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操作手册
进入附加税申报
1.系统根据所申报的主税信息,自动带出附表的就“计税(费)依据”,纳税人核定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出租面积:必填。
合同租金收入:必填。
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必填,必须为月份第一天。
合同约定租赁期止:必填,必须为月份最后一天。
承租方纳税人识别号:选填。
承租方名称:选填。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必填,必须在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时间之内,必须为月份第一天,不能早于房产取得时间。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必填,必须必须在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时间之内,必须为月份最后一天,不能早于房产取得时间。
如果房屋于年中出转让,需要终止该房产的纳税义务。
找到需要终止纳税义务的房屋,点击【义务终止】,打开“房源信息”窗口,在【房屋出转让时间】选择该处房屋出转让时间,然后点击【纳税义务终止】按钮,如下图所示。注意,房屋出转让时间不能小于房屋从价的应税信息的有效期起时间。
纳税义务终止成功后,该处房屋的从价应税信息有效期起为房屋从价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为房屋出转让时间当月最后一天,即房屋从价纳税义务有效期止。纳税人只需申报有效期起止时间内从价计征、从租计征的房产税。
3、用户可自行勾选要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操作,再填写完数据后,点击【申报】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
4、若用户发现填写数据有误,可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到“填写申报表”页面,更改数据,按照第1步操作,再次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对数据进行确认,若发现数据有误,重复此步骤。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_涉税事项
电子办税服务厅涉税事项V2.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1月目录1涉税事项 (4)1.1适用范围 (4)1.2操作界面 (4)1.2.1发票类 (4)1.2.1.1作废、红冲发票验销 (4)1.2.1.1.1功能描述 (4)1.2.1.1.2操作步骤 (4)1.2.1.1.3注意事项 (6)1.2.1.2办理印有单位名称发票 (6)1.2.1.2.1功能描述 (6)1.2.1.2.2操作步骤 (7)1.2.1.2.3注意事项 (7)1.2.1.3办理使用经营地发票 (8)1.2.1.3.1功能描述 (8)1.2.1.3.2操作步骤 (8)1.2.1.3.3注意事项 (9)1.2.2登记类 (9)1.2.2.1外出经营证明申请 (9)1.2.2.1.1功能描述 (9)1.2.2.1.2操作步骤 (10)1.2.2.1.3注意事项 (11)1.2.2.2外出经营证明核销申请 (11)1.2.2.2.1功能描述 (11)1.2.2.2.2操作步骤 (11)1.2.2.2.3注意事项 (13)1.2.2.3变更税务登记 (13)1.2.2.3.1功能描述 (13)1.2.2.3.2操作步骤 (14)1.2.2.3.3注意事项 (15)1.2.2.4解除非正常户 (16)1.2.2.4.1功能描述 (16)1.2.2.4.2操作步骤 (16)1.2.2.4.3注意事项 (18)1.2.2.5双定户停业 (18)1.2.2.5.1功能描述 (18)1.2.2.5.2操作步骤 (18)1.2.2.5.3注意事项 (20)1.2.2.6双定户复业 (21)1.2.2.6.1功能描述 (21)1.2.2.6.2操作步骤 (21)1.2.2.6.3注意事项 (23)1.2.2.7注销税务登记 (23)1.2.2.7.1功能描述 (23)1.2.2.7.2操作步骤 (25)1.2.2.7.3注意事项 (27)1.2.2.8证件增补发 (27)1.2.2.8.1功能描述 (27)1.2.2.8.2操作步骤 (27)1.2.2.8.3注意事项 (29)1.2.2.9税务证件挂失 (29)1.2.2.9.1功能描述 (29)1.2.2.9.2操作步骤 (30)1.2.2.9.3注意事项 (32)1.2.3税收优惠 (32)1.2.3.1税收优惠申请 (32)1.2.3.1.1功能描述 (32)1.2.3.1.2操作步骤 (32)1.2.3.1.3注意事项 (33)1.2.3.2税收优惠备案 (33)1.2.3.2.1功能描述 (33)1.2.3.2.2操作步骤 (33)1.2.3.2.3注意事项 (34)1.2.3.3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 (34)1.2.3.3.1功能描述 (34)1.2.3.3.2操作步骤 (35)1.2.3.3.3注意事项 (36)1.2.4认定/核定类 (36)1.2.4.1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 (36)1.2.4.1.1功能描述 (36)1.2.4.1.2操作步骤 (38)1.2.4.1.3注意事项 (39)1.2.5申报征收类 (40)1.2.5.1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 (40)1.2.5.1.1功能描述 (40)1.2.5.1.2操作步骤 (40)1.2.5.1.3注意事项 (41)2办理事项状态 (41)1 涉税事项涉税事项办理模块中,提供除了税费申报外所有申请业务的网上办理,包括登记类、发票类和税收优惠等。
广东税务app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用户操作手册移动App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2018年08月目录1引言 (3)1。
1 目的 (3)1。
2 背景 (3)1。
3 安装系统 (3)2功能操作 (4)2。
1 注册 (4)2。
1.1 功能概述 (4)2.1.2 操作说明 (4)2。
1。
3 注意事项 (5)2。
2 登录 (5)2.2.1 功能概述 (5)2。
2.2 操作说明 (5)2.2。
3 注意事项 (6)2.3 首页 (6)2.3。
1 电子税务局学习视频 (7)2.3.2 扫一扫 (8)2。
3.3 手机开票 (11)2.3。
4 纳税人信息 (12)2。
3.5 发票查验 (13)2。
3.6 预约服务 (14)2。
3.7 办税指南 (15)2。
3.8 涉税咨询 (16)2。
4 重置密码 (17)2.5 实名认证 (18)2.5。
1 功能概述 (18)2.5。
2 操作说明 (18)2。
5.3 注意事项 (23)2。
6 企业绑定 (23)2.6.1新增企业授权 (23)2。
6.2身份确认 (28)2.6.3企业切换 (30)2。
7 涉税服务 (30)2.7。
1 增值税申报 (31)2。
7。
2 消费税(金银和铂金首饰) (32)2。
7.3 企业所得税月季报(核定征收) (32)2。
7.4 申报作废 (33)2.7。
5 历史申报查询 (34)2。
7。
6 网上缴款 (35)2.7。
7 历史缴款查询 (36)2。
7.8 发票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公众服务 (49)2.8。
1 通知公告 (49)2.8。
