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瓦斯)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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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瓦斯)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火力(瓦斯)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系统三大方面。
一、生产设备安全性评价
(一)电站锅炉系统安全性评价
1. 整体运行工作状况
(l)平衡通风锅炉是否烧正压,吸风机出力是否满足燃烧自动调节装置投入的条件。
(2)过热器及直流锅炉水冷壁的管壁温度是否存在频繁超温。
(3)主蒸汽或再热蒸汽是否存在频繁超温。
(4)连续排污和定期排污是否按规定严格执行。
(5)烧燃室或尾部烟道放炮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对策是否落实。
(6)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或再热器管频发性爆漏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对策是否落实。
(7)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原因是否查明,对策是否落实。
(8)吹灰器是否正常投入,燃烧室是否经常发生严重结焦。
(9)电除尘装置能否正常投入,水膜除尘器是否存在严重带水缺陷。
2. 锅炉本体主要部件、重要辅机及附属设备的技术状况
(l)汽包、联箱、导汽管、集中下降管是否存在尚未彻底消除的爆破隐患。
(2)锅炉本体以外的高温、高压大口径汽或水管道及阀门,以及燃油管道和阀门是否存在尚未彻底消除的爆破隐患。
(3)受热面管子是否存在大面积腐蚀、磨损、过热变形或严重结垢缺陷。
(4)汽水系统压力容器是否存在爆破隐患(如: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是否按压力容器有关规程定期检验等)。
(5)吸风机、送风机、排粉机、风扇磨及其他重要辅机是否存在可能造成飞车等严重损坏的隐患。
(6)捞渣机、碎渣机是否存在影响锅炉稳定运行的严重缺陷。
(7)事故放水门、真空排汽门、给水调整门、省煤器再循环门、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的减温水调整门、燃油速断阀、燃气速断阀、电动主汽门、电动给水截断门、定期排污门、连续排污门等,是否存在开关失灵、电动操作失灵、漏流过大、开度指示器失灵或不准等尚未彻底消除的缺陷。
(8)锅炉计划大修是否超期未进行,并且技术状况属于应修未修。
(9)锅炉内部检验、外部检验和超压试验是否按规定进行。
(10)启动锅炉技术是否良好。
(11)生产用空压机及附属设备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及隐患。
3. 安全阀的状况
(1)安全阀(含排汽管路)的设计、安装、运行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和放汽试验。
4. 水位表的状况
(1)就地水位表的设计、安装和运行是否符合规定。
(2)就地水位表的正常或事故照明是否良好,水位是否消晰可见。
(3)就地和远传水位表校对检查制度执行是否认真。
5. 除灰系统
(l)除灰泵房是否存在水淹的隐患。
(2)灰场灰坝正常水位、坝前积水、坝体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3)高浓度输灰系统中各类泥浆泵能否稳定运行。
6. 设备编号及标志
(l)阀门编号及开关方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2)管道涂色或色环、介质名称及流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3)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名称、编号、转动方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4)操作盘、仪表盘上控制开关、仪表、熔断器、二次回路连接片名称是否齐全清晰,仪表刻度盘额定值处是否划有红线。
7. 技术资料
(l)锅炉技术登记簿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完整。
(2)设备大小修总结是否及时、完整,有关资料是否齐全。
8. 与锅炉有关的其他状况
如防寒防冻等是否存在严重隐患。
(二)汽轮机安全性评价
1. 汽轮机本体的技术状况
(l)汽缸(含喷嘴室)是否有裂纹、变形、漏汽;结合面大螺栓、转子(含接长轴)、对轮(含连接螺栓)存在隐患;隔板变形或裂纹;叶片存在严重缺陷或频率不合理;复环、拉筋有隐患;主汽门、调速汽门、再热主汽门、再热调速汽门存在爆破隐患;主轴承乌金脱胎、龟裂等尚有缺陷;轴封等是否存在严重漏汽缺陷。
(2)主轴和主轴承是否存在振动值不合格或推力轴承瓦块温度超限或接近限值。
(3)滑销系统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汽缸膨胀受限、汽缸偏移等缺陷。
(4)汽缸是否存在漏进冷汽、冷水的隐患,如疏水系统连接不合理等。
2. 调节保安系统
(l)所有超速保安装置是否完好,并能正常地投入。
(2)调速系统是否存在卡涩或锈蚀,透平油、抗燃油油质是否良好。
(3)调速系统速度变动率、迟缓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甩额定负荷时,调速系统能否维持机组转数低于危急保安器动作值。
(4)是否定期进行危急保安器提升转数动作试验;危急保安器运行2000充油试验;抽汽逆止门定期关闭试验;大修前后和运行机组一年一次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每天一次的自动主汽门、再热主汽门的活动试验,带固定负荷机组每天(至少每周)一次调速汽门较大范围变动的活动试验;装有中压调速汽门活动装置的机组每天(至少每周)一次的活动试验。
(5)各级旁路系统是否存在投入时超温、超压、水冲击等隐患。
3. 压力容器及高温高压管道的状况
包括除氧器,高压加热器,疏水、排污扩容器,其他生产用压力容器,高温高压主汽、给水和疏水管道、阀门等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4. 重要辅机及附属设备的状况
(l)给水泵(含驱动设备等)是否完好。
(2)循环水系统(含空冷机组的冷却水系统)如循环泵、冷却水循环泵、水塔等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3)凝结水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4)真空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
(5)高压油泵、交直流密封油泵及润滑油泵是否完好。
(6)氢冷发电机氢油差压阀、平衡阀自动跟踪装置是否正常投入,性能是否良好。
(7)凝汽器铜管是否泄漏。
5. 汽油机系统防火状况
(l)轴承及油系统是否漏油。
(2)机头下部热体附近油管道是否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3)油管道法兰使用的胶皮垫或塑料垫是否尚未更换。
(4)压力油管道是否存在尚未消除的爆破隐患。
(5)主油箱事故放油门是否好用,在事故情况下是否可以操作。
6. 设备编号及标志
(1)阀门编号及开关方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2)管道涂色或色环、介质名称及流向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3)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名称、编号、转动方向是否齐全、清晰。
(4)操作盘、仪表刻度盘上控制开关、仪表、熔断器、二次回路连接片名称是否齐全清晰,仪表刻度盘额定值处是否划有红线。
7. 技术资料
(l)每台机组是否具备以下资料,主要值班人员是否掌握:①转子原始弯曲的最大晃度值和最大弯曲点的轴向位置及圆周方向的相位;②大轴晃度表测点安装位置的转子原始晃度值及最高点在圆周方向的相位;③汽轮发电机组轴系临界转速值及正常起动、运行情况下各轴承的振动值记录(包括中速暖机时,临界转速时和定速后的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