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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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为真实评价各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效果,就各子公司考核方法、考核指标、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进行约定。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子公司。
3.考核方法
3.1考核周期: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实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通过月度考核进一步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年度考核对象为子公司,按本细则执行;月度考核对象为子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办法见《信合投资建设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3.2考核执行部门:考核执行部门为企业管理部。
3.3考核指标:分为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
3.4考核数据的收集:考核指标需要专业部门提供考核数据的,由企业管理部设计固定表格,各数据提供单位按照表格的格式将完成情况交企业管理部,考核数据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3.5考核人:按照公司下发的考核关系表执行,集团董事长有最终复核权。
3.6考核评分:
3.6.1量化指标,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数据提供单位提供的数据直接核算,提供给考核人核定;非量化指标,由考核人直接评议得分。
3.6.2在考核、评价过程中,所有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由集团企业管理部计算,考核人复核。
3.6.3集团董事长在最终复核时,根据各单位及负责人在考核期的综合经营管理成效(成绩或不足),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可行使1-5分的加减分权限。
4.为强调被考核单位的效益贡献,收入、利润总额、综合收益类指标作为各单位共同考核的指标,在评分标准中设定一个指标最低值,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低于最低值,该项指标为零分,加分不设上限。其他指标结合各单位业务特点和集团公司的要求选取,单项加分不高于权重分的20%。
5.绩效合约签订:为强化目标刚性和业绩承诺的严肃性,引导集团绩效文化的形
成和逐步深化,子公司及经营层的年度目标以绩效合约的形式体现,任职人和考核人签字确认。月度考核以目标管理卡的形式体现,任职人和考核人签字确认。
6.重大加减分项目作为对各个被考核单位的公共加减分指标,直接在总分的基础上加减。
6.1加分指标:是指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创新工作的奖励,具体加分值由各考核单位年底述职时陈述,集团高层会商评定。
6.2减分指标:是对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予以处罚。重大扣分项情况包括: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资金私自拆借、挪用、被骗、携款潜逃等案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由于内控不严,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被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处以没收、罚款等处罚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违规随意出租、出售、转让、转移、报废固定资产,造成资产流失。
➢由于管理不严,出现泄密和影响企业形象造成损失的。
➢非不可抗力安全生产事故: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第三方的损失);办公区域或者
生产场所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由于企业管理不严,发生抢劫、
盗窃等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等。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2.子公司年度综合考核分数,与子公司经营层年终奖、员工年终奖的发放关联。具体管理方案由公司提报,集团审批。经营层发放办法见《总部高层及子公司经营层考评激励办法》。
3.与子公司负责人下年度薪酬升降关联,具体见公司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