计[2012]22号1.4.15《镇江市城市水系保护控制规划》镇政发(2010)73号1.5 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2014年,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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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空间特色规划镇江,依山傍水,雄踞江南,浩淼长江与婉约南下的大运河城中交汇,宁镇山脉绵延入城,形成“一水横陈,连岗三面”,临江“三山”鼎立之“雄”势,素有“天下第一江山”、“城市山林”的美誉。
如何把握城市发展脉络,凝炼城市要素,解构城市空间特色,彰显滨江山水城市的独特风貌,将是本规划的重点。
一、规划目标本次规划的具体目标则是突出城市山水个性,在长三角具有唯一性。
建设山水与人文交融、自然与历史辉映、灵动与活力迸发、并具有浓郁现代气息的“山水花园城市”。
二、规划定位图1:镇江空间特色资源分布现状图镇江特色资源可以概括为:“山-水-城-林”互为衬托的“大江风貌,城市山林”的自然风貌;以古城文化、津渡文化为代表的化精彩厚重的多元文化;文化、城市与山水的交融辉映。
重点空间特色资源为金山、北固山、焦山、西津渡、长江、古运河、南山、金山湖。
金山北固山焦山南山西津渡金山湖古运河长江本规划通过向市民发放问卷,进行公众认知调研。
共向镇江市民共发放了135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123份,经过统计分析,基本得出镇江市民对城市特色的认知。
问卷显示:市民对镇江城市印象最深的是悠久的历史文化与独特的自然山水。
市民认为最能代表镇江城市形象特色的是:西津渡(代表历史文化),京口三山(代表历史文化与山水的结合)。
市民对镇江未来城市发展方向的期待是:生态良好、自然山水优美、历史与现代的结合。
同时,充分借鉴《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镇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等,得到镇江城市空间特色资源规划定位:三山鼎立俯江城,江河交汇揽西津,山水连城入画来。
三、规划组织1、三山鼎立俯江城三山鼎立俯江城,指在空间上以三山风景区为核心的北部滨水区。
是最能体现镇江大江风貌、三山胜景的城市空间特色地区。
规划空间特色区为“三山一区”。
三山为焦山、北固山、金山;一区为金山湖特色区,包括金山湖、西津湾、征润洲。
金山着重突出“秀”字:紧扣“水漫金山”、佛教文化及历史人文传说的主题特色。
北固山规划重点要突出“雄”的特色:以三国文化为主题特色的核心景区。
焦山景区以“雅”字为规划指导思想:以碑刻文化、“江中浮玉”、寺观园林景观为特色的核心景区。
内江景区规划重点要突出“动”的特色,征润洲景区规划以突出“野趣”为特色,西津湾旨在创造凝聚镇江旅游文化活动的活力中心。
图2 :三山鼎立俯江城图3 :金山湖特色区示意图2、江河交汇揽西津主要包括西津渡历史街区为核心的镇江老城区与古运河及其沿线区域。
规划形成“一街一河”。
“一街”为“七里长街”,包含西津渡历史街区、伯先路历史街区、大龙王巷历史街区、杨家巷、薛家巷、新河街传统风貌区,整合各成片与零散的历史文化资源,集中体现名城风貌区的商业、贸易、文化、宗教、生活气息,融入城市现代生活之中。
“一河”为古运河,规划分为三段,从平政桥至新西门桥打造“人文之河”,重点挖掘古城历史文脉突现历史商贸价值;从新西门桥至塔山桥打造“绿色之河”,规划措施除重要节点外以整治为主。
从塔山桥至丹徒闸打造“休闲之河”,,疏浚河道,控制水位,建设景观绿化节点,打造城市文化、休闲风光。
沿河重点展示新河街、宝塔山公园、镇江市体育场、虎踞桥、南水关石闸、丁卯桥遗址。
图4:七里长街图5:古运河3、山水连城入画来大江风貌和城市山林是镇江独特的城市风貌,山水格局是镇江城市特色的核心价值,山水连城,采用“连”字作为设计的核心,具体体现为生长于整个区域、连接山水和城市的网络绿带。
城中山体、湖泊,河流等实行集中整治、修复生态、完善景观;划定保护区、控制区和协调区,形成具有山林自然风貌的开敞式空间,建成市民休闲健身的开放式天然公园。
构建山水廊道,连点成线。
以生态廊道有效连接各重要山体水体,形成“山水相依,城林交融”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的生态网络结构。
依托镇江城市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为本底,注重景观与文化区与周边功能及城市开发的协调性,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需求,建立有序的城市空间发展结构。
重点打造南山片区,包括南山风景区、南山新城、官塘新城,实现山-城交融的城市山林风貌,自然山水、悠久文化与现代新城相互融合。
以檀山路为主线,联接北部滨水区,旧城风貌区,南部新城区,形成连接南山北水,传古承今的特色空间轴线。
图7:山水连城结构示意图图6:山水连城入画来4、规划策略对空间特色结构体系进行控制与引导。
规划镇江市空间特色结构为“一心二核,两轴两带”。
“一心二核”指北水蓝核和南山绿核共同构成的特色核心,“两带两轴”为滨江综合特色轴,檀山路特色轴,古运河特色带,南徐大道特色带。
以当地的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城市建设为引导,城市不同区域实行不同建设发展策略与风格,形成不同城市景观风貌。
主要有:现代滨江文化风貌区;近代名城风貌区;现代城市中心区;现代科技新城风貌区;生态新城风貌区;城市山林风貌区;滨江自然风貌区。
规划十六个城市设计重点引导区,引导城市空间特色的建设和生态环境品质提升。
根据不同节点的空间特色,分别提出城市设计引导要求。
通过对城市空间特色的分析,对城市的整体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不同特色空间对周边建筑高度有不同要求。
本规划将规划范围内的地块分为五种高度控制区。
对重要特色空间周边地区进行视线控制,划定视线控制区,保证特色空间的充分可视性。
美化城市界面,以道路作为城市特色景观的重要展示线,沿重要道路两侧进行界面整治和特色建设,展现现代化的山-水-城的和谐共生。
对于景观节点建设采取必要的控制与引导。
分为标志性的特色地标与一般景观节点。
图7:镇江空间特色资源规划分布图图8:镇江空间特色资源规划结构图住房建设规划(批前)-镇江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1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2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4第五章政策与策略.6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9第七章附则.10附表.11附图..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以《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江苏省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为实现建设和谐镇江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的指导性文件,对全市住房建设起调控作用。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四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五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居民的购买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含图件)和说明两个部分。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第七条中心城区住房现状。
依据2006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镇江中心城市城镇居民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896.88万平方米。
第八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
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0年中心城规划人口为95万,人均住宅面积35平方米左右,我市住房总需求约3450万平方米。
根据“十五”期末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商品住房140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性住房15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47.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75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第九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基本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满足城市居民住房的增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处住房,住房成套率达85%,人均住宅面积约35平方米,基本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4.9万套,总建筑面积1550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3.0万套,建筑面积1400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1.9万套,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5万套,建筑面积147.2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500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廉租住房保障城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年度指引。
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相关发展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2006年,商品住房建设2.55万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8万套,建筑面积30.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07年,商品住房建设2.65万套,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6万套,建筑面积28.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2.7万套,建筑面积2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7万套,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2.55万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7万套,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2.55万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7万套,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年度目标所确定的指标,由于客观因素未能实现,其年度目标在总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可跨年度使用或年际之间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1、将南徐新城区、北部滨水区、谷阳、丁卯、大港等片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