2 营改增专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_事项办理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操作手册文档信息修订状况目录第1章概述 (1)1.1主要内容 (1)1.2预期读者 (1)1.3操作准备 (1)第2章涉税事项办理 (2)2.1.1 登记 (2)2.1.1.1 变更登记(联合业务)(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2)2.1.1.2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5)2.1.1.3 停业登记 (14)2.1.1.4 复业登记 (18)2.1.1.5 注销登记 (20)2.1.1.6 税务证件挂失 (23)2.1.1.7 证件增补发 (26)2.1.1.8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30)2.1.1.9 委托协议签订 (33)2.1.1.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5)2.1.1.11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7)2.1.1.12 扣缴税款登记(限使用CA或实名用户申请办理)392.1.1.13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登记 (43)2.1.1.14 清税申报 (46)2.1.1.15 注销不动产项目 (48)2.1.1.16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合并分立报告)(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 (49)2.1.1.17 税务证件遗失及补办(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 (52)2.1.1.18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 (54)2.1.1.19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552.1.1.20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57)2.1.1.22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60)2.1.1.2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62)2.1.1.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65)2.1.2 证明 (67)2.1.2.1 完税证明(缴款凭证)开具 (67)2.1.2.2 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68)2.1.2.3 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 (70)2.1.2.4 电子税票-车船税完税证明 (72)2.1.2.5 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74)2.1.2.6 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 (76)2.1.2.7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78)2.1.2.8 纳税证明开具 (80)2.1.2.9 涉税征信证明开具(限CA用户或者实名用户) (82)2.1.2.10 完税证明(退款凭证)开具 (85)2.1.2.11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先CA用户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87)2.1.2.1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88)2.1.3 征收 (91)2.1.3.1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 (91)2.1.3.2 企业所得税核定(居民)申请 (93)2.1.3.3 扣款解锁 (94)2.1.3.4 其他税种核定申请 (96)2.1.3.5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98)2.1.3.6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100)2.1.3.7 误收多缴退抵税 (102)2.1.3.8 印花税核定申请 (104)2.1.3.9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申请 (106)2.1.3.10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108)2.1.4 申报 (110)2.1.4.1 延期申报申请 (110)2.1.4.2 房产交易智能办税--增量房合同发票信息采集 (114)2.1.5 发票 (115)2.1.5.1 票种核定(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15)2.1.5.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19)2.1.5.3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23)2.1.5.4 丢失增值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26)2.1.5.5 丢失、被盗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28)2.1.5.6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1302.1.5.7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1332.1.5.8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备案 (135)2.1.6 认定 (138)2.1.6.1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138)2.1.7 优惠 (140)2.1.7.1 税收减免备案(个人所得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40)2.1.7.2 税收减免备案(资源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43)2.1.7.3 税收减免备案(城市维护建设税)(限CA或者实名2.1.7.4 税收减免备案(房产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48)2.1.7.5 税收减免备案(印花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1)2.1.7.6 税收减免备案(城镇土地使用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3)2.1.7.7 税收减免备案(土地增值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5)2.1.7.8 税收减免备案(车船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6)2.1.7.9 税收减免备案(耕地占用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7)2.1.7.10 税收减免备案(契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9)2.1.7.11 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60)2.1.7.12 职工名册采集 (163)2.1.7.13 增值税优惠备案(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652.1.7.14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67)2.1.7.15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70)2.1.7.16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2.1.7.17 消费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75)2.1.7.18 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77)2.1.7.19 税前扣除备案 (181)2.1.7.20 税收减免优惠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83)2.1.7.21 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 (185)2.1.7.22 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87)2.1.7.23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89)2.1.7.24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91)2.1.7.25 税收优惠日常管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93)2.1.7.26 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196)2.1.7.27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备案 (197)2.1.7.28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0)2.1.7.29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2)2.1.7.30 消费税退税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3)2.1.8 纳税信用 (205)2.1.8.1 信用评定补评(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5)2.1.8.2 信用复评申请(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7)2.1.9 通用 (210)2.1.9.1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10)2.1.9.2 非居民合同备案管理 (211)2.1.10 法制 (213)2.1.10.1 税收行政处罚 (213)第3章事项进度管理 (215)3.1功能描述 (215)3.2操作说明 (215)3.2.1 事项进度查询 (215)3.2.2 事项申请信息查看 (216)3.2.3 事项申请信息修改 (216)3.2.4 事项申请记录删除 (217)3.2.5 事项申请信息补打 (218)3.3注意事项 (218)第4章电子信息下载 (220)4.1功能描述 (220)4.2操作说明 (220)4.3注意事项 (221)第5章我要登记 (222)5.1功能描述 (222)5.2操作说明 (222)5.3注意事项 (222)第6章我要领票 (223)6.1功能描述 (223)6.2操作说明 (223)6.3注意事项 (224)第7章主题办税 (225)7.1功能描述 (225)7.2操作说明 (225)7.3注意事项 (226)第1章概述1.1主要内容本文档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联合办税项目事项办理功能分册,内容包含涉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电子信息下载功能。
广东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目录第1章概述 01、办理流程 02、操作准备 0第2章用户注册 (1)2.1操作说明 (1)2.2注意事项 (2)第3章用户登录 (3)3.1个人账号登录 (3)3.1.1 操作说明 (3)3.1.2 注意事项 (4)第4章实名制管理 (5)4.1实名认证 (5)4.1.1 功能概述 (5)4.1.2 操作说明 (5)4.1.3 注意事项 (8)4.2实名信息编辑 (8)4.2.1 功能概述 (8)4.2.2 操作说明 (9)第5章纳税人授权申请 (12)5.1纳税人授权申请 (12)5.1.1 功能概述 (12)5.1.2 操作说明 (12)5.1.3 注意事项 (16)第6章用户信息管理 (28)6.1修改密码 (28)6.1.1 功能概述 (28)6.1.2 操作说明 (28)6.1.3 注意事项 (28)第1章概述1办理流程对于纯社保户,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注册个人账号(详见第2章);(2)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实名认证(详见第4章);(3)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完成纳税人授权申请(详见第5章);(4)到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办税大厅办理个人账号授权申请。
2操作准备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登录网址:/xxmh/html/index.html第2章用户注册2.1操作说明操作步骤: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页右上角【注册】填写注册基本信息,包括用户名(建议使用个人姓名作为用户名,若用户名重复,建议起个容易记住的用户名)、密码、邮箱、地址、图片验证码等→填写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提交注册→网页显示注册成功。
如下图所示。
2.2注意事项a 因短信验证时间较短,请先填写其他注册信息,后填写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
b 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并绑定一个用户。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指引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1.0版)温馨提示:1、新办纳税人指的是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采集或在税务机关进行了信息采集但尚未做税(费)种认定等事项的纳税人,目前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只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延后实现)。
2、套餐申请人必须是企业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其中一员且已实名认证。
在“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此申请人自动绑定企业,另外两员需按照一般流程注册实名再绑定该企业。
3、企业进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前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如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应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在线上传电子件的可免于提供);如办理发票票种申请,应携带发票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包括当日),是指从纳税人成功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到所有子事项在税务机关受理完成的时间。
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到申请新办套餐服务前的时间不算在办理时限内,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待补正资料、领取文书、到第三方服务公司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发行防伪税控设备的时间。
5、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不允许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若仍然要申请新办纳税人业务请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功能申请或到前台申请。
6、为顺利发行您的税控设备,请尽快完成办税员、法定代表人的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一)注册登录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人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红色打*的项目为必填项,其中用户名设置要求为用户名最少需包含4个字符,最多可包含12个字符,可以使用数字、中文及字母,且前四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中文;密码设置要求为长度8到16位,可以使用数字及大、小写字母,其中数字和大、小写字母都必须至少要有一位。
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注册成功后,输入设置的用户名密码,按住滑块向右拖动,验证通过,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_纳税申报
电子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V2。
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1月目录1纳税申报 (5)1。
1适用范围 (5)1。
2操作界面 (5)1。
2。
1通用申报(原综合申报) (5)1.2.1。
1功能描述 (5)1。
2。
1。
2操作步骤 (5)1。
2。
1.3注意事项 (9)1。
2。
2分项目申报 (9)1。
2。
