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
镇江市长江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说明
镇江市长江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说明一、自然地理区位概况1、区位概况⑴城市概况镇江位于东径119度21分至119度35分,北纬32度7分至32度17分,系江苏省省辖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南岸。
长江与大运河交汇于此,沪宁铁路贯穿市区,同时有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沿江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镇扬大桥与京沪高速铁路也即将开工建设,所有这些形成了江苏省中部重要的铁、公、水综合交通枢纽,区域位置十分优越和重要,为镇江市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镇江市市区总面积25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5.6平方公里。
1998年底主城总人口59.2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7.0万人,农业人口12.27万人。
一九八五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中明确城市重要性质之一是“历史文化古城和风景游览城市”。
一九八六年十月,经国务院批准公布,镇江市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一九九四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中明确城市性质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下游重要的港口,工贸、风景旅游城市”。
⑵区位概况本规划位于镇江主城北部城市滨江地带,规划用地运粮河,东至解放路北端及北固山景区,北至长江,南到沿长江路南侧100米左右幅深的范围。
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
规划长江路连接三山风景区,是一条重要的景观园林道路;同时细节润扬大桥接线,向东延伸连接镇大公路,也是一条重要的交通性干道。
2、自然地理概况⑴地形、地貌镇江位于宁镇山脉东段,属低山丘陵地带,南部为低山区标高100-350米,中部为丘陵谷地标高10-72米,北部沿江为一带状冲积平原标高3-8米。
古运河由市区东南向西北蜿蜒注入长江。
市区位于长江以南,坐落在古运河两岸,地面标高(黄海高程,下同)在4-10米,沿江一带标高在3-5米之间。
运粮河位于市中心西部,基本与长江平行,两端均与长江相通,承泄御桥港东、南、西三方来水,西侧地面高程为4.0-5.0米。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镇政复〔2015〕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
正文: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
镇政复〔2015〕3号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准〈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5)的请示》(镇政建〔2015〕30号)收悉。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5)的审核意见》(苏建函城〔2015〕65号)和镇江市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镇江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规划》)。
二、该《规划》适用范围为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312国道、南环路和沿江公路,北至长江,总面积约360平方公里。
三、《规划》要与《镇江市总体规划(2002-2020)》相协调,并把排水(雨水)防涝规划纳入城市总体
规划严格落实。
四、你局要依据《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科学、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提升城市防御渍涝灾害的能力。
此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
——结束——。
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6•【字号】镇政办发[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0〕15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苏南运河镇江段岸线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六日第一章总则一、编制背景与目的苏南运河镇江段全长42.74公里,扼苏南运河北上之咽喉,是沟通长江南北两段苏南运河最便捷、最安全的国家水运主通道,也是沟通太湖水系与长江直达水运的大动脉,其地理位置优越,水运发达,有着良好的港口发展条件。
随着1997年苏南运河镇江段整治工程及2001年谏壁二线船闸工程的相继竣工,大大提高了苏南运河通过能力,有力推动了运河腹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沿河经济带的形成和崛起,也为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的建设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苏南运河镇江段已建有码头38座,码头岸线长度3167米。
由于长期以来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建设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管理,导致沿线建设的港口码头数量较多、占用岸线较长,但码头规模小、泊位吨级低,且装卸工艺、货场、道路不相配套,港口通过能力低下,岸线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随着运河腹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以及我省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沿线港口码头的建设需求日益旺盛,有许多码头正在兴建或将要兴建。
因此,加强苏南运河镇江段港口岸线规划管理,提高港口现代化水平,使港口建设纳入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轨道是十分紧迫的。
《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交通部批准实施,规划2010年前,基本建成以苏南运河和苏南干线航道网为主体的高等级航道体系。
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
