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在建设高速公路项目设计优化完善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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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高速公路项目设计优化完善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在建高速公路设计优化完善活动的通知”(陕交发[2005]340号文)和陕西省交通厅二OO五年四十一次专项会议纪要精神,按照确保高速公路建设更安全、质量更高、功能更完善,与自然环境、沿线景观更好结合,进一步方便使用者,造价更节约,确保大规模加快建设的原则,以及设计新理念和厅《公路工程质量工作要点》的要求;根据项目法人单位、设计单位、厅质监站、厅定额站、厅专家组从各自角度针对具体项目提出应优化完善的问题及建议,厅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对有关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现对各项目需进行优化完善的共性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供项目业主在进行项目优化完善和设计单位在新项目设计中参考。
一、路基工程
(一)填料选择
1.路基填料选择。对于CBR值不满足要求的路基填料,应对采用砂砾填筑和掺灰处理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取。对路基掺灰处理,其掺灰量应控制到3—5%。
2.台背填料。应对采用灰土(或其它半刚性材料)和砂砾填筑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取。台后路堤为防止桥面水冲刷,应沿路堤方向设5—10
米的浆砌防护工程,并应设急流槽将桥面水流引入排水边沟或排水沟。
3.填石。对于隧道的弃渣应充分考虑利用,减少远运废弃,可考虑将隧道进出口的部分桥梁改为填石路堤。填石路堤应通过试验路确定分层填筑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压实功率,应按压实沉降差或空隙率进行控制;应控制填料的最大粒径;在路床顶宜填筑一层土石混合料;应采用土质或土石混合料包边,包边底地基应进行灰土处理,以增强路基的整体性。
(二)地基处理
1.高填土路堤地基。应加强地基处理工作,减少工后沉降。视地基地质情况,可采取强夯、冲击碾压等提高地基压实度的措施,并设置30—50厘米灰土或其它半刚性材料层,以增强地基的承载能力。
2.潮湿地基。视地基含水量大小,应直填砂砾或其它多孔材料垫层,垫层厚度应高出地面30厘米。
3.湿软地基。当路基填土高度大于50厘米时,应优先考虑直填砂砾或多孔料;当填土高度较高且缺乏砂砾时,直填砂砾的厚度待路基沉降稳定后应高出原地面50厘米。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50厘米时,应采用粉喷桩等方法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之后填砂砾或半刚性材料。
4.湿陷性黄土地基。首先应加强防排水设计,采取增设灰土隔水墙等措施,使路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其次应按自重湿陷、非自重湿陷的划分和湿陷等级的不同,采取冲击碾压、强夯等措施提高地基压实度进行处理,但应对采取强夯的段落加以控制,不宜大范围采用。如地基含水量较大,应按潮湿地基进行处理。
5.挖方地基。应视路基含水量大小,直填15—20厘米砂砾或多孔材料垫层;或对地基进行掺灰处理,掺灰深度宜控制在15—20厘米,掺灰量应控制在5—8%。
6.纵向填挖过渡段地基。当地基湿软时应参照潮湿、湿软地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处理长度应延伸至挖方段或地面纵坡缓于1:5处,延伸长度应控制在20—50米。
7.半填半挖地基。应按规范要求开挖台阶分层填筑,填方地基应提高压实度标准或进行掺灰处理。鉴于土工格栅设置后存在不易压实等问题,在填挖交界处设置土工格栅或土工格室应慎重。
(三)防护工程
1.挡土墙
(1)位于黄土地基的下挡墙;基底应设灰土垫层或其它半刚性材料扩大基础,以提高地基承载力。
(2)受常水位影响的挡墙应按浸水墙设计,受设计水位影响的挡墙应按一般路堤墙设计,挡墙基础埋深应充分考虑冲刷的影响。受设计水位影响的路基,一般情况在设计水位下宜采用路堤墙,避免采用护坡加脚墙的防护形式。
(3)下挡墙墙后填料可与路基同步同料填筑;上挡墙墙后应填筑砂砾或其它多孔料、并应做好反滤层和排水设施。
