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案例分析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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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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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
1、从功能上看:设立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劳动者熟 悉业务、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功能是学习;而 试用期强调的是相互了解、选择,认定彼此是否适应,其 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 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 动者同样适用。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 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 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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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辞退员工?这是一个很 重要的问题,因为很多用人单位均存在一个错误的认识, 认为在试用期内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事实上,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不单单损 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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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相互考察和了解的特定时间。
◎约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中双方自主约定的范畴。(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 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 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 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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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
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
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
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在很多
情形下用人单位都不可以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对照
来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
春华公司违法解除和小莫的劳动合同,就需承担因违
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
案中,小莫要求和春华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春华公司应当
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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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 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小莫工作踏实,获得同事的认可,说明他是 可以胜任这一工作的,并且没有出过差错,很难说不符合 录用条件,其他的情形更是不存在,那么春华公司就没有 权利解除和小莫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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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分不解,觉得自己一直表现良好,也没有出过差 错,怎么会莫名其妙被辞退呢?小莫到人事部门去询问, 得到的答复是:试用期内春华公司有权随时辞退员工,法 律上也是允许的。小莫觉得很不可思议,后来同一部门的 人透露说,因为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什么的都可以给的比较 低,所以单位都会多招些人,然后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 随便找个借口把人辞了。小莫对于春华公司的做法十分不 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春华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
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
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 按照试用期对待。
员工关系管理案例分析
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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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除劳动 合同?
-来自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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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小莫是今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经过漫长的找工作过 程,他获得了春华公司的录用通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 定了3年期限,其中6个月的试用期,并注明在试用期间有 任何过失,春华公司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春华公司 属于小莫所学专业领域中数一数二的大公司,虽然条件苛 刻,小莫还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经过努力,小莫得到了所 在部门大部分员工的认可。大家普遍认为小莫干事认真踏 实,业务能力也不错。但在试用期的第五个月,小莫收到 了春华人事部门发给他的辞退通知。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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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 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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