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已由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8月7日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2024年6月27日镇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抗旱和供水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道岸线资源,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管理、整治、保护、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大运河以及湖泊、水库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制度,明确河道管理单位,全面实行河长制,落实河道管理保护地方主体责任。
市、县级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河道管理协同保护、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等工作。
第四条除由流域管理机构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流域性河道外,本市河道划分为市级河道、县级河道和镇级河道。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概要项目承担单位:东南大学运输规划研究所、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项目主持人:王炜二、项目参加人:王炜、过秀成、杨涛、陈学武、方开鸿、单锦华、耿金文、宇文家胜等三、镇江市总体发展规划概况镇江市系江苏省辖市,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三面环山,一面环水,与文化古城扬州隔江相望,长江与大运河交汇于此,交通地位十分重要,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港口和苏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镇江市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下游重要港口,工贸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总体发展的战略思想是:“顺江通海、以港兴城、跳出老城、组团布局、滚动推进、重塑镇江”,并以此为基调构架出镇江市未来城市发展的总体蓝图。
规划的镇江市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分为3个层次:第1层次:以中心主城为重点,以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具有中心辐射功能的发展轴心。
第2层次:以中心城区外的重点镇为外围生长点的圈层空间构架,并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线,建成经济实力较强的外围城镇接轨层。
第3层次:为依托中心城,城市发展轴线和若干城镇核心组团,形成以镇江中心城为核心,以中心城外围城镇圈为纽带,以各县(市)域城镇为基础的市域城镇群体网络。
镇江市中心城由主城和大港、高资两区组成,形成一城两区的总体布局形态。
主城是全市政治、经济、商贸、金融信息和科技文化中心,大港是镇江市主要的外贸港口和基础工业基地,高资是以建材、冶金工业为主的工业港口新区。
主城布局结构形态如图1所示,采取组团式布置,共分五个组团,分别为老城组团、丁卯组团、谏壁组团、官塘组团、蒋乔组团,总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成区面积67平方公里,各组团间利用自然山体作为生态绿地分隔,以便捷的交通干道相连,构成独特的空间布局结构,强化“城市山林”特色。
图1 镇江市主城布局图二、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总体构思1规划目标(1) 通过本次交通规划,确立城市交通网络的基本构架,使其能满足20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交通需求,并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关注镇江长江岸线现状及长远利用
关注镇江长江岸线现状及长远利用长江岸线是我市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
无论是上世纪90年代,金东、奇美、国亨等一批外资企业的落户,还是现在,二重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基地、中储粮仓储物流、蓝波造船、中远物流等一大批港口型项目的进驻,无不依托了优良的长江岸线资源。
可以说,没有长江岸线就没有镇江的产业特色,也没有镇江的城市特色。
当我们用审视的目光浏览我市绵长的长江岸线,可以发现,长江岸线的利用仍然是粗放式的,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
在今年2月2日举行的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经过修改完善,昨天此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的出台既是对上一轮规划的修编和深化,也是我市下一步更好地开发利用和保护长江岸线这一战略性资源的指导性文件。
或许,这将成为岸线这一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胜势的显著信号……丰富而稀缺的存在在江苏省地图上,长江是一条线,把我省分成江南江北,线的两旁分列着八座城市,镇江是狭长的一块,城市面积最小,沿江线路最长。
狭长的城市区域并不利于城市纵深扩张,狭长的长江岸线却是依托黄金水道的黄金线。
据测算,我市长江岸线在江苏省堪称豪华。
全市共有269.7公里长江岸线,其中,一等岸线43.5公里,二等岸线53.7公里,三等岸线172.5公里。
丰富的长江岸线资源,无疑是我市长期以来推进工业和港口开发的最宝贵的财富;而且,时至今日,大环境和小气候的双重效应,使长江岸线的开发利用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不久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包括江苏沿江地区在内的长三角地区提出以发展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更高发展要求,需要重新定位岸线利用方向,规划好岸线开发布局,带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同时,国家对长江-12.5米深水航道的加快整治,给港口岸线的高附加值开发带来更大机遇。
我市也提出了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目标,其中,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便是长江岸线的利用和开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1•【字号】镇政发[2008]60号•【施行日期】200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镇政发〔2008〕6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自2004年《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以来,镇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加快镇江生态市创建步伐,镇江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国家最新修订的生态市建设指标,对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进行适时修编。
