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专业教学)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专业教学)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专业教学)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或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4

10

350

???=

K q Q P (万t/a )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

q ——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 3/t ;

K ——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

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 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q 计算应考虑

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 =∑????10k q 0.09263504

相入Q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入——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

的常数;

q 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 3 /t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当

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

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

抽的瓦斯量。q 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④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K ——综合系数; ∑K =k

·k 瓦·k 备·k 漏

表1 ∑K 取值表

K值概念取值范围备注

K

产矿井产量不均衡系数

年平均日产量

产量最高月平均日产量

K

瓦矿井瓦斯涌出不均衡系

高瓦斯矿井不小于1.2

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不小于1.3

K

备备用工作面用风系数k备=1.0+ n备×0.05

n备—备用回采

工作面个数

K漏矿井内部漏风系数

矿井有效风量年平均值

矿井总进风量年平均值

方法二(由里向外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上矿井使用)

1.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Q矿≥(∑Q采+∑Q掘+∑Q硐+∑Q备+∑Q其它)×K矿通(m3/min)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Q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地点以外的其它巷道需风量的

总和,m3/min;

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抽出式K矿通取1.15~1.2,压入式K矿通取

1.25~1.3)。

(1)采煤工作面的需要风量

每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或瓦斯涌出量(用瓦斯涌出量计算,采用高瓦斯计算公式)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Q采=Q基本×K采高×K采面长×K温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Q基本——工作面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工作面有效断面70%×适宜风速(不小于1m/s);

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2);

K采面长——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见表3);

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调整系数(见表4)。

表2 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

采高<2.0 2.0~2.5 2.5~5.0及放顶煤面

系数(K采高) 1.0 1.1 1.5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或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4 10 350 ???= K q Q P (万t/a )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 q ——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 3/t ; K ——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 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 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q 计算应考虑

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 =∑????10k q 0.09263504 相入Q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入——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 的常数; q 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 3 /t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当 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 相 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 抽的瓦斯量。q 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④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K ——综合系数; ∑K =k 产 ·k 瓦·k 备·k 漏 表1 ∑K 取值表

最新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编制大纲讲解

附件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编写大纲 一、报告格式 (一)报告编写的方法及要求 1.报告采用叙述式表达形式。报告内容包含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 第二部分矿井需风量计算; 第三部分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第四部分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第五部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第六部分结论、问题与建议。 2.报告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标点使用正确、无错别字。 3.报告中各公式、插图、附表按章节分类编号,参数、数据要引用有据,报告内容中插图、附表、公式的编写应按统一规定。 4.报告内容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各术语名称及符号要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统一规范,术语名称、符号及参数选择前后要一致。 (二)报告编写的结构 1.标题层次 报告正文采用如下层次标题: (1)一级标题为报告中六大部分的标题,方正仿宋简体,三号,居中,加粗,并另起一页。示例格式如下:

第二部分矿井需风量计算 (2)二级标题,方正仿宋简体,小三号,加粗,无缩进,留出上下行间距为:段前0.5行,段后0.5行。示例格式如下: 一、通风系统能力核定依据 二、矿井需要风量核算 (3)三级标题,方正仿宋简体,四号,不加粗,无缩进。示例格式如下: 1、×××××××××××××× 2、×××××××××××××× 2.正文排版 (1)报告使用WPS或Word软件排版。正文字体为方正仿宋简体,字母、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行间距为28磅。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A4纸。 (2)正文中各符号的上标、下标必须标注清楚,用Times New Roman表示。 (3)正文中范围线应用“~”波浪线,如:工作面供风系数1.0~1.5等。 (4)一字线用于图、表及公式符号的连接短线,占一格,如:图3-1、表5-2、式1-2。 二字线用于公式后的式中符号解释,编写时占两格,如: 式中Qcf——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Kcg——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5。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煤炭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54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的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按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监察执法力度。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为单位。 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程序、组织与核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发改运行〔2004〕25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核准矿井通风能力后,要将结果抄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矿井通风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在30日内核定完成: (一)通风系统发生变化; (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三)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四)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 (五)其他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的重大变化。 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监察、组织指导全国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六、从事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核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核定工作,并对核定结果负责。对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2005年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要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印发前已按《若干规定》完成了生产能力核定的省(区、市),要依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组织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一次复核,并取已核定结果与复核结果两者中的低者作为最终的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八、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以利进一步修订完善。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附件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关于对《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关于对《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煤业有限公司: 你矿上报的《关于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关于煤业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 1056-2008),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时对矿井主通风机运行情况、实际风量、采掘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符合规定要求,与实际相符。 二、煤业公司各类证件齐全有效,矿井证载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的通风方式,通风系统为三进(副平硐、主斜井、排水平硐)一回(大石沟回风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安设2台FBCDZNO27 2*450kw能力相同的主通风机,矿井总进风量为9428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量1674m3/min、副平硐进风量6465m3/min、排水平硐进风量1289m3/min;矿井总回风量9540m3/min,矿井有效风量为8312m3/min,有效风量率为88.16%. 山沟煤业各类证件齐全有效,矿井证载生产能力为145万吨/年。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回风井采用2台FBCDZ№24/2×200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为2×200kW。通风系统为两进(主斜井、副平硐)一回(总回风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总进风量为7088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量1695m3/min、副平硐进风量5358m3/min、矿井总回风量7097m3/min,矿井有效风量为6620m3/min,有效风量率为93.23%. 属容易通风矿井,井下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三、经评审,同意煤业公司核定通风能力为440万吨/年。山沟

2018年最新通风能力核定

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2018年1月6日

2018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会审意见表 会审意见: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 第三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通风能力 (2)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2) 第一节矿井概况 (2) 第二节矿井生产现状 (2) 第三节通风系统情况 (3) 第三章煤矿需要风量计算 (5) 第一节矿井需要风量的计算原则 (5) 第二节矿井需要风量计算方法 (6)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6) 第四节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1) 第五节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5) 第六节其它用风巷道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6) 第七节矿井总需风量的确定 (17)

第四章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18) 第一节计算公式 (18) 第二节参数选取 (18) 第三节能力计算 (19) 第五章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20) 第一节矿井通风动力验证 (20) 第二节矿井通风网络能力验证 (21) 第三节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22) 第四节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22) 第六章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22) 第七章问题及建议 (23)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139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的要求,落实“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通风管理,指导煤矿科学组织生产,规范煤矿生产行为,有效促进煤矿提高通风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我矿于2018年1月6日对通风能力进行了核定。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5、矿井有关监测检验报告; 6、《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7、MT/T440-2008《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 8、《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

(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一、矿井通风概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老副井两个井筒进风,老副井净直径4.5米,新副井净直径6.0米;上、下组煤两座风井回风,上组煤风井直径3米,垂深87.54米,下组煤风井直径4米,垂深83米。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矿井采用两个进风井(老、新副井)进风,两个回风井(上、下组煤风井)回风;老副井主要服务于上组煤-120m水平的六采区、-400m水平的八采区,新副井主要服务于下组煤-280m水平的西三、西四、东三采区及-480m水平延深的西五采区,上、下组煤分别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故矿井上、下组煤通风系统相对独立;矿井各采区内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无角联通风线路,进回风线路干、支清晰,通风网络合理、稳定。 2009年8月矿井总进风量7983m3/min,总排风量8376m3/min,计算需要风量7573m3/min,矿井有效风量7335m3/min,有效风量率87.6%;其中:上组煤总进风2440m3/min,总排风量2558m3/min,有效风量2233m3/min,计算需要风量2342m3/min;下组煤总进风量5543m3/min,总排风量5818m3/min,有效风量5102m3/min,计算需要风量5231m3/min。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为-120m水平(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为-280m水平(现生产水平);为提高矿井提升及抗灾能力,矿井于1997年进行了技术改造,矿内施工一座新副井(立井),井底标高为-280m,第三水平为-480m水平,即矿井下组煤主要延深水平,现正在开拓施工。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报告 一、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的必备条件 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见表1。 表1 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由上表可知,矿井具备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必备条件,可对矿井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二、通风概况 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可靠;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具备同等能力,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可靠;局部通风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井下不存在串联