2.1功能描述 (9)1。
2.2。
2操作步骤 (10)1.2。
2。
3注意事项 (12)1。
2。
3定期定额用户自行申报 (13)1。
2.3。
1功能描述 (13)1。
2.3。
2操作步骤 (13)1。
2.3。
3注意事项 (15)1。
2。
4委托代征汇总申报 (15)1。
2。
4.1功能描述 (15)1.2。
4。
2操作步骤 (15)1.2.4。
3注意事项 (17)1.2。
5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17)1。
2。
5。
1功能描述 (17)1。
2.5.2操作步骤 (17)1.2。
5。
3注意事项 (19)1。
2.6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 (20)1。
2。
6。
1功能描述 (20)1。
2。
6。
2操作步骤 (20)1.2.6。
3注意事项 (22)1。
2。
7营业税 (23)1.2。
7。
1功能描述 (23)1。
2.7.2操作步骤 (23)1。
2.8房产税 (32)1。
2。
8。
1功能概述 (32)1。
2。
8。
2操作步骤 (32)1.2.8。
3注意事项 (34)1。
2。
9土地使用税 (34)1.2.9.1功能描述 (34)1.2。
9。
2操作步骤 (34)1。
2.9。
3注意事项 (37)1。
2。
10......................................................................................... 非核定税种申报371.2。
10。
1功能概述 (37)1。
2。
10。
2操作步骤 (38)1.2。
11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41)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_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地税)操作手册V1.0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地税)操作手册V1.01.业务概述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和本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请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2.操作步骤2.1申报入口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申报缴税】--【按期应申报】--【(地税)企业所得税】--【填写申报表】,如图2.1所示。
图2.1 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入口2.2填写申报表1、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
请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基本信息表,企业重组信息。
其中纳税人基本信息表包括100基本信息、200主要会计政策和评估、301企业主要股东(前5位)、302对外投资(前5位)。
标注红色“*”号为必填项。
如图2.2所示。
注意事项: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图2.2 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2、填写完企业基础信息表后,点击页面右上角【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
3、进入表单填报情况选择页面。
纳税人勾选需要申报的表单,一般需要先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勾选对应的收入明细表,系统就会自动判断哪些表单必须填报,哪些表单不用填报。
纳税人如需填报其他纳税调整明细表、优惠明细表,勾选对应的纳税调整明细表、优惠明细表为“填报”即可。
如图2.3所示。
注意事项:灰色勾选为不能选择修改是否填报,一般为系统自动判断当前企业是否填报该表单。
图2.3 表单填报情况选择页面4、点击页面右上角【下一步】按钮,进入填表页面。
左侧“报表列表”显示纳税人需要填报的表单,右侧为具体的填表页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优化社保费缴纳流程
电子办税服务厅社保费缴纳V2.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23年1月目录1.社保费缴纳...............................................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功能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合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操作界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入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社保增减员登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操作环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社保费缴费工资调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操作环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社保费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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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作废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_申报缴税1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缴税模块分册(纳税人端)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2018年06月目录1. 申报缴款 (1)1.1概述 (1)1.2按期应申报 (1)1.2.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申报 (1)1.2.2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8)1.2.3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12)1.2.4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15)1.2.5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19)1.2.6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22)1.2.7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纳税申报 (27)1.2.8电池类消费税纳税申报 (31)1.2.9其他消费税纳税申报 (36)1.2.10卷烟批发消费税纳税申报 (41)1.2.11酒类消费税纳税申报 (47)1.2.12成品油类消费税纳税申报 (52)1.2.13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 (57)1.2.14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 (62)1.2.15 印花税申报 (67)1.2.16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71)1.2.17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74)1.2.18车船税申报 (77)1.2.19烟类消费税纳税申报 (81)1.2.20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 (86)1.2.21联合税费附加税申报 (89)1.2.22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 (93)1.2.2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核定申报 (96)1.2.2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据实申报 (101)1.2.25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04)1.2.26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109)1.2.27矿区使用费年度申报 (113)1.2.28矿区使用费预缴申报 (116)1.2.2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120)1.2.30房产税申报 (124)1.3.31 契税申报 (128)1.3.32财务报表报送 (131)1.3.33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5申报 (135)1.3其他申报 (138)1.3.1增值税预缴申报 (138)1.3.2车辆购置税申报 (144)1.3.