本规划属于战略性、指导性的概念规划和目标建设规划,通过行政和法定程序审批后作为镇江市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指导镇江生态市建设。
一、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条件(一)镇江生态市建设的优势1.丰富的自然资源镇江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丘陵山区占51%、圩区占19.7%、平原占15.5%,水面占13.7%。
地表径流丰富,地下水蕴藏量充沛,全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16.3亿立方米;拥有丰富的金属矿产资源和非金属矿产资源;镇江生物资源种类繁多,生态系统具有多样性。
长江镇江段自然岸线较长,是江苏省深水岸线资源最丰富的市。
良好的深水岸线为镇江依江建港,依港兴市,提供优越条件。
2.独特的景观资源镇江北临长江,处于宁镇低山丘陵与长江三角洲平原两大地貌单元交界处,地形西高东低。
境内近东西走向、弧形分布的宁镇山脉和近南北走向的茅山山脉构成“丁字型构造”。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全文)
附表:湖北长江经济带2008年分县市经济发展状况附件:咸宁长江经济带项目库前言一、规划依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鄂发[2009]15号)中“沿江各市(州)相应编制本地相关规划”的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决定》,特编制本规划及《咸宁长江经济带项目库》。
本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综合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送审稿)》《湖北长江河道岸线规划(送审稿)》《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空间、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五个专项规划。
本规划编制所参考的关联规划有:咸宁市“十一五”规划及其中期评估报告等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经济社会、土地、水利、生态等发展规划等。
二、规划范围咸宁市区、赤壁市、嘉鱼县行政区域范围,共4243.8平方公里。
三、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近中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楠竹之乡”、“苎麻之乡”、“茶叶之乡”、“温泉之乡”,被原国家林业部列为国家花卉基地。
五是旅游资源。
咸宁长江经济带素有“三国赤壁故地”、“中国·温泉之乡”的美誉,是我国著名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旅游资源构成类型丰富,涵盖了国家旅游资源分类表中的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与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全部八大主类,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特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镇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镇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3•【字号】镇政办发[2014]114号•【施行日期】2014.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镇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11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长江镇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3日长江镇江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加快海事监管现代化镇江示范区建设,促进镇江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长江镇江水域非法采砂、碍航捕捞、违规建设码头、非法浮吊过驳等违法营运、占道作业综合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和港口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山水花园城市建设,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办公室统筹协调,成员单位服从指挥,切实履行违法营运、占道作业综合治理责任。
2.坚持多策并举,高压严打。
属地政府和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强化监管巡查,形成执法合力,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3.坚持防打结合,综合治理。
强化宣传教育,做好疏导工作。
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发挥震慑和示范效应。
逐步取缔“三无”船舶,从源头上管住违法营运、非法占道行为。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生态环境管控,过江通道建 设应以不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为前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 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实现过江通道布局与 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陆水并进,立体高效。统筹陆路运输过江需求和水路运 输通航要求,发挥好过江通道沟通南北和长江航运横贯东西的纽 带作用,促进过江通道与长江航运立体协调发展,提升长江经济 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整体效率。 ——集约利用,协同推进。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优化
里洲长江大桥、李埠长江公铁大桥、观音寺长江大桥、武汉都市 区环线汉南过江通道、军山长江二桥、武汉轨道 17 号线过江通道 (青菱过江通道)、武汉白沙洲过江通道、武汉轨道 12 号线白沙 洲过江通道、武汉轨道 11 号线三期汉阳段过江通道、武汉轨道 13 号线过江通道(小东门过江通道)、二七路过江通道、武汉轨道 10 号线二七过江通道、武汉轨道 12 号线丹水池过江通道、堤角过 江通道、武汉轨道 20 号线过江通道、武汉轨道 25 号线过江通道 (长江新城过江通道)、武汉轨道新港线阳逻过江通道、光谷过 江通道、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鄂黄第二过江通道