通风;矿井瓦斯管理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具备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㈠、通风方式、方法 矿井通风方式采用分列式,主要通风机工作方式采用抽出式。 ㈡、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 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总进风量为6350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2048m3/min,副斜井进风4302m3/min,总回风量6455m3/min。 ㈢、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 矿井需风量6280m3/min,实际风量6350m3/min,有效风量6300m3/min,有效风量率99%。 ㈣、矿井瓦斯等级 矿井2011年联合试运转期间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为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98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1.10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3.17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1.67m3/t,属低瓦斯矿井。2012年生产期间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为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3.28m3/min,相对涌出量1.91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4.15m3/min,相对涌出量2.42m3/t,鉴定为低瓦斯矿井,故此次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按2012年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㈤、主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 主通风机为两台FBCDZ-№25型对旋式轴流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备电机型号为YBFH450M1-8,功率为2×280kW。据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2月提供的通风机技术性能测试报告,1#通风机:风量112.81m3/s,静压1810.1Pa,静压效率54.2%,2#通风机:风量111.85m3/s,静压1791.9Pa,静压效率53.2%,1、2#通风机检测项目符合AQ1011-2005标准要求,满足核定条件。 二、计算过程及结果

通风能力核定

南矿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一、通风概况 (一)通风方式、方法 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南矿井的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 (二)进回风井井筒数量及风量 矿井进风井共有4个,分别是副井、280m平硐、390m平硐及390m四方井。回风井筒为回风主井,其风量如下表: 插表8矿井进回风井风量数据表 井巷名称进回风类别风量断面支护形式副井进风4770 18 碹拱280m平硐进风2025 13.5 碹拱 390m四方井进风409 8.25 碹拱 390m西平硐进风343 7.5 碹拱 回风主井回风8055 20 碹拱 (三)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风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矿井需要风量为6940 m3/min,现南矿井实际风量为8305 m3/min,有效风量为7772 m3/min。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 根据南矿井二00八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等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6.4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02.67 m3/t,矿井二氧化碳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05 m3/min,二氧化

碳相对涌出量为12.40 m3/t。 该矿井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至今共抽瓦斯已达5.85亿m3,对于消除矿井瓦斯灾害威胁,实现安全生产起到了良好的作用。通过八十、九十年代逐步改造,特别是至2004年以来的国债安全项目改造后,矿井瓦斯抽采能力大幅度提高,更大限度地抽出井下瓦斯,更加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当前矿井瓦斯抽放量为177.81万m3/月,预计2008年全年将达到2100万m3,矿井抽采浓度为42%,矿井抽采率为37.77 %,瓦斯抽采能力能满足矿井生产能力的需要。 (五)主通风机设备及运行参数、风量、风压、通风能力、等积孔 主通风机设备及运行参数、风量、风压、通风能力、等积孔如下表所示: 插表9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参数表 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 工 作 主 要 通 风 机主要通风机详 细型号 FBD-Ⅱ-8- No27/2×250 主要通风机工作方法抽出式 主要通风机出 厂日期及厂家 2005.10重庆天巨承机 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102.67 额定风量m3/s 102-209 叶片角度° 一级:31 二级:26 矿井绝对瓦斯 涌出量 m3/min 66.49 额定工作压力Pa 1391-2616 矿井总进风量m3/min 7772 主通风机电动 机功率 Kw 250*2 矿井总出风量m3/min 8305 电动机出厂日 期及厂家 2005.10佳木斯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矿井有效风量m3/min 6940 备 用 主要通风机详 细型号 2KZ-D-No:28