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155)1.3.4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 (159)1.3.5增值税申报 (165)1.3.6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69)1.3.7 印花税申报 (172)1.3.8 房产税申报 (174)1.3.9 通用申报 (177)1.3.10 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180)1.3.11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84)1.3.12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188)1.3.13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5申报 (191)1.3.14 委托代征申报 (194)1.3.15 契税申报 (197)1.3.16.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200)1.3.18土地增值税 (203)2. 清缴税款 (206)2.1清缴税款 (206)2.1.1功能概述 (206)2.1.2操作说明 (206)2.1.3注意事项 (208)3. 申报作废 (208)3.1申报作废 (208)3.1.1功能概述 (208)3.1.2操作说明 (209)3.1.3注意事项 (210)4. 申报查询及打印 (211)4.1申报查询及打印 (211)4.1.1功能概述 (211)4.1.2操作说明 (211)4.1.3注意事项 (212)5. 缴款查询及打印 (212)5.1缴款查询及打印 (212)5.1.1功能概述 (212)5.1.2操作说明 (212)5.1.3注意事项 (213)6. 办税桌面(个人) (214)6.1 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 (214)6.1.1 功能概述 (214)6.1.2 操作说明 (214)6.1.3 注意事项 (216)6.2申报表作废 (216)6.2.1 功能概述 (216)6.2.2 操作说明 (216)6.2.3 注意事项 (219)6.3 清缴税款 (219)6.3.1 功能概述 (219)6.3.2 操作说明 (219)6.3.3 注意事项 (220)1.申报缴款1.1概述1.1.1主要内容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用户提供申报缴税使用操作说明。
电子税务局办理进项发票勾选确认业务操作指引(广东)
电子税务局办理进项发票勾选确认业务操
作手册
1、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点击右上角【登录】,跳转登录界面。
2、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进入电子税务局。
3、登录成功后,依次打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4、点击即可实现直接跳转,跳转后就进入了我们熟悉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小编再次敲黑板~~纳税人在可取得税控设备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税控设备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从电子税务局跳转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是不需要插入税控设备。
5、点击上方菜单栏中的“抵扣勾选”,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并提交。
6、提交后,再次点击“抵扣勾选”,选择“抵扣勾选统计——申请统计”后,可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7、统计完成后,点击右上方“确认”按钮,可将当前统计报表作为申报的依据。
8、需要大家注意的是,首次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系统会跳出如下界面:
可根据系统提示跳转至相应的界面进行密码设置,也可提前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档案信息——抵扣统计确认密码维护”里设置。
密码设置成功后,再次返回到“抵扣勾选统计”中,点击“确认”,系统会提示您输入密码进行二次确认。
输入密码后,点击“提交”,出现如下图所示“确认成功”的界面。
9、确认成功后,金额和税额会在发票统计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体现,同时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自动带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采集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2.进入【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模块,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管理】,点击【办理】按钮。
3.系统自动弹出监控提示信息,监控结果通过后点击【确认】-【下一步】。
3.系统自动弹出监控提示信息,监控结果通过后点击【确认】-【下一步】。
4.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首次)】模块,填写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
5.点击【提交】,系统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首次)申请已经提交成功”,点击【完结】,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首次)。
4.税务师事务所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人员的变更,应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模块进行操作。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申请人员退出机构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及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企业进入】页面。
2.进入【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模块,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管理】,点击【办理】按钮。
7.进入【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从事涉税服务情况管理】模块,在【确认加入机构】栏目的筛选条件选择“机构申请入职”,勾选“确认状态”为“未确认”的选项后点击【确认加入】按钮。
8.系统提示“加入机构成功”,点击【确定】按钮,“确认状态”为“已确认”。
温馨提示: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监控提示信息如下:
