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管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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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NJ-ZB-ZY-04 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管理指引
1.目的
1.1.为规范方兴地产南京公司(以下简称“方兴南京”)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保证金及保函管理的相关业务内容,保证采购工作顺利、高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指引。
2.适用范围
2.1.本指引适用于方兴南京及其隶属管控的下属公司的工程、材料、设计及其顾问、监理、造价咨询、前期(不含报批报建费用)等工程开发类单项和集中招标采购(包括甲指乙供)业务,一级开发涉及的上述种类业务可参照执行。
2.2.不适用于营销、运营、资金运作、行政管理、财务税费等等非工程开发类业务。
3.管理规程
3.1.投标保证金提交
3.1.1.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名单须注明缴纳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要求提交时间及应缴纳金额,并以邮件形式提交财务管理部门。
3.1.2.如果投标人拟提交保函,则招标采购部门在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时,应注明所要求的保函形式及要求(如担保人是否为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函等)。
3.1.3.保函形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函原则为银行保函,确为第三方担保的,应为我方认可的第三方。
3.1.
4.财务管理部门须在开标前将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告知招标采购部门,对于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玩味应出具书面确认。
3.2.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
3.2.1.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提请退还付款请示,并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汇总表》(附件:FXNJ-ZB-ZY-04-B01)作为附件。
3.2.2.退还付款请示获批后,财务管理部门按批示办理付款。
3.3.公开市场支付保函办理
3.3.1.招标采购部门需提供财务管理部门的资料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3.2.招标采购部门在OA上发起支付保函的申请,获批后财务管理部提供支付保函草稿,提交招标采购部门确认。确认后财务管理部门办理保函及公证书,并将办理好的保函及公证书移交招标采购部门。
3.3.3.支付保函办理时间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附件
4.1.F XNJ-ZB-ZY-04-B01:《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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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FXNJ-ZB-ZY-04-B01 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汇总表
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汇总表招标项目名称:
要求缴纳金额:元;要求提交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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