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信息化管理办法-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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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铁道部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及规范贵广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实现对贵广铁路工程建设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和实时控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贵广铁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指贵广铁路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是在铁道部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结合贵广铁路工程建设实际,增加了安全检测、视频监控、视频会议、卫星传输、地质勘察管理等功能模块,符合贵广铁路工程建设需要的管理信息系统,是实现贵广铁路工程建设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项目部必须接入信息系统,纳入贵广铁路信息系统管理范围,并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二局贵广铁路第四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贵广铁路四项目)。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贵广铁路四项目信息系统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领导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贵广铁路四项目设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系统规划、政策、方针;决策、协调系统建设运用中的重大问题;审核考核奖惩建议;对系统建设管理进行监督监控。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管理负责人、信息化管理专员及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管理负责人、专员及系统管理员职责。
(一)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系统管理及运用的培训工作;
(二)配合并负责视频监控、视频会议、安全检测系统的建设,进行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各系统应用数据信息录入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三)贯彻落实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制订有关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督办有关部门的工作,解决系统运用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对系统建设及运用管理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负责系统病毒防范、感染情况监测和统计工作,及时转发落实有关部门所下达的安全警示通报;
(五)承办其他有关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负责人是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根据其职责职能具体承办相关模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项目部各系统模块的流程定义、项目分解以及基本工程
数据的录入工作;
(二)负责本项目部各系统模块日常管理、应用数据信息录入等工作;
(三)负责提出本项目部模块修改意见;
(四)负责本项目部模块的推广应用。
第三章运行维护
第九条贵广铁路四项目实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责任制。
(一)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管理与维护负责。除系统管理员外,任何人不得无故擅自中断网络、改变网络参数、修改软件配置,安装与系统无关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破坏隔离设置,改变系统运行环境。本项目信息化管理专员兼任本单位系统管理员。
(二)应用管理员负责模块的管理和职权范围内的授权管理;对系统运用、推广、完善负责,努力实现业务管理信息化、技术手段标准化、系统操作与日常工作一体化。本项目信息系统管理员兼任应用管理员。
(三)操作人员对数据及时准确、设备操作安全负责;操作人员要责任到人。除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使用系统专用机器。
(四)操作员必须确保到岗在线,及时处理消息和文件。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主动维护。其中,应用管理员负责运用情况,系统管理人员负责设备和系统。巡检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遇新人到岗、人员更替、系统升级、规章修改后,及时组织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继续上岗,确保工作接续。培训工作在项
目部信息化管理专员指导下进行。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故障处理实行逐级上报、逐级处理制度,各级系统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遇本级无法处理时,应向上级管理员请求支援。故障为业务逻辑原因,由应用管理员负责处理。
各类故障超过一个正常工作日,均应向局指综合部报告,说明原因及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对玩忽职守、维护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息系统脱离实际、效率低下、无法正常运行的;或因相关操作人员违反计算机操作制度导致数据损失的,领导小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第四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本项目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范围内应急故障处理,联络员负责具体处理,确保数据完整、信息畅通、应用连贯、对现场工程干扰最小。
第十五条遇系统故障,由使用人员迅速报告项目部联络员,联络员分析判断后,若恢复正常需要一个小时以上且为关键生产设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在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公司综合部报告,请求支援指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铁十二局集团贵广铁路第四项目部
200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