(4)为便于路面铺筑,路肩墙顶部应做成企口状,企口深度为面层与基层厚度之和。挡墙顶部宽度与土路肩同宽。
(5)路肩墙设计应考虑设置安全护栏的预埋件,预埋件应满足防撞要求,与挡墙要形成整体,基础要牢靠并要“生根”。
2.边坡防护。应结合地质、地形、地貌条件,采取工程防护与生物防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护,尽可能少采用工程防护,特别是整个坡面采用浆砌防护。挖方路段要结合施工过程的地质、水文状况,进行动态设计。防护工程要按边挖边实施组织施工,防止由于防护不及时造成病害。对边坡整体稳定但坡面破碎的路段,应加强对边坡坡脚的防护,实体圬工防护高度不宜超过3米,坡面防护可采用骨架防护、窗孔式护面墙、主动或被动柔性防护网、锚杆框架梁等形式,边坡平台可种植攀援植物,浅挖路段宜采用植物防护。
所有石质路段的边坡,必须自上而下采用光爆施工,严禁从下部放大炮施工造成新的病害。
二、路面工程
(一)沥青类路面
1.面层
(1)面层宜采用一种沥青,陕北地区可采用A级90#沥青,关中及陕南地区宜采用A级70#沥青。
(2)中、上面层可采用改性沥青;下封层及粘层宜采用改性乳化沥青,不宜采用液体沥青。
(3)应对路面不同级配做多方案的试验研究,择优选择。
(4)路面面层厚度。结构计算时,应考虑车辆超载因素;按照治理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考虑各类载重汽车超载时,最大不超过30%。
2.基层
(1)采用水稳碎石结构时,其水泥含量应控制在5%以下。
(2)应充分重视油层与基层间的联结,在铺筑下封层之前,应将基层表面打毛。
3.底基层
(1)应优先选用二灰砂砾、二灰土等二灰结构,应通过试验和调查确定合理的配合比。
(2)采用水泥稳定碎石或砂砾时,级配应控制粗料和细料比例,水泥用量宜控制在4%以下。
(二)水泥混凝土类路面
收费广场路面。面层厚度宜取26厘米,级配按小石子混凝上进行设计;对采用钢钎维(包括切削钢钎维)水泥混凝土路面应慎重。
三、路基路面排水工程
1.土质路段高速公路应采用集中排水,集中排水路段土路肩宜培土植草,不宜硬化处理。
2.对地下水、裂隙水丰富路段,应采取设置纵横向盲沟、路基换填砂砾、碎石等措施处理。特别要重视路基纵向占压沟道路段,要加强地下综合排水设计,确保路基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3.要特别加强对黄土地区陡坡路堤桥头的排水设计,要采用综合排水系统,将水引入自然沟底,以避免坡面冲刷,保证桥头路基的安全。
4.对个别主线纵坡平缓、设路肩墙路段可采用散排,散排路段路肩应采用15号水泥混凝土进行加固,其标高应比路面低4厘米。
5.边沟断面尺寸应根据路段汇水面积、暴雨强度、沟底纵坡,通过水力水文计算确定。高速公路、一级路不论路堤高低皆应设边沟。挖方段应对采用盖板边沟与三角形边沟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择优选用。填方段边沟除湿陷性黄土地基外,应根据边沟纵坡、冲刷情况,优先采用浅蝶式土边沟,植草或铺卵砾防冲。边沟水应通过截、排、引等措施送入自然沟渠中。
6.路堑坡顶截水沟,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确定是否需要设置;设置时,应将水流送入自然沟渠中。
7.超高路段排水。填方路段横向排水管,为便于施工,应埋设于超高方向内侧,与超高同坡同向。挖方路段横向排水管,应按窨井底标高与出水口标高差确定边沟深度和长度。超高路段外侧路面水不应通过中央分隔带引入内侧排除。
8.中央分隔带排水。宜取消碎石盲沟、设防渗土工布。
9.中央路缘石。一般路段建议取消中央分隔带路缘石。
四、桥梁涵洞工程
(一)桥梁工程
1.上部结构
(1)主线桥梁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尽量采用预制梁,减少现浇梁。对立交区域,可通过加大湿接缝和悬臂翼缘宽度等措施采用预制梁。
(2)对跨径大于25米的预制梁,为避免调平层增加过多,预制时应设置负预拱度。
(3)中小跨径多孔现浇连续梁桥,宜将逐孔现浇张拉、留工作缝、钢束用连接器接长工艺,改为多孔同时现浇、两端一次张拉,但连续现浇长度应控制在100米左右。
(4)中小跨径现浇梁非预应力筋,应通过计算进行优化,一般情况横向箍筋直径宜≤Φ12,非预应力筋含量宜控制在100Kg/m2以内。
(5)桥面铺装层。按新规范要求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内应设置钢筋网。钢筋网间距宜采用10×10厘米,钢筋宜采用直径为Φ10的带肋钢筋。对于纵坡大、弯道半径较小、斜交角度大的桥梁,建议板顶酌情预埋锚筋与铺装层网筋焊接,以加强板顶与铺装层混凝土间的连接、提高桥面抗剪切能力、减少变形破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