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期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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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期安全告知书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民族的未来,确保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是家校双方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家联动,实施齐抓共管,关于具体做法,特告知如下。
一、学校
(一)学校完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保护措施,定期查改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施、设备安全;
(二)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件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救助学生;
(三)学校通过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和组织安全演练,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实践活动,普及校园安全隐十六防知识(防交通伤害、防溺水伤害、防火灾伤害、防拥挤伤害、防饮食伤害、防触电伤害、防自然伤害、防网络伤害、防坍塌伤害、防攀爬伤害、防雷击伤害、防疾病伤害、防活动伤害、防地震伤害、防暴力伤害、防爆炸伤害),提高学生安全防范素养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食品、药品等要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寄宿制学校食堂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夜间宿舍要有专人值班,落实学生就寝点名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实践活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辱骂学生,杜绝侵害学生事件发生;
(六)学校发现学生在校期间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家长(监护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学生擅自离校或不到校学习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后,应当及时告知学生的家长(监护人)。
二、家长
(一)家长(监护人)承担学生在校园之外的教育和监护责。结合“安全隐患十六防知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远离危险,如遇同伴危险,不要擅自施救,要及时向成年人求助;
(二)家长(监护人)应履行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的监护职责,走读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按时到校接送学生上放学;家长(监护人)接送学生要抵制“黑校车”、不坐农用车、远离超载车,乘坐符合安全规定的校车接送学生;按照交通法规规定,家长(监护人)不允许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不允许未满16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三)家长(监护人)要教育孩子不去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不利于身心发展的场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食品、饮料,不与陌生人外出或过夜,不去没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危险地方游玩、游泳;
(四)学生正常时间不到校学习,家长(监护人)要向班主任请假;家长(监护人)知道学生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并如实及时告知班主任,便于学校给予必要的注意;学校告知学生擅自离校或不到校学习,以及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家长(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应监护人职责。
三、学生职责
(一)学生要认真接受学校和家长(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学
习“安全隐患十六防”知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从自我做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横闯马路、不抢道、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骑快车、不并排骑行和追逐打闹、不爬他人车辆,严禁带人;不坐“三无”(无牌,无行车证,无驾驶证)车辆,乘坐车时,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三)学生不到没有安全监护措施的非正规场所、水域游泳、戏水、滑冰,不在危险地带逗留玩耍;
(四)禁止学生带明火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蜡烛、打火机等,不准破坏电路设施,不触摸、牵拉电线,禁止私自拆、接电线和教室、宿舍、公共场所各种插座与用电器;不爬树、不爬墙,不攀爬电线杆;
(五)严禁学生课间打闹、趴窗户、踩桌子,不许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在楼道内追逐,嬉戏打闹;上下楼梯、楼道靠右走;不追逐、嬉闹,发现楼梯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不爬越阳台围栏和窗户;严禁在任何时候翻越围墙进出校园;学校不允许学生进入的区域,学生要自觉遵守,不得私自进出,以免发生意外;
(六)学生要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团结同学,不打架不骂人;禁止非法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经济赔偿外还将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学生不要购买和食用不卫生、不安全饮食,不要捡拾别人丢弃的饮食物品饮食;
(八)不进营业性“二室三厅”(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录像厅、歌厅、舞厅)和网吧等不适合青少年进出的场所,不和社会上不正当的人来往;
(九)学生自行组织的校外活动,需经家长同意。学生在校内外禁止酗酒、赌博和聚众喧哗;严禁携带和使用三品(易燃品、易爆品、毒品)。
(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到校和离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学、不私自离校出走。晚上熄灯前要作好睡觉准备,不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节假日不经班主任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校学习、玩耍、逗闹、布置班报、排练节目等;
(十一)做好值日生工作,放学后关好门窗,防止学校财产的失窃;个人贵重物品放家中或教给班主任保管,严禁带手机进校园;
(十二)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安全演练,危险发生时要头脑冷静,随机应变,运用学会的知识和技能,开展自救自护,不要参与抢险、救灾、灭火、下水救人等危险性活动,同伴遇险时,不要贸然施救,要及时向成年人求助;
(十三)提高安全意识,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应立即避开或及时报告家长、教师或报警。熟记几个求助电话,知道拨打方法;有险情,需帮助打110;发现火灾打119;发生交通事故打122;需要医疗抢救打120。
学生认真履行个人学生的身份,做符号身份的事,为符号身份的人,听从师长安排,多学文化课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