一、规划基础 为促进长江干线过江通道科学有序建设,2004 年国家发展改 革委组织编制了《长江干流桥梁(隧道)建设规划》,提出了 2020 年前长江干流各类跨江桥梁(隧道)的总体布局。2014 年, 国 务 院 印 发 《 长 江 经 济 带 综 合 立 体 交 通 走 廊 规 划 ( 2014 — 2020 年)》,进一步明确了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方案。 在相关规划的指导下,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建设稳步推进。截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全文)
六、健全财税金融政策七、优化科教人才环境八、强化责任目标管理附表:湖北长江经济带2008年分县市经济发展状况附件:咸宁长江经济带项目库前言一、规划依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鄂发[2009]15号)中“沿江各市(州)相应编制本地相关规划”的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决定》,特编制本规划及《咸宁长江经济带项目库》。
本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和上位规划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长江干线航道总体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长江流域(片)水资源综合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送审稿)》《湖北长江河道岸线规划(送审稿)》《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空间、产业发展、综合交通、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等五个专项规划。
本规划编制所参考的关联规划有:咸宁市“十一五”规划及其中期评估报告等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经济社会、土地、水利、生态等发展规划等。
二、规划范围咸宁市区、赤壁市、嘉鱼县行政区域范围,共平方公里。
三、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近中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咸安区0赤壁市1723嘉鱼县1017合计(二)资源条件一是气候与水资源。
气候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无霜期长。
水资源丰沛,区域内河流众多。
除长江干流外,主要有淦水、陆水、金水三大水系,汇纳众多中小河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6•【字号】镇政办发[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07〕114号)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2007年)1992年以来市政府分别出台了《批转市环保局关于镇江市市区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报告的通知》(镇政发〔1992〕106号)、《镇江市主城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镇政发〔1995〕193号)、《关于颁布实施<镇江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镇政发〔1997〕161号)等文件,为提升我市城市环境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满足当前城市环境管理的需要。
本次环境功能区划修订,根据镇江市向生态型城市发展的目标,在原有环境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我市当前创建生态城市的经济、社会及环境需求,对城市环境功能区的范围、使用功能、目标进行调整,分期实施。
1 镇江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分的目的、依据与原则1.1目的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的基础,也是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便于环境目标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指导意见;●纳入《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2依据1.2.1 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03)●《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镇江市环境质量报告书(1996-2003年)》●《镇江市沿江产业带规划》(2003)●《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镇江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2004)●《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总局)●《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批转市环保局关于镇江市市区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报告的通知》(镇政发〔1992〕106号)●《关于颁布实施<镇江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镇政发〔1997〕161号)●《镇江市主城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镇政发〔1995〕193号)1.2.2 环境功能区划主要引用的标准环境标准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为实现环境目标服务的,因此所有标准都存在被修订的可能,使用本环境功能区划的各方都应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发[1999]9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1999.11.18【实施日期】1999.11.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1999]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政府同意省计经委编制的《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长江岸线是宝贵资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长江岸线的规划管理,确保长江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优化沿江生产力布局,使长江岸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更好地为我省跨世纪发展服务。