2017年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修改)

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 桐梓县燎原镇鸿森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编制日期:2017年1月5日 修编日期:2017年5月20日

会审意见表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2) 第三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通风能力 (2)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2) 第一节矿井概况 (2) 第二节矿井生产现状 (3) 第三节通风系统情况 (5) 第三章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7) 第一节矿井需要风量的计算原则 (8) 第二节矿井需要风量计算方法 (8)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9) 第四节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1) 第五节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4) 第六节其它用风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4) 第七节矿井总需风量的确定 (15) 第四章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15) 第一节计算公式 (15) 第二节参数选取 (16) 第三节能力计算 (17) 第五章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18) 第一节矿井通风动力验证 (18) 第二节矿井通风网络能力验证 (18) 第三节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19) 第四节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19) 第六章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19) 第七章问题与建议 (21) 第七章附件 (21)

贵州省桐梓县世纪煤焦有限公司桐梓县燎原镇鸿森煤矿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的要求,落实“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通风管理,指导煤矿科学组织生产,规范煤矿生产行为,有效促进煤矿提高通风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我矿于2017年1月1日~5日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了核定。 我矿根据通风能力核定工作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收集相关支持性文件、编制收集资料清单,制定现场调查表,为现场调查做准备;同时按规定要求组建了核定小组,核定人员针对矿井的实际情况,逐项收集资料,填写现场情况表,分析现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转入室内工作后,核定小组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按《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的要求编写了本报告。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工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的条件、要求、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1028-2006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AQ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Q/JM J 煤矿矿井风量计算方法 Q/JM J 局部通风机管理标准 术语和定义 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动力、通风网络、用风地点有效风量、稀释瓦斯所能满足的正常年生产煤量。 有效风量 送到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之总和。 通风需风系数 平衡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匀等因素而采用的系数。 1.1 通风能力系数 根据矿井等积孔平衡矿井产量,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矿井通防安全的系数。 核定要求 1.2 矿井每年应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1.3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应及时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1.4 矿井更换主要通风机,对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主要通风机参数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1.5 采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1.6 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1.7 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矿井,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1.8 矿井有多个独立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能力之和。矿井应按照每一通风系统能力合理组织生产。 核定条件 1.9 矿井应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安全监控及抽采系统。 1.10 矿井应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应具备同等能力,矿井主要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 1.11 矿井通风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可靠。 1.12 矿井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1.13 矿井瓦斯管理符合规定。 1.14 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对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以及对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和管理规定。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讲解

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单位:旭东煤矿通风科 编制日期:二0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贵州旭东煤矿有限公司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单位负责人:葛永鹏 核定单位:旭东煤矿通风科 编制日期: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旭东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及报告编制人员

目录 第一章矿井通风概况 (5) 第一节通风方式及方法 (5) 第二节井筒数量、及风量 (5) 第三节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 (5) 第四节采区巷道布置情况 (6) 第五节采区主要进回风量及用风地点分布情况 (6) 第六节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 (7) 第七节主扇型号、电机功率、叶片角度及运行参数、风量、风压、通风阻力、等积孔 (7) 第八节各主扇担负区域 (7) 第二章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8) 第一节矿井风量计算原则 (8) 第二节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8) 第三章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19) 第四章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24)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 (24)

旭东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第一章矿井通风概况 第一节通风方式及通风方法 旭东煤矿二采区为斜井开拓,建设已经完成。通风方式均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第二节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 目前,矿井二采区共有2个井和1个回风井,进风井为主斜井和副斜井,回风井为回风斜井。各井的风量分配分别如下: 二采区:进风井(主斜井和副斜井),主斜井断面为12.5m2,风量为1547m3/min,副斜井断面为10.6m2,风量为1710m3/min;回风井(回风斜井),断面为9.6m2,风量为3396 m3/min。 第三节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及有效风量 根据计算和现场测定,矿井二采区需要风量为2779.2 m3/min,矿井实际风量为3396 m3/min,矿井有效风量为3092 m3/min。 第四节采区巷道布置情况及专用回风巷布置情况矿井二采区布置有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221001回采工作面,两道设计断面均为7.2m2,为锚网支护;掘进工作面为221003运输巷和221003回风巷,两巷均为锚网支护。采掘头面之间实行独立回风,不存在违规串联通风或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现象。 第五节采区主要进回风量及用风地点分布情况矿井二采区主斜井(进风井)风量为1547 m3/min,副斜井(进风井)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及计算过程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