2.进入【涉税服务人员】-【涉税服务人员信息登记采集】模块,点击【编辑】填入涉税服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点击【新增】增加涉税服务人员涉税专业资格证书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目录第1章概述 (1)1、办理流程 (1)2、操作准备 (1)第2章用户注册 (2)2.1操作说明 (2)2.2注意事项 (3)第3章用户登录 (4)3.1个人账号登录 (4)3.1.1 操作说明 (4)3.1.2 注意事项 (5)第4章实名制管理 (6)4.1实名认证 (6)4.1.1 功能概述 (6)4.1.2 操作说明 (6)4.1.3 注意事项 (9)4.2实名信息编辑 (9)4.2.1 功能概述 (9)4.2.2 操作说明 (10)第5章纳税人授权申请 (13)5.1纳税人授权申请 (13)5.1.1 功能概述 (13)5.1.2 操作说明 (13)5.1.3 注意事项 (17)第6章用户信息管理 (29)6.1修改密码 (29)6.1.1 功能概述 (29)6.1.2 操作说明 (29)6.1.3 注意事项 (29)第1章概述1办理流程对于纯社保户,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注册个人账号(详见第2章);(2)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实名认证(详见第4章);(3)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完成纳税人授权申请(详见第5章);(4)到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办税大厅办理个人账号授权申请。
2操作准备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登录网址:/xxmh/html/index.html第2章用户注册2.1操作说明操作步骤: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页右上角【注册】填写注册基本信息,包括用户名(建议使用个人姓名作为用户名,若用户名重复,建议起个容易记住的用户名)、密码、邮箱、地址、图片验证码等→填写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提交注册→网页显示注册成功。
如下图所示。
2.2注意事项a 因短信验证时间较短,请先填写其他注册信息,后填写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
b 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并绑定一个用户。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gd-n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一键采集”功能操作手册2019年5月一、网页端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xxmh/html/index.html)并选择需要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申报的企业进入2、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后,选择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点击申报,并选择在线申报。
3、进入在线申报后,选择本期是否有差额征税(默认为否),并点击进入申报表。
4、点击右上角“发票数据汇总”,进入“一键采集”界面5、点击“获取发票数据”,获取税款所属期开具的发票数据。
系统会采集您本期已上传的发票信息并归集到相应栏次。
6、点击“导入申报表”,确认发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若有误(发票数据传输可能会延迟),可直接在发票采集界面进行修改,再导入申报表。
(其中电子网络发票数据因没有税收分类编码,需要纳税人根据发票数据自行计算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
)此时有一个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发票汇总相关数据仅供填写申报表时参考使用,请您认真核对各类发票份数、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您可以点击“发票数据汇总”按钮查看或修改数据,也可以在申报表填报页面直接修改。
其中无法自动带入报表的发票数据,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申报数据最终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准,点击确认后跳转至增值税申报表界面。
”7、纳税人可像以前进行增值税申报一样直接在申报表修改数据,同时校验数据是否有异常,数据异常时,触发相应的校验规则,可按提示进行相关数据调整。
8、点击【暂存】可暂时保存申报表数据,不对数据项表单进行校验,仅提示纳税人哪些数据项有误,但仍可暂存申报表数据。
9、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申报表数据,但对数据项规则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则保存成功,校验未通过保存失败;10、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当纳税人信息经过增值税比对通过时,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确认页面;若税款大于零则提示是否继续申报附加税,点击确定后进入附加税申报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网页版)操作手册_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自行纳税申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网页版)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操作手册版本V1.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目录1.环境准备 (3)1.1登陆 (3)1.2下载网页报税设置工具 (3)1.3安装网页报税设置工具 (4)2.常见问题 (6)问题1:对电脑硬件、操作系统及网速的配置要求是什么? (6)问题2:安装网页报税设置工具时有防火墙或杀毒软件阻止怎么办? (6)问题3:个人用户如何登陆 (6)问题:4:个人用户忘记密码该怎么办? (6)问题5:个人用户手机号码改变以后收不到验证码如何登陆电厅? (6)问题6:其他个税12万自行申报相关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7)3.首页—个税12万 (8)2.1功能描述 (8)2.2操作界面 (8)4.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8)3.1功能描述 (8)3.2操作步骤 (8)3.2.1申报入口 (8)3.2.2初始化 (9)3.2.3填写申请表 (10)3.2.4确认申请表 (11)3.2.5查看回执 (11)3.2.6申报表作废(个税) (12)3.2.7扣缴税费 (12)5.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查询 (12)4.1功能描述 (12)4.2操作步骤 (13)4.2.1进入界面 (13)4.2.2查询操作 (13)6.申报表作废(个税) (14)5.1功能描述 (14)5.2操作步骤 (14)5.2.1进入界面 (14)5.2.2查询申报信息 (15)5.2.3作废申请 (17)5.2.3确认作废 (17)5.2.3查看回执 (18)1.环境准备1.1登陆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etax/login.html)1.2下载网页报税设置工具在登陆页面下载“电子办税服务厅—网页报税设置工具”(如不主动下载安装,在申报时系统也将自动提示安装),如下图所示:1.3安装网页报税设置工具1)关闭所有网页后,点击“”图标,根据提示,完成安装设置工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应用系统操作手册(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应用系统扣缴税费操作手册版本V2.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州市方欣科技有限公司目录1. 扣缴税费 (3)1.1. 功能描述 (3)1.2. 操作步骤 (3)1.2.1.实时扣缴 (3)1.2.2.查询扣款 (4)1.扣缴税费1.1.功能描述扣缴税费,是指纳税人在申报完成之后,将税款缴入国库的过程, 纳税人必须完成扣缴税费操作,这样整个纳税申报过程才算完成。
本系统有两种扣缴税费方式:一、实时扣缴: 申报完成后,直接在提示页面进行实时扣缴操作;二、查询扣款: 通过“涉税查询”>>“未清缴税费情况(可实时扣税)”功能查询出申报未扣款的申报表,再进行扣款操作。