1999年11月18日江苏省长江沿江地区处于我国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开放带的结合部,是我国经济开发和生产力布局的重点区域,是实施党中央关于“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新飞跃”战略决策的重点地区之一。
江苏沿江地区有8个省辖市,土地面积49593.2平方公里,1998年人口3878.9万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390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8.1%、54%和74.9%,在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一地区区位条件优越,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明显,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长江江苏段具有良好的通航条件,万吨级海轮可直达南京,长江两岸陆域平坦开阔,可布局运量大、耗水多的基础原材料工业。
目前江苏长江两岸已建成了一批沿江港口,初步形成了以中心枢纽港为核心,大中小与深中浅相结合、功能比较齐全的沿江港口群体。
同时,依托港口开发建设了一大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形成我省长江两岸的滨江基础工业带,进一步发挥沿江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镇江市水利局
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2014—2030)文本镇江市水利局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2 现状分析 (4)3 工程规划 (12)4 保障措施 (31)5 附则 (31)1 总则1.1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镇江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减灾工作,完善城市防洪减灾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和防洪治涝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编制《镇江市城市防洪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1.2本规划明确了城市防洪治涝标准,确定了河道规划规模,提出了水域空间管理控制要求,统筹安排城市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为防治洪涝灾害提供技术依据。
1.3 本规划为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城市总规中综合防灾减灾部分的深化和完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涉及防洪、排涝部分,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在服从城市总规的同时,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1.4 规划依据1.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9年修订)1.4.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订)1.4.3《江苏省防洪条例》(2010年修正)1.4.4《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2012年修正)1.4.5《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1年)1.4.6《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1.4.7《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1.4.8《镇江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1.4.9《长江流域防洪规划》长江委2008年6月(国函[2008]62号)批复1.4.10《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1~2030年)》长江委2012年(国函[2012]220号)批复1.4.11《江苏省防洪规划报告》江苏省水利厅2011年1月1.4.12《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发改地区[2013]814号1.4.13《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0号1.4.14《关于转发水利部加强城市防洪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苏水计[2012]22号1.4.15《镇江市城市水系保护控制规划》镇政发(2010)73号1.5 规划水平年规划基准年2014年,近期水平年2020年,远期水平年2030年。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镇政规发〔201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已经8月1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3日镇江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地制定和规范有序地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城乡规划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庄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包括村域规划和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
本规定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镇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的行政区域。
各辖市规划区由各辖市城市总体规划划定。
第四条市、辖市及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实行首席规划师和镇村规划师制度,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镇江市规划委员会是本市城乡规划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审议重要的城乡规划和涉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建立专家咨询会议制度,规划委员会设专家委员,对提交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和重大事项进行技术咨询,提供评估意见。
