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法律与法规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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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Consumer经营者 Business Operator

二.宪法所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

5.公民的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包括公民的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权等

7.特定人的权利,如:离退休人员,军烈属的生活保障权,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权利、华侨归侨和华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到保护权利等

8.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三.消费者的含义: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就受服务的个人。

四.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保证商品或安全的义务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获得尊重权

7.依法结社权

8.获取知识权

9.监督批评权和经营者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义务

五.经营者义务

1.经营者保证商品或服务安全的义务

2.经营者提供信息和标明身份的义务

3.出具票据和单据的义务

4.经营者的“三包”责任

5.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6.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义务

六.消费者协会的主要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咨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点评

七.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合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315”消费者诉讼举报专线电话。

八.酒店客人的权利

1.人身安全权

2.心理安全权

3.财务安全权

4.知悉真实权

5.自主选择权

6.公平交易权

7.获取知识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权10.获得赔偿权

九.酒店客人的义务

1.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登记

2.爱护酒店的财务

3.支付酒店各种合理的费用

4.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十.酒店作为法人的基本权利

1.酒店的人身权

2.酒店的经营管理权

3.酒店的劳动人事权

4.酒店的诉讼权

十一.酒店作为法人的基本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有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包括执行消防管理、治安管理、卫生管理、物价管理等法规。

2.向客人提供符合本酒店星级标准的各种服务,包括硬件和软件等。

3.向客人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住房,向客人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饮食。

4.遵守税法和财经法规,接受审计、财税、工商、物价、金融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5.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

十二.酒店对客人权利义务的产生:随着合同的产生而产生

1.客人来到了酒店,提出了住店的要求,办理了登记手续,并且拿到了酒店客房的钥匙以后,他才具有酒店客人的身份才能算是酒店客人。

2.客人向酒店发出了就餐或进行其他消费的要约,而酒店又接受了这一要约后,这时酒店和客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便正式成立。

十三.酒店对客人权利义务的终止:随着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1.结账终止

2.合同终止

3.违约终止

4.驱逐终止

十四.合同订立的基本过程

1.邀约

2.承诺

十五.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和解决办法

十六.格式合同的限制

1.要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2.格式合同中若有免除或者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并作出必要的说明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意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4.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十七.无效合同的种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十八.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合同

2.显失公平合同3乘人之危合同4.欺诈,胁迫合同

十九.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规则: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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