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5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 改革,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切实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更好发挥建筑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努力实现建筑业追赶超越、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未来五年,力争发展特级企业1 家,新增一级企业5-8家、二级企业20 家以上,绿色建筑普及率达到30%,全市建筑业年总产值达到240亿元,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F比重保持在12% 以上。

三、深化建筑业改革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推行电子化审批,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流

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对执业人员责任追

究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资格挂靠行为。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誉引导和管理,适时出台关于X 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以招标项目、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实现企业和人员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信用信息实时更新,健全信用评价档案。完善相关信用数据库,选取统一的评价指标,制定负面清单,对企业及个人进行全面定量评价和静态、动态互动式管理。并将信用信息结果应用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和创优评奖事项中,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市场公开发包,严肃查处场外交易。积极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推进全过程电子化,加强招标公告审核管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防止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非政府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执行工程

招标“限高保低”管理办法和中标备案制度,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

创新价值观的培育引导,制定推进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具体措施,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基础和关键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研究运用,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努力实现建造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发展,提升建筑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市发改、规划等部门在可研和规划时,加强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进一步理顺建筑节能减排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各方行为,将节能减排落到实处。同时,实施多样化的经济激励政策,刺激消费市场对节能产品的需求,促进节能产品交易,实现建筑节能目标。加大企业纳规入统力度,做到应统尽统。

(五)强化质量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夯实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整治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质量检测机构行为。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坚决纠正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执行行业规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同时,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开展标准化示范活动,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力度。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

全责任,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推行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和安全执业人员联网监管,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层级考核制度。同时,建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信用惩戒。

(七)提升监管水平。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政府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部位和工程竣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的制度,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市县区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监管力量不足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八)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依托省住建厅“四库一平

台”,建立统一有序的开放型市场,让企业一心一意抓发展。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完善相关招投标后台监控、远程监控和专家门禁系统,通过技术手段随机监督,严禁人为操作,杜绝人为干预市场行为,严查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招标人遵循市场规律,公平合理确定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加强对招标代理事中事后的监管,建立诚信考评制度,对有不良记录,违规违纪

行为的采取限期停止中介服务活动或清出本地市场,并对查处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和曝光,积极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九)全面推行双向担保制度。严格执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的担保制度。工程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向对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无法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对采用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限高保低”办法,承包单位要按照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探索设立建筑业发展基金,对企业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在建筑业企业招投标活动中,凡需提供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不得拒绝接受,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必须认可。三是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采用工程质量担保、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四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与建筑业企业进行工程款结算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建设单位不得扣压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凡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保函的,要督促建设单位结清剩余工程款。五是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欠款的清理偿还工作,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拖欠,切实保护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