《镇江市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镇江市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镇江市沿江产业空间布局规划》一、总则产业空间布局指生产要素、主要产业在一定地域空间的优化组合,是经济建设中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沿江开发水平,提高沿江开发规划的操作性、约束性力,促进我市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沿江办要求,编制《镇江市沿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就主要产业特别是工业的空间布局进行规划。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并展望2020年。
规划范围:鉴于我市全市域均属省确定的沿江开发核心区,为突出重点,本规划主要以沪宁高速公路以北为规划范围,兼顾丹阳和句容两个省级开发区,具体包括:镇江市区(不含丹徒区上会镇、宝堰镇、荣炳镇),句容市宝华镇、下蜀镇和句容经济开发区,扬中市,丹阳市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界牌镇和丹阳经济开发区。
规划面积1727平方公里,占全市45%。
2004年,该区域人口150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近600亿元,分别占全市56%和76%。
规划定位:本规划是《沿江产业带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
规划依据:《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10)》、《镇江市城镇体系规划(2002-2010)》、《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镇江市沿江产业带规划》、《镇江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镇江市长江岸一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镇江市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镇江市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等。
二、沿江产业布局现状(一)产业发展概况通过“九五”以来港口型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和近年来我市《沿江产业带规划》的实施。
我市沿江地区初步形成了化工、造纸、新材料和电子四大主导产业格局,2004年,化工、造纸、新材料和电子四大产业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30亿元、80亿元、120亿元和40亿元,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近40%。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文本目录(文中加粗部分为强制性规划内容)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18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20第五章总体布局20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22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9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33第九章总体城市设计37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40第十一章旅游规划44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48第十三章环境保护规划58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60第十五章沿江发展规划65第十六章郊区规划69第十七章近期建设规划72第十八章远景发展构想77第十九章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78第二十章附则83第一章总则第1条修编目的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需要,满足镇江市未来发展的要求,促进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 993—2010)》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5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6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8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9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2—10 《南京都市圈规划(2002—2020)》2—11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12 《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13 《江苏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20年)编制要点》2—14 《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修编要点》第3条指导思想3—1 加快市域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增强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化资源配臵,整合城镇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2 研究解决城市发展的战略性和结构性问题,在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明确城市的空间发展方向、发展形态及发展规模。
3—3 采用多学科合作的方法,把城市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目标融合于规划内容之中;贯穿生态环境理念,把自然山水融合于城市建设中;贯彻经营城市理念,把市场化运作融合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
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
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2017年10月31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护规划第三章分区保护第四章集约利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提高长江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保障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长江岸线资源保护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分区保护、集约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协调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工作。
