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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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培训大纲

河北泽众职业培训学校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适用学期:一期

培训时间:240 课时

制订时间:2016年10月

一、课程定位

(一)课程性质

课程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针对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等工作的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的需求而设置。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

(二)课程作用

课程培养素质全面、技能过硬、敬业守纪,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强的专门人才。

(三)本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关系

为进一步参加中级、高级消防职业知识及技能培训打下奠定良好基础。

二、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具备必备的消防基础知识(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学、电气消防、建筑消防和建筑消防设施)、法律知识及消防灭火、防火基本知识。

(二)能力目标

1、基础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识别安全疏散出口、正确指导群众进行疏散逃生的能力;具备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文字能力。

2、专业能力:具备开展基础性防火巡查的能力,能正确判定火源、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具备消防控制室监控基本识别及操作的能力,能正确区分监控信号,确认火警、实施报警;具备基本的建筑消防设施使用能力,能够进行灭火器、手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电话的基本操作,能够进行灭火器、手动报警、洒水喷头、消防广播电话、应急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及维护。

职业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认证的要求。

(三)素质目标

具有正确人生观,具有必备的职业钻研及适应能力,具有优良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

三、培训内容及课时分配(一)基础知识学习

(二)基本技能训练

四、教学评价

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在标准教室进行,考试时间90min,考评人员及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分为水灭火系统、消防控制设备、防火巡查、灭火器材四个模块在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考试时间30min,考评员及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2名考评员。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选用教材和参考书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技能培训

教学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对于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专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

一、专业学制及培训对象

(一)专业名称

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

(二)学制

职业培训一期,200个国家标准学时。

(三)培训对象

1、《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中已经规定,即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2、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适用对象:(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参加培训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及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4、参加培训人员要求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1)文化素质达到初中以上文化者;(2)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

能力;(3)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捷。

二、培养目标

培养素质全面、技能过硬、敬业守纪,且具备较好适应消防行业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消防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以及为进一步参加中级职业技能理论及操作技能打好良好基础。该类人才应具备以下相应的素质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一)素质结构

具有正确人生观,具有必备的职业钻研及适应能力,具有优良的职业操守,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

(二)知识结构

具备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具备本专业必备的计算机知识、法律知识及消防灭火、防火基本知识。

(三)技能结构

1、基础能力: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识别安全疏散出口、正确指导群众进行疏散逃生的能力;具备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的文字能力。

2、专业能力:具备开展基础性防火巡查的能力,能正确判定火源、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具备消防控制室监控基本识别及操作的能力,能正确区分监控信号,确认火警、实施报警;具备基本的建筑消防设施使用能力,能够进行灭火器、手动报警、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电话的基本操作,能够进行灭火器、

手动报警、洒水喷头、消防广播电话、应急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识别及维护。

职业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认证的要求。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四、教学活动时间分配

教学时间20天,每天10课时;总学时200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学时为100学时,占总学时的50%,实操教学学时为100学时,占总学时的50%。

(一)总体课时分配

(二)每日课时分配

五、课程课时安排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

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培训课时:32课时。

培训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1、火灾

(1)了解火灾的概念及分类。

(2)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

(3)了解防火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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