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 第六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七条… 井下各用风第八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 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九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十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内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计算方法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6]819 号文规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有两种计算方法, 即总体核算法和由里处外核算法,依据矿井具体条件选用其中一种算未能。 1)方法一 总体核算法(适用于产量在 30 万 t/a 以下的矿井)。 (1)公式一(适应于低瓦斯矿井): A = Q ? 330 q ? k ?104 式中 A ——矿井生产能力,万 t/a ; Q ——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矿井实际进风量必须满足矿井的总需 要风量,按核定时矿井总进风量计算; q ——平均日产吨煤需要的风量,m 3/min·t,用下式计算: q = Q 1 A 1 式中 Q 1——矿井上年度实际需要风量(m 3/min ),矿井实际需要风量为矿 井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 A 1——矿井上年度平均日产煤量,t 。 参数选取和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矿井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运 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安排的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 联一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并考虑近三年矿井 生产情况和通风系统的变化,限其合理值。 K ——矿井通风能力系统,取 1.30~1.50,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 值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当矿 井等积孔小于 1㎡时,k 取 1.50;矿井等积孔大于 1㎡而小于 2㎡时,k 取 1.40;矿井等积孔大于 2㎡时,k 取 1.30。 (2)公式二(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有冲击地压矿井): A = Q 进 ? 330 0.0926 ? q 相 ? ∑ k ?104 式中 Q 进——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 0.0926——总进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过 0.75%核算为单位分钟的 常数; q 相——矿井平均相对瓦斯涌出量,m 3/t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当矿 井有瓦斯抽放时,q 相取值不小于 10,小于 10 时按 10 计算。 扣减瓦斯抽放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确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 已开采结束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 2019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编制人:

编制单位:通防科 编制日期:2019年2月13日 报告会审人员签字

****2019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一、通风概况 (一)、通风方式 ****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全负压抽出式通风方法。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平硐开拓,布置三条斜井,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在回风斜井引风道安装了2台FBCDZN016型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电机功率2×75KW,风量范围:1740~4080m3/min,风压:730~2609pa。采煤工作面实现U型全风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2×22KW对旋局部通风机进行压入式通风,风量范围:380~550m3/min,风压范围:560~5300pa。风筒直径800mm,局部通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 (二)、巷道布置及用风地点分布情况 2019年度我矿生产计划主要布置在一采区M6煤层,计划原煤产量3.0万吨,其中回采煤2.8万吨,掘进煤0.2万吨,掘进进尺96米,主要回收一采区大巷煤柱,计划回采一采区煤柱面,计划掘进煤柱面跳切眼。 根据实际情况,最大同时布置为“一采两掘”,本次核定就以1个煤柱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及现有硐室需风量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现实测矿井总进风量为2058m3/min,矿井总回风量为2086m3/min。 (三)瓦斯基本情况