市人民政府将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辖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在长江岸线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中,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防洪安全、河势控制、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非法采砂等行为;(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港口岸线的保护和管理,查处违法使用港口岸线的行为;(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使用、登记及临时用地等手续,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对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农业、公安、建设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长江岸线资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岸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岸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6•【字号】镇政办发[2014]77号•【施行日期】2014.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长江岸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7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长江岸线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6日镇江市长江岸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长江岸线资源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提高长江岸线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长江岸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即本市所辖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三山”景区范围内)长江南北两岸包括夹江、汊江和岛屿的全部岸线。
长江岸线由港口岸线和非港口岸线组成,港口岸线中的深水岸线是指可以建设万吨级码头的岸线,非深水岸线是指可以建设万吨级以下码头的岸线。
第三条长江岸线使用应符合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规划和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综合利用、集约开发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镇江市长江岸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长江岸线管委会),对长江岸线集中统一管理。
使用长江岸线,应经市长江岸线管委会同意。
第五条市长江岸线管委会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口港局,负责处理市长江岸线管委会的日常事务。
长江岸线委员会委员分为常任委员、委员和专家委员。
常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口港局、发改委、经信委、农委、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旅游局、公安局、法制办,镇江海事局、长江镇江航道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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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04-2020)镇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镇江市港务管理局二○○四年八月第一章长江航道和岸线资源情况 (1)第一节长江航道基本情况及河势分析 (1)第二节长江岸线资源基本情况 (3)第二章岸线开发利用现状 (4)第三章长江岸线利用规划 (8)第一节规划原则 (8)第二节岸线开发布局 (9)第四章存量岸线的整合利用 (12)第五章保障措施 (13)镇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加快沿江开发,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决策。
镇江拥有丰富的长江岸线资源,规划好、使用好这一战略资源,对抓住沿江开发新一轮发展机遇,全面提升沿江开发水平,实现镇江“立志两率先,奋力两步走,争当苏南后起之秀”的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省计委《关于编制沿江开发详细规划的通知》要求,依据《镇江市沿江产业带规划》、《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江港总体规划》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所有长江岸线。
规划以2003年为基期,2004-2020年为规划期,重点是近五年。
第一章长江航道和岸线资源基本情况镇江市行政辖区内长江主航道上起大道河口,下至炮子洲尾(均为省辖市行政区划勘界点),全长约108000米,由镇扬河段和扬中河段组成。
长江自然岸线总长269726米(包括汊江、岛屿和老港池内岸线),其中-10米以下的深水岸线87198米。
第一节长江航道基本情况及河势分析从大道河口到炮子洲尾,整个河道内,河槽宽窄相间,分汊和弯道兼备呈藕节状。
自西向东,汊道有世业洲、江心洲、太平洲;弯道有高资、六圩、大港、嘶马;此外还有征润洲、新民洲等较大的边滩。
主流河床平面形态呈连续“S”状。
目前,江流自仪征水道而下,向东至世业洲分为两汊,右汊为主汊,主流沿高资、六摆渡下泄,经龙门口与左汊汇合进入六圩弯道,此段主泓偏靠六圩、沙头河口一侧,继而进入江心洲分汊段,左汊为主汊,主流偏谏壁下泄,在青龙山与右汊水流汇合后进入大港单一河床,此后,主流偏靠右侧,过大港、马鞍矶,主流渐渐向左偏移,经五峰山进入扬中河段后分汊。
主流进入左汊偏左,顶冲嘶马凹岸,并由东流转而偏南,沿太平洲左缘下泄;而五峰山东侧的扬中夹江(右汊)沿太平洲右缘与主流会合于炮子洲头。
在镇扬河段和扬中河段长江干道之右(南)岸临宁镇山脉北麓,沿岸有一系列低矮山丘,如金山、云台山、北固山、象山、汝山、青龙山、五峰山等,除龙门口一带和江心洲为冲积滩地外,其余都为下蜀黄土阶地,抗冲性强,岸线稳定,对水流起着主导和挑流作用,河滩地多较狭窄。
