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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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镇城东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委办发【2010】93号)、永嘉县教育局永教发【2010】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1、城东小学本部和渭石校区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
2、《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
3、《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0】93号)。
4、《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教发【2010】210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基本情况
本校属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县局2008年核准,配备事业编制50人(包括渭石校区10人),领导职数2人,内设科室3个(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比例分别为4%、96%。
其中:管理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4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6%。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级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1%,设八至十三个级别,级别比例为3:4:3;辅系列岗位为高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4%,设五至七级三个级别,比例为2:4:4;初级岗位2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45%,设十一至十二两个级别,级别比例为5: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1、单位管理岗位2个。其中:9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正校长、副校长。
2、内设机构3个,其中十级职员3个,名称分别为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其中七级岗位1个,6级1个。
2、中级岗位26个(其中双肩挑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1%。其中: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8个。
3、.初级岗位2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十一级岗位11个,十二级岗位11个。
六、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温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市办发〔2010〕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其它任职条件。
3、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如下:
(1)副高级岗位须具备条件
七级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任职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项。
①、满工作量
②、若学校工作需要,应承担班主任或教研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工作;
③、每两年负责指导一位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并有规范完整的指导计划、记录,年轻教师有较大进步;
④、每两年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评比中获奖;
⑤、每一年开设一节校级公开课、研究课或每两年开设一节学区、县级公开课;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或参与县级课题研究;
⑥、教学质量绩效考核位于同年级中等以上水平(前二分之一)。
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项):
①、在七级岗位工作满3年;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②、满工作量;
③、若学校工作需要,应承担班主任或教研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等工作;
④、每两年负责指导一位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并有规范完整的指导计划、记录和较好成效;
⑤、每两年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评比中
获二等奖以上或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⑥、每一年开设一节校级公开课、研究课或每两年开设一节学区、县级公开课;
⑦、教学质量绩效考核位于同年级上游水平(前三分之一);主持县级以上课题。
(2)中级任职条件
十级岗位,须具备中级职称。
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项):
①、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②、满工作量。
③、若学校工作需要,应承担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中层以上干部等工作。
④、每三年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在县级评比中获奖;
⑤、每两年开设一节校级公开课、研究课或每两年开设一节学区、县级公开课或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
⑥、教学质量绩效考核不低于同年级中等以上水平。
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4项):
①、在十级岗位工作满4年,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②、满工作量。
③、若学校工作需要,应承担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中层以上干部等工作。
④、每两年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在在县级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⑤、每学年开设一节校级公开课、研究课;
⑥、教学质量绩效考核位于同年级中等以上水平(前二分之一)
(3)初级任职条件
十三级岗位,须具备员级职称。
十二级岗位,须具备助理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