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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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曲阜盛德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意外发生及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目前就开具苯二氮卓类药品规定如下:
1、首先对适应开具此药品的来诊者要求提供身份证、应当进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给予30天调整时间,8月26日起,不带身份证的来诊者,不予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请门诊医师做好解释工作。

2、苯二氮卓类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分裂症、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

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3、为病人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每次拿药最多不能超过100
片。

开具二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型时,只能开具一日用量。

4、严禁冒名、借用他人挂号户名、搭车开药。

(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

药房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对违反规定滥用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时报告。

药剂人员在调配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7、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目前我院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目录:
1、西泮类:奥沙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氯硝西泮注射液、地西泮注
射液等。

2、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

3、佐匹克隆(2013年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十、本规定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曲阜盛德医院
2018年0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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