左(北)岸为极广阔的冲积平原。
两岸地质地貌差异较大,因此河床往往随北岸冲坍变异而产生演变。
镇扬、扬中两河段均属感潮河段,长江径流在造床中仍起主导作用,但由于潮汐作用,河床变形较无潮河段强烈,上世纪以来特别是下半个世纪,变化最大的是六圩弯道。
这是长江下游河势变化剧烈的河段之一。
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实施了较大规模的护岸整治工程以及江心洲北汊潜坝工程,对河段的变化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不断促使本河势逐渐向稳定的方向发展,有力地维持了长江主航道正常使用。
第二节长江岸线资源基本概况上述长江河道的基本特征,决定了我市岸线资源类型丰富多样。
根据航道等级,可分为主江岸线、汊江(夹江)岸线;根据岸线分布位置,可分为南岸、北岸和岛屿岸线;根据岸线前沿水深,可分为深水、中深水、浅水岸线。
丰富的岸线资源类型,为沿江开发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一、按主江、汊江分类的岸线概况1、主江岸线:总长139256米。
分布在上起大道河口,下至炮子洲尾的长江主航道南、北两岸,南岸岸线长101496米,这是我市最主要的长江岸线资源,目前开发利用程度最高;北岸岸线长37760米,主要分布在世业洲、新民洲、江心洲、高桥等地岸段。
2、汊江岸线:总长130470米。
分布在世业洲北汊南岸、老港池、江心洲北汊两岸以及扬中夹江两岸。
其中,世业洲北汊南岸13100米,老港池及引航道14970米,新民洲汊江岸段8200米,江心洲北东岸段9490米,高桥汊江岸段(孟家港至西还原)3050米,扬中岛夹江扬中市岸段41730米,丹徒区岸段27330米,丹阳市岸段12600米。
二、按南岸、北岸、岛屿分类的岸线概况1、南岸岸线:总长93956米,其中大道河口至扬中岛洲头之间长江主航道南岸54026米,扬中岛夹江南岸39930米。
2、北岸岸线:总长26450米,其中新民洲南岸11400米,高桥镇西、南岸15050米。
3、岛屿岸线:总长149320米,其中世业洲岛屿27670米,江心洲岛屿17480米,扬中岛屿89200米,老港池及其它14970米。
三、按深水、中深水、浅水分类的岸线概况1、深水岸线:指岸线前沿200米距离内具有-10米及-10米以下水深的岸线。
总长达87198米,其中大道河口至引航道口下游1000米处19946米,京杭大运河口至孩溪河长江南岸3040米,黄港至捆山河口9960米,扬中岛北岸二墩港至炮子洲尾27230米,世业洲南岸1080米、北岸3900米,新民洲5800米,高桥10640米。
此外,江心洲岛屿四周也间断分布了5602米深水岸线。
2、中深水岸线:指岸线前沿200米距离内具有-5至-10米水深的岸线。
总长73368米,其中扬中港区48440米,世业洲15760米,江心洲5668米,新民洲3500米。
3、浅水岸线:指岸线前沿200米距离内仅具有-5米以内水深的岸线。
总长109160米,其中世业洲6930米,老港池及引航道14970米,征润洲浅滩15870米,丹徒河口至京杭大运河口3550米,孩溪滩1660米,江心洲6210米,新民洲2100米,高桥港区4410米,扬中港区53460米。
第二章岸线开发利用现状镇江市行政辖区内长江(含夹江)岸线,按区位可分为高资、龙门、老港、谏壁、大港、扬中、世业洲、新民洲、江心洲、高桥等区段。
各区段岸线利用情况如下:一、高资区岸线:位于世业洲右汊弯曲段的南(右)岸,从大道河口至高资河下游1290米处为止,岸线长8306米,全部是深水岸线。
已利用岸线4510米,自上而下(下同)分别是:江苏建华管桩公司利用278米,京阳水泥公司利用746米,镇江发电公司利用1162米,便民河下游210米处2条过江电缆利用170米,中海马日油气公司码头利用210米(不含安全区300米);李长荣化工码头利用300米,金海宏业码头利用325米,船山矿取水口、世业洲汽渡等占用280米,高资河口下游润扬港务公司石料码头占用400米,船山矿5000吨级码头和联合水泥2.5万吨级水泥专用码头占用640米。
二、龙门区岸线:从高资河下游1290米处至镇扬汽渡,岸线长7740米,全部是深水岸线。
已利用3938米,分别是:市港联公司3000吨级码头及港池利用933米,惠龙公司利用445米,润扬大桥保护岸线利用1000米,港口支持系统利用300米,镇江船厂利用400米,港口总公司客运、货运码头利用570米,镇扬汽渡利用290米。
三、老港区岸线:包括两部分,沿主航道从汽渡至丹徒河口前方的征润洲尾,岸线长19770米,本段岸线上游端为金西水厂水源保护区和老港进港航道口门,口门以下岸线是浅沙滩、芦苇滩。
已利用3987米,分别是:金西水厂水源保护区2900米,七里甸镇政府砂石码头利用287米,市水利局防汛料堆场及码头利用350米,丹徒河口西侧陆军船艇学校占用岸线800米等。
沿汊道从引航道口至焦南闸岸线长14970米,已利用5905米,货主码头有:焦化厂煤码头2个、燃料公司码头1个、大东造纸厂、省交通工程公司和镇江船厂码头等,市城管委垃圾堆场利用880米,其余岸线作为长江旅游风光带岸线。
四、谏壁区岸线:从丹徒河口到孩溪河口,岸线长6590米,现已利用4037米,分别是:丹徒粮库港池码头和港监雷达导航站利用230米,宏泉物流公司利用60米,长岗砖瓦厂利用50米,索普化工厂码头利用360米,谏壁船厂利用310米,太白集团利用53米,谏壁电厂利用1460米,中盛粮油利用600米,谏壁油库利用364米,新区化工码头利用220米、二航三公司码头和汽渡共占330米。
五、大港区岸线:从孩溪河至五峰山捆山河口,岸线长11620米。
其中,孩溪河至青龙山尹前村的1660米岸线是浅水岸线,青龙山至五峰山的9960米岸线是深水岸线,其中有马鞍矶700米暗礁回流区。
现已利用10401米,分别是:黄港取水口及保护区利用1500米,大港三期工程利用1770米(含大港汽渡200米和370米规划控制岸线),青龙山白云石矿码头利用370米岸线,大港港区一、二期工程(含大港河港池口门258米)利用2085米,港监码头利用70米,省木材转运站利用226米,港口污水处理场利用70米,道达尔和扬子沥青利用320米,金东纸业利用880米,奇美化工利用319米,国亨利用221米,三明集团利用150米,跨江电缆利用400米,部队和五峰山海军船厂利用2020米。
六、扬中区岸线:包括主航道岸线和夹江岸线两部分,岸线总长129130米。
主航道从太平洲头至炮子洲尾,岸线长47470米。
其中,太平洲头的西沙头经陆家港至施家港是浅水岸线,长15230米,施家港至太平洲尾是微弯顺直的深水岸线,总长为27230米。
主航道岸线已利用2690米,分别是二墩港汽渡利用150米,东新港1个千吨级码头利用100米,扬中自来水公司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岸线2000米,铁本公司占用440米。
夹江左岸岸线长41730米,右岸岸线长39930米,其中丹徒区岸段27330米,丹阳市岸段12600米。
夹江中除10个人(汽)渡、扬中夹江一桥、二桥,企业自备取水口等利用少量岸线,其余岸线基本是农田或荒滩。
七、世业洲岸线:岸线总长27670米,其中世业洲南(右)汊长江北岸的主江岸线长14570米,多为中深水和浅水岸线,仅洲尾江堤外的河漫滩有一15米深水岸线1080米。
世业洲北汊的汊江岸线长13100米,其中,浅水岸线4930米,中深水岸线4270米,深水岸线3900米。
目前除洲头过江线缆利用180米,世业洲至高资轮渡利用100米,润扬大桥保护区利用1000米外,其余岸线基本是农田、水利设施或荒滩。
八、新民洲岸线:岸线总长11400米,位于六圩弯道北(左)岸沙头河口下游侧,深泓靠岸,沿长江主航道的一15米深水岸线为3200米,汊江深水岸线2600米。
其中包括两个江汊和红旗滩、迎新滩、新生滩三个江滩,滩面高程+3~+4米,目前是农田和荒滩。
九、江心洲岸线:全长17480米,目前除西南的人渡、南岸的汽渡和东南的江心船厂占用160米外,其余岸线基本是农田、水利设施或荒滩。
十、高桥区岸线:在大港河段北岸,从孟家港经东还原至三益桥、跃进闸口,岸线长150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