1.2.操作步骤1.2.1.实时扣缴(1)在提交申报后,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如下图所示)(2)在提示页面,点击,扣款成功后,点击按钮,系统将通过ETS 成功扣款,并给出扣款成功提示!(4)点击按钮,关闭退出。
【注意事项】:1.若申报完成,暂不扣款缴税,可稍后通过涉税查询中的“申报成功未扣款情况”查询,查询到本次申报,进入扣款缴税(详见涉税查询操作手册)。
2.在申报成功后,您可以在“涉税查询”功能页面的“申报情况查询”中查看打印,详见涉税查询的操作手册。
1.2.2.查询扣款(1)在涉税查询页面,点击“申报成功未扣款情况”,进入“申报成功未扣款情况查询结果”页面。
(2)在“申报成功未扣款情况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所示),点击申报后面扣款图标(3)通过上一步,进入申报成功与扣款提示界面(如下图所示)。
(4)若帐户余额充足,确认点击按钮,并在弹出窗口中点击“确定”进行扣税,系统成功扣税后,提示如下图所示;否则点击,在弹出窗口中点击“确认”退出。
(5)在扣款成功提示框,点击按钮,关闭退出。
3.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_下载安装
电子办税服务厅下载安装V2.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1月目录1.下载安装 (3)1.1 软件下载 (3)1.2 软件安装 (3)1.2.1操作步骤 (3)1.2.2注意事项 (4)1.3 系统登录 (5)1.3.1操作步骤 (5)1.3.2注意事项 (6)1.4 系统要求 (9)1.4.1电脑终端环境 (9)1.4.2网络带宽环境 (9)1.4.3信息安全环境 (9)1.4.4注意事项 (9)1.下载安装1.1软件下载请纳税人于2015年1月8日后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 按照公告获取软件或在“资料下载”->“办税软件” -> “电子办税服务厅安装软件”专区中,下载电子办税服务厅软件。
注:2015年1月8日后办理智能办税终端的用户软件内置智能办税终端中,无需下载。
1.2软件安装1.2.1操作步骤1.下载完成后双击安装介质2.点“我接受”3.点“安装”完成安装即可1.2.2注意事项1.默认安装在C盘,如C盘空间不足,在安装环节可以更改到其它盘。
2.安装过程中,系统会启动 “一键修复”工具对电厅使用环境进行自检,有问题使用一键修复完成环境修复工作。
3.若电脑安装了360安全卫士,新毒霸等类似杀毒软件,在安装过程中,如果弹出杀毒软件拦截的提示信息,选择“全部允许”,然后继续安装。
4.2015年1月8日后办理智能办税终端的用户软件内置智能办税终端中,连接智能办税终端到电脑,电脑会自动弹出电子办税服务厅的安装向导,默认安装完成即可。
1.3系统登录双击桌面的电子办税服务厅,启动电子办税服务厅。
1.3.1操作步骤1.CA用户插入智能办税终端,系统自动弹出登录页面和输入密码输入对话框,如图:点击输入对应密码,点击即可登录。
初始密码是123465,用户可自行修改密码。
2.非CA用户使用用户密码方式登录,弹出登录方式的选择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即可。
对于已使用原有电厅网报用户,使用原网报纳税人编码和原网报密码登录;对于新开户的纳税人,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登录密码为开户时设置的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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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目录第1章概述 01、办理流程 02、操作准备 0第2章用户注册 (1)2.1操作说明 (1)2.2注意事项 (2)第3章用户登录 (3)3.1个人账号登录 (3)3.1.1 操作说明 (3)3.1.2 注意事项 (4)第4章实名制管理 (5)4.1实名认证 (5)4.1.1 功能概述 (5)4.1.2 操作说明 (5)4.1.3 注意事项 (8)4.2实名信息编辑 (8)4.2.1 功能概述 (8)4.2.2 操作说明 (9)第5章纳税人授权申请 (12)5.1纳税人授权申请 (12)5.1.1 功能概述 (12)5.1.2 操作说明 (12)5.1.3 注意事项 (16)第6章用户信息管理 (28)6.1修改密码 (28)6.1.1 功能概述 (28)6.1.2 操作说明 (28)6.1.3 注意事项 (28)第1章概述1办理流程对于纯社保户,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注册个人账号(详见第2章);(2)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实名认证(详见第4章);(3)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完成纳税人授权申请(详见第5章);(4)到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办税大厅办理个人账号授权申请。
2操作准备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登录网址:/xxmh/html/index.html第2章用户注册2.1操作说明操作步骤: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页右上角【注册】填写注册基本信息,包括用户名(建议使用个人姓名作为用户名,若用户名重复,建议起个容易记住的用户名)、密码、邮箱、地址、图片验证码等→填写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提交注册→网页显示注册成功。
如下图所示。
2.2注意事项a 因短信验证时间较短,请先填写其他注册信息,后填写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
b 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并绑定一个用户。
c 用户名最少需包含4个字符,最多可包含12个字符,可以使用数字、中文及字母,且前四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中文。
d 密码长度为8到16位,可以使用数字及大、小写字母,其中数字和大、小写字母都必须至少要有一位。
e 带“*”标识的字段不能为空。
第3章用户登录3.1个人账号登录3.1.1操作说明操作步骤: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页右上角【登录】。
(1)用户名登录输入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填写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如下图所示。
3.1.2注意事项用户名必须是在电局上注册的用户名,如果忘记密码可以点击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按钮找回登录密码。
手机号码是注册时填的手机号码。
第4章实名制管理4.1实名认证4.1.1功能概述实名认证主要是对已经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个人用户进行实名信息采集、认证。
4.1.2操作说明操作步骤:使用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税身份选择“个人进入”-->【账户设置】-->【实名制申请】,进入“实名认证页面”。
如下图所示。
若纳税人已经在前台进行了实名认证,请点击按钮【是】进行实名关联,输入在前台认证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验证码,点击【关联】即可。
如下图所示。
若纳税人没有在前台实名认证,请点击按钮【否】,进行在线实名认证,如下图所示。
下面提供第2种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办理实名认证的办法:点击扫码进入广东税务微信办税办理实名认证界面机号码和获取验证码,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确定。
接下来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完成后提示您已实名认证成功。
4.1.3 注意事项a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类型用户请到前台办理实名认证。
4.2 实名信息编辑4.2.1 功能概述此功能用于已经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对非关键信息修改,包括手机号码、邮箱、住址信息。
未实名认证的个人用户不能使用此功能。
