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井提升系统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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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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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副井提升系统检修工安全操

作规程(标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主、副井提升系统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版)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立井井筒中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的工种。立井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井筒尾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动绳、缓冲绳,井架、天轮、摇台、阻车器、尾绳装置等检查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井筒维修作业。

第3条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第4条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

壁状况的变化情况。

第5条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第6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

第7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8条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对主要提升和运输设备的钢丝绳应由专人负责检查。

第10条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不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器)的钢丝绳为10%。

第11条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50%。

第12条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变形。

2、钢丝绳产生捻距内断丝面积与总面积之比超过上述规定时。

3、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量超过上述规定时。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5、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时。

第13条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14条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

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钢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

第15条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工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16条在井口验绳时应系安全带。

第17条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

第18条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修、检修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因情况特殊,需上下同时作业时(如更换罐道),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第19条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按设保护伞和栏杆。

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和安全帽,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过2米/

秒。

4、检修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

5、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栓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坠落。

6、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房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以防坠落。

第20条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往井下丢弃杂物。

第21条需进行点、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2条提升容器的罐耳安装时与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使用滑动罐耳的刚性罐道每侧不得超过5mm,采用滚动罐耳的组合钢罐道的辅助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保持10-15mm。

第23条罐道和罐耳的磨损达到下列程度时,必须更换。

1、钢轨罐道轧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轧腰磨损量超过原

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10mm,或者罐耳和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

2、组合钢轨罐道任一侧的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50%。

第24条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

第25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26条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积使用期限;单绳提升机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

四、操作准备

第27条由作业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本次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集质量要求。由作业负责人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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