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2002年7月25日实施时间:2002年9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禁用渔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增养殖中的健康管理及病害控制过程中的渔药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渔用药物fishery drugs
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简称“渔药”。

3.2
生物源渔药biogenic fishery medicines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水产动物病害的渔药。

3.3
渔用生物制品fishery biopreparate
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

它的效价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

3.4
休药期withdrawal time
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

4 渔用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4.1 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4.2 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3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4.4 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倡使用水产专用渔药、生物源渔药和渔用生物制品。

4.5 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4.6 食用鱼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

休药期的长短,应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 5070要求。

4.7 水产饲料中药物的添加应符合NY 5072要求,不得选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5 渔用药物使用方法
各类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见表1。

表1 渔用药物使用方法
续表
6 禁用渔药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严禁使用对水域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严禁直接向养殖水域泼洒抗菌素,严禁将新近开发的人用新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

禁用渔药见表2。

表2 禁用渔药
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
合物清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渔业主管部门: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我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用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立即停止生产。

《禁用清单》所列品种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中收载的,其质量标准一律废止;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废止,《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注销;地方批准的兽药中含有上述禁用产品成份的,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必须于3月15日前行文废止其质量标准,撤消其产品批准文号。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一律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清查工作,做好本辖区兽药生产企业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的修订工作。

四、严禁对食品动物使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已明令禁用或未经批准的兽药。

违者按《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辖区《禁用清单》所列品种的清理和后续处理工作,并于2002年6月底前将清理和处理结果上报我部。

附件: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02-12-04 新闻来源:
【推荐】【打印】【关闭】
二〇〇二年三月五日
部分国家及地区明令禁用
或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一、欧盟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1、阿伏霉素(Avoparcin)
2、洛硝达唑(Ronidazole)
3、卡巴多(Carbadox)
4、喹乙醇(Olaquindox)
5、杆菌肽锌(Bacitracinzinc)(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6、螺旋霉素(Spir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7、维吉尼亚霉素(Virginiamycin)(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8、磷酸泰乐菌素(Tylosinphosphate)(禁止作饲料添加药物使用)
9、阿普西特(arprinocide)
10、二硝托胺(Dinitolmide)
11、异丙硝唑(ipronidazole)
12、氯羟吡啶(Meticlopidol)
13、氯羟吡啶/苄氧喹甲酯(Meticlopidol/Mehtylbenzoquate)
14、氨丙啉(Amprolium)
15、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Amprolium/ethopabate)
16、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
17、尼卡巴嗪(Nicarbazin)
18、二苯乙烯类(Stilbenes)及其衍生物、盐和酯,如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等
19、抗甲状腺类药物(Antithyroidagent),如甲巯咪唑(Thiamazol),普萘洛尔
(Propranolol)等
20、类固醇类(Steroids),如雌激素(Estradiol),雄激素(Testosterone),孕激素(Progesterone)等
21、二羟基苯甲酸内酯(Resorcylicacidlactones),如玉米赤霉醇(Zeranol)
22、b-兴奋剂类(b-Agonists),如克仑特罗(Clenbuterol),
沙丁胺醇(Salbutamol),喜马特罗(Cimaterol)等
23、马兜铃属植物(Aristolochiaspp.)及其制剂
24、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25、氯仿(Chloroform)
26、氯丙嗪(Chlorpromazine)
27、秋水仙碱(Colchicine)
28、氨苯砜(Dapsone)
29、甲硝咪唑(Metronidazole)
30、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
二、美国禁止在食品动物使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2、克仑特罗(Clenbuterol)
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
4、地美硝唑(Dimetridazole)
5、异丙硝唑(Ipronidazole)
6、其它硝基咪唑类(Othernitroimidazoles)
7、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外用除外)
8、呋喃西林(Nitrofurazone)(外用除外)
9、泌乳牛禁用磺胺类药物[下列除外:磺胺二甲氧嘧啶(Sulfadimethoxine)、磺胺溴甲嘧啶(Sulfabromomethazine)、磺胺乙氧嗪(sulfaethoxypyridazine)]
10、氟喹诺酮类(Fluoroquinolones)(沙星类)
11、糖肽类抗生素(Glycopeptides),如万古霉素(Vancomycin)阿伏霉素(Avoparcin)
三、日本对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1、氯羟吡啶(Clopidol)
2、磺胺喹噁啉(Sulfaquinoxaline)
3、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4、磺胺甲基嘧啶(Sulfamerazine)
5、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
6、磺胺-6-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
7、噁喹酸(Oxolinicacid)
8、乙胺嘧啶(Pyrimethamine)
9、尼卡巴嗪(Nicarbazin)
10、双呋喃唑酮(DFZ)
11、阿伏霉素(Avoparcin)
注:日本对进口动物性食品重点监控的兽药种类经常变化,建议出口肉禽养殖企业予以密切关注。

四、香港地区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1、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2、克仑特罗(Clenbuterol)
3、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
4、沙丁胺醇(Salbutamol)
5、阿伏霉素(Avoparcin)
6、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
7、己烷雌酚(Hexoestro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