(1)瓦斯等级鉴定:经2009、2011、2012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均为高瓦斯矿井,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相对瓦斯涌出量51.15m3/t,绝对瓦斯涌出量17.07m3/min。 我矿委托安顺市乡镇煤矿技术服务中心测定了2018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结果为绝对涌出量为3.6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3.48m3/t,为高瓦斯矿井。 (2)煤层自燃等级鉴定: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3年10月23日提交的****6号煤层煤的自燃倾向等级鉴定报告,为Ⅱ类(自燃煤层)。 (3)煤尘爆炸性鉴定:根据六枝(集团)恒达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2006年9月14日提交的《贵州省普定县****6号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矿区内6号煤层煤尘无爆炸性。 (4)贵州省煤炭管理局(黔煤生产字[2008]448号)《关于《普定县****M6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批复》:****6号煤层在矿井矿区范围内+1181m标高以上区域,评价为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5)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情况:2017年12月经安顺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等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二级。(安市煤安监管字【2017】41号)。 (四)主扇运行指标 新回风斜井已经安装了两台FBCDZ№16型轴流式主扇通风机,与之配套的电机功率为2×75KW、叶片角度15°、排风量为2086m3/min、通风阻力640Pa,网络等积孔为2.18m2,通风难易程度为容易。 二、矿井需风量计算 (一)、矿井风量计算原则

《能源标准》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

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必须按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产量。)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级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统称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直接负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省级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其他部门或组织不得擅自组织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为单位。 第四条煤矿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生产能力变化的,须进行重新核定: ①采场、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和地面等生产系统及环节发生变化; ②生产工艺改变; ③煤层赋存条件、储量发生变化; ④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⑤其它生产条件发生变化。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①煤矿企业组织核定; ②主管部门(单位)审查; ③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在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后六十日内,组织完成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按照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核定报告。不具备自我核定生产能力条件的矿(井)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直接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核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审查的主管部门(单位)为: ①市(地)属及市(地)以下煤矿由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 ②省(区、市)直属煤矿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 ③省(区、市)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由省(区、市)煤炭集团公司负责; 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由中央企业负责。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主管部门(单位)接到所属煤矿企业生产能力审查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组织完成审查工作并签署意见,连同企业申请材料,按照隶属关系报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自收到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查的煤矿企业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实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时,按照管理权限对监管范围内所有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的生产能力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核实结果登记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

通风能力核定办法

附件: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或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4 10350???=K q Q P (万t/a )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 q ——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 3/t ; K ——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 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

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

q 计算应考虑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 =∑????10k q 0.09263504 相入Q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入——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 的常数; q 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 3 /t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 当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 相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 所抽的瓦斯量。q 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 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④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书

桐梓县官仓镇众源煤矿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报告书 (2014年度) 桐梓县众源煤业有限公司

桐梓县官仓镇众源煤矿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报告书 (2014年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桐梓县众源煤业有限公司 报告完成时间: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目录 第一章核定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 第一节核定的目的和任务 (1) 第二节核定的依据 (1) 第三节核定的原则 (1) 第二章矿井概况 (2) 第一节矿井概述 (2) 第二节矿井自然条件概述 (2) 第三节矿井开拓、开采 (12) 第三章矿井通风概况 (15) 第一节矿井通风 (15) 第二节采区巷道布置情况 (17) 第三节矿井瓦斯等级 (17) 第四节矿井主要通风机型号、电动机功率及主要参数 (17) 第五节矿井主扇担负区域 (17) 第六节矿井上年度实际产量及核对生产能力 (18) 第四章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19) 第一节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原则 (19) 第二节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9) 第三节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22) 第四节硐室需要风量的计算 (24) 第五节矿井总风量的计算 (25)

第五章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25) 第一节计算公式 (25) 第二节参数选取 (26) 第三节能力计算 (26) 第六章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27) 第一节矿井通风动力验证 (27) 第二节矿井通风网络动力验证 (27) 第三节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26) 第四节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28) 第七章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28) 第八章注意事项 (29) 附图桐梓县官仓镇众源煤矿通风系统示意图 (30)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专业教学)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或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4 10 350 ???= K q Q P (万t/a )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 q ——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 3/t ; K ——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 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 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q 计算应考虑

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 =∑????10k q 0.09263504 相入Q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入——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 的常数; q 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 3 /t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当 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 相 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 抽的瓦斯量。q 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④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K ——综合系数; ∑K =k 产 ·k 瓦·k 备·k 漏 表1 ∑K 取值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