4.2.2操作说明操作步骤:使用在电子税务局注册的个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税身份选择“个人进入”-->账户设置-->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实名认证。
如下图所示。
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可修改手机号码、邮箱、地址。
以修改手机号码为例,输入旧的手机号码,点击【更改】按钮,如下图所示点击【验证】,验证码验证成功后,需要输入新的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输入新手机号码后,重新发送新手机号码验证码,如下图所示。
输入新手机号验证码,点击验证,如下图所示。
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新编辑信息保存,保存成功后如下图,点击确定即可。
如下图所示。
第5章纳税人授权申请5.1纳税人授权申请5.1.1功能概述为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以及理清纳税人相关用户之间、纳税人与办税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
在系统中,个人用户可通过纳税人授权申请与该纳税人主体进行绑定。
5.1.2操作说明操作步骤:账户设置-->用户管理-->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
纳税人授权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申请授权】:申请纳税人授权时,输入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信用代码,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确认后选择要申请的权限身份。
根据用户身份的不同,获取的权限也不同,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属于管理权限,办税员、个税社保管理员属于办税权限。
选择办税员或个税社保管理员时,权限类型默认为办税权限,并且需要选择办税权限范围,如下图所示。
【解除授权】:对于已拥有的纳税人权限,个人用户有权主动解除,解除授权后,和纳税人不再关联。
如下图所示。
5.1.3注意事项a 申请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对应的管理权限时,需要和核心征管系统的登记信息进行身份信息验证,验证通过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验证不通过,申请不可提交。
b申请普通管理员身份时,需要和核心征管系统的办税员登记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赋予普通管理员的权限,验证不通过,提交具有纳税人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管理权限用户进行审核。
c 申请办税员身份权限时,需要选择至少一个办税权限。
d 只有申请的纳税人为涉税服务组织时,才可申请涉税服务组织员工身份。
e 解除绑定只能解除状态为“申请通过”的业务数据。
第6章企业授权管理6.1用户授权管理6.1.1功能概述为明确管理员用户和普通个人用户之间、纳税人主体与办税员之间的委托关系,在电子税务局中,通过用户授权管理功能实现纳税人主体下对普通个人用户业务权限的审批、授予、解除。
管理员权限用户可通过用户用户授权管理页面对个人用户提交的授权申请进行审核,也可主动向个人用户赋予办税权限或普通管理权限(需要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权限用户授予)。
功能主要包括对其他个人用户授权申请的审核、主动授权,解绑已授权用户的权限等功能。
此功能仅限于:用户身份为“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管理权限标志为“管理权限”的用户使用。
6.1.2操作说明操作步骤:用户管理-->企业授权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审核】:选择状态为“提交”的业务数据,点击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办税范围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绑定企业授予相应权限;审核不通过,用户提交的申请会被作废。
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新增授权】:企业管理员主动赋予个人用户办税权限或者普通管理权限,输入用户信息(用户名/手机号/证件号码),确认用户后,选择要授予的身份和相应的权限,点击授权按钮,提示授权成功则主动授权操作完成。
如下图所示。
注意:对于未实名的个人用户,企业管理员只能授予“个税社保管理”身份,中介企业也只可选择“个税社保管理”。
如下图所示。
【更改授权】:选择一条状态为“申请通过”的数据,点击更改授权按钮,进入如下图所示页面。
用户信息和身份信息都不可变更,唯一可更改的是办税范围。
选择修改后的办税范围,点击提交,修改所选用户权限。
如下图所示。
注意:用户身份无法更新,如想给某一用户更换身份,必须先“解除授权”后,在“新增授权”中赋予新的身份,且只能为办税员、涉税服务组织员工、普通管理员、个税社保管理。
【解绑授权】:对于具有管理权限用户而言,可主动解除用户的办税权限;并且高级管理权限用户可以解除比自己等级低的管理权限用户的权限。
选中状态为“申请通过”的用户,点击“解绑授权”按钮办理,如下图所示。
6.1.3注意事项a 只能对状态为“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
b 新增授权时,只有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才能授予普通管理员的权限。
c 新增授权选择身份时,如果当前登录企业为涉税服务组织,则身份选择项会多出涉税服务组织员工的选项。
d 同一用户,同一纳税人,同一身份,有且只有一条未作废的授权记录。
e 更改授权只能更改状态为“申请通过”且身份为办税员的办税权限。
f 法人身份的管理权限用户可以解除除自己之外的所有权限。
财务负责人的权限高于普通管理员用户。
管理权限: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
g 解绑只能解除状态为“申请通过”,且权限比自己等级低的用户的权限。
6.2委托代理申请6.2.1功能概述为明确被代理企业与代理企业的委托代理办税关系,“委托代理申请”功能用于纳税人的管理员用户向涉税服务组织(代理机构)提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申请。
此功能只允许当前登录用户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用户身份为“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的用户。
6.2.2操作说明操作步骤:账户设置—>用户管理—>企业授权管理—>委托代理申请—>【申请】【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弹出委托代理申请窗口,输入涉税服务组织(代理机构)身份信息,包括:代理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代理办税范围、代理开始时间和代理结束时间等。
如下图所示。
提交成功后,生成待审核数据,等待涉税服务组织管理员用户确认。
如下图所示。
【查看】:选择一条数据,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该代理机构代理办税范围等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6.2.3注意事项a 输入代理机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自动带出代理机构名称。
b 申请的代理机构必须是电子税务局已经备案的中介代理机构。
c 代理办税范围不能为空,至少选一项。
d 代理结束日期不能早于代理开始日期。
e 委托代理申请只显示申请中的数据,数据审核完后会移在税务代理管理中查看。
6.3税务代理管理6.3.1功能概述税务代理管理用于纳税人管理员权限用户对涉税服务组织(代理机构)提交的税务代理申请进行确认、对已确认的税务代理协议进行管理(包括查看和解除代理关系)。
此功能只允许当前登录用户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用户身份为“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的用户。
6.3.2操作说明操作步骤:账户设置—>用户管理—>企业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本功能提供四个操作按钮,查看、税务代理确认、